農民工情況調查報告素材

農民工情況調查報告素材

  按照總隊1—2月份市縣隊調查資訊報送要點,我隊就“外出農民工務工情況”,於2014年2月24日—25日對工程村、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陳窯村部分外出農民工進行了電話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外出農民工以男性青壯年為主。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以男性較多。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男性8人,佔88.9%,女性1人,佔11.1%,;50歲以下的8人,佔88.9%,50歲以上的1人,佔11.1%。

  二、外出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佔88.9%,只有1人是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11.1%。

  三、外出農民工獲取工作多以親朋好友介紹為主。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農民工獲取工作多是依靠老鄉、親戚、朋友、同學等熟人介紹為主,透過職業介紹所的較少。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獲取工作全部來自於親朋好友介紹。例如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他年前到唐山市遷安縣某鋼鐵廠打工,就是透過熟人介紹,瞭解到務工資訊後組織和自己交情不錯的老鄉出去打工的。

  四、從事工作以建築業和製造業等勞動強度較大的.工作種類為主。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務工農民工由於文化程度不高,勞動技能缺乏,就業渠道窄,以從事二、三產業為主,以建築業、製造業等勞動強度較大的工作種類居多。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在鋼鐵廠務工的就有7人,佔77.8%。

  五、工資收入以3000元—4000元居多,收入和生活有一定保障。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的9個農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間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個農民工執行的是日工資,標準是130元/天。陳窯村外出的1個農民工工資是3000元/月加提成,這7人是按月發放工資,無拖欠、剋扣現象;藺家河村外出的1個農民工工資是3000元/月,工資無剋扣現象,但是延遲一月發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個農民工工資是6000元/月,每月只發1000元保底工資,其餘工資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辭職不幹的時候一次性結清,無剋扣現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劉民工表示,如果工資低於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六、居住和飲食有保障,但條件和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農民工的居住和飲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條件和飲食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體宿舍和工棚,飲食是集體食堂。

  飲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僱主每天給20元的生活費,由於工作強度和青壯年飯量較大,有些農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補貼大部分都不夠吃,也有極個別經濟比較困難的、比較節儉的人略有剩餘。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僱主給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體宿舍,每間12㎡的宿舍居住6個,比較擁擠,有時休息不好。

  七、工作強度較大。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從業的農民工工作強度一般都比較大,特別是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他從事的鋼鐵廠維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時,上午7點—11點30分,下午1點—6點30分,並且是日工資,有些農民工為了多掙錢,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個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堅持去上班。

  八、合同簽訂率較低,維權意識和觀念淡薄。

  透過調查瞭解,由於農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絕大多數農民工通常與用工單位或僱主口頭協商工資待遇,與用人單位和僱主簽訂合同的農民工很少,要求繳納五險一金的更少,用工單位或僱主主動為他們繳納五險一金的寥寥無幾。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部分人感到孤立無助,少數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同時他們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較少,大部分農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節假日也無雙倍工資。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有8人沒有簽定用工合同。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只有2人簽訂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單位或僱主給繳納了工傷保險。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劉民工介紹,用人單位在每年國慶節和中秋節這兩個節日給100元過節費。

  九、外出農民工精神生活匱乏。

  透過調查瞭解,外出農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虛寂寞。他們一般把大部分時間用在工作上,閒暇時間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電視、喝酒,年輕人玩手機較多,學習充電的機會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歲的姓劉民工介紹,他是長期在野外作業,閒暇時間就是看電視、玩手機,無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虛。

  十、多數人外出打工意願明確,但外出務工地點、工作種類尚不固定。

  透過調查瞭解,由於多數農民工文化程度較低、勞動技能缺乏,造成就業面窄,就業渠道少,就業訊息滯後;部分學歷較高人員對職位、工資、待遇要求較高,造成合適的工作崗位不好找。透過對9個農民工進行調查,瞭解到他們多數人明確表示仍然想外出務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務工地點和從事工作種類尚不固定。例如陳窯村一女性民工原來在石家莊務工,每月工資是1000元加提成,嫌棄工資低下,透過同學去北京找工作了。

  十一、希望和建議:

  1、繼續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工基本素質和職業技能,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

  2、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實去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積極引導、扶植他們去就業、創業,為他們提供學習機會,創業條件。

  3、出臺和完善相關政策,切實維護農民工利益,並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確保用工管理規範化,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繼續暢通就業渠道,做好用工資訊的收集、釋出工作,搭建就業服務平臺,支援創業、就業等公共服務。

  6、由農民工輸入地政府負責,為農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於身心健康、促進學習和勞動技能提升的場所和環境,豐富他們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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