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資金管理調查報告

社群資金管理調查報告

  你知道你所居住的社群資金管理是怎樣的嗎?或者想調查一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報告,看一下吧。

  社群根據的部署,我們從20xx年月日至日,對本設區的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的主要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我們的主要建議報告如下:

  一、資金管理的現狀

  1、保障社群工作經費,奠定社群工作物質基礎。自年以來,我社群建設工作經費按萬元/千戶的標準,由(市、或縣)財政局按比例及時足額撥給。據統計,年度(市、或縣)財政共安排撥付社群建設工作經費萬元,街道部分由街道財力配套撥付或者以房租收入抵充。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市、或縣)民政局對無物業管理社群和社群規模較大、人員構成複雜、社群管理難度大的社群給予經費補助,用於社群專職社群工作者的工作補貼和社群管理補助。

  2、落實社群專項資金,推進社群工作全面發展。據統計,(市、或縣)有關職能部門年度撥入各街道和社群的各類“費隨事轉”專項經費有多萬元,主要是(市、或縣)財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居家養老及社群設施補助、企退人員社會化管理以及社群準物業管理等經費。年度(市、或縣)財政安排社群公益性崗位補貼經費萬元,社群衛生服務經費萬元,社群救助室經費萬元。同時,為老小區整治及背街小巷的改造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這些專項資金有效緩解了社群人力、資金的壓力。

  3、“居賬街審”,建立社群財務新模式。目前我區城市社群普遍實行社群財務由街道代為管理的管理模式,各街道建立會計服務站,統一核算管理社群建設和管理經費,會計服務站人員配備到位,會計核算日趨規範,在保障社群資金安全性、規範性的同時也減輕了社群的工作負擔。“居賬街審”模式已得到普遍認可。

  二、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社群建設財政支出缺乏計劃性。對社群建設財政資金的使用缺乏系統詳細的預算,造成資金申請審批環節缺少合理的參考依據以控制社群建設財政資金有序合理支出。審計中發現,對社群建設中經常發現的衛生、治安、居委會建設等基礎性支出缺乏計劃性,社群建設財政支出一般採取隨支隨報的方式,這種支出方式比較散漫,不利於資金的統籌和調配,難以保證資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2、社群建設財政資金管理方式粗放。社群建設財政資金使用缺少明確的費用列支範圍和標準。資金使用未做到專人管理,專帳核算。很多地方未對社群建設這一投入方向繁雜的資金流向做細分,會計科目一般只設置一級科目或幾個籠統的二級科目,不利於社群建設資金的細化管理和效益控制。

  3、社群建設財政資金投入社群建設存在“小、散、亂”的現象。分析社群建設財政資金支出結構,會發現資金使用具有支出金額瑣碎,缺少社群建設的導向性支出的特點,這往往是因為地方政府部門對社群建設缺乏有針對性、適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社群建設規劃造成的。社群事務是一項繁雜細緻的工作,工作中頭緒多,突發事件多,但是,社群建設資金使用應根據社群建設長期的規劃,在這些散亂瑣碎的事務中突出社群建設的重點,引導社群健康有序發展,為建設特色和諧社群服務。

  4、社群建設財政資金投入方向不均衡。社群建設財政資金管理未設定各資金流向支出的最高和最低限額以平衡各個投入方向的資金。社群建設財政支出對弱勢群體的投入普遍較低,特別是面向老年人、殘疾人、優撫物件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的服務支出比例較低,而這些方面卻是社群居民關注度、需求度較高的方面,也是推進和諧社群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

  5、社群建設財政支出透明度不高。社群建設財政資金作為一項“民生”資金,其使用效益關係到社群居民的生存和生活環境。而該項資金使用普遍缺乏資金服務物件--社群居民的參與和監督,缺少對資金使用後的跟蹤考核和社會效益評價程式。

  三、加強社群資金管理的主要建議

  1、進一步明確各級管理職責,完善社群建設資金管理體制。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理順(市、或縣)與社群、街道、職能部門之間的關係,建立精簡、統一、高效的管理模式,進一步明確各層級和條塊的管理職責,協調條塊關係,劃清管理許可權。(市、或縣)和街道的管理目標和任務應各有側重,轉變把社群作為部門工作延伸的思想觀念,保證社群管理的正常運作。要以改革的思路積極探索社群發展之路,透過財政支援、社會共建、“費隨事轉”、有償服務等多元化渠道籌集社群資金,加大資金投入和保障力度。

  2、建立健全社群建設財政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資金使用的要求和標準,加強使用社群建設財政資金的計劃性和預算性,使其有計劃按步驟支出,細化社群建設的資金流向和金額上下限額標準,嚴格資金審批程式,以便整合社群資源,細化資金管理和效益控制。

  3、社群建設財政資金使用應堅持“突出重點又兼顧均衡”的原則。根據社群工作的總體設想和長期規劃,以尊重人、方便人、為社群居民服務為根本出發點,集中有限資金投向社群重點工作,以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和輻射作用;同時,又要兼顧均衡,平衡各方向的支出,滿足社群居民物質和精神得不同需要,以利於社群的和諧發展。

  4、強化對弱勢群體的幫扶。設立為弱勢群體幫扶在社群建設財政支出中的達標標準,提高為社群居民服務水平,使弱勢群體更多地享受到政府給予的種種實惠,使有限的財政資金在和諧社群建設中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

  5、建議採取三項措施,推進和諧社群工作。一是在社群居民中開辦“百姓論壇”,來尋求社群事務的解決辦法,瞭解群眾的真實需求,討論社群建設的長期規劃和資金投向,對社群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二是建立“社群事務討論會制度”,側重解決政府部門和社群的溝通問題,以面對面交流的形式,就社群居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舉行討論會,為政府部門和普通市民搭建平等交流的平臺,將居民意見作為政府決策的參考依據;三是實行社群建設工作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的監督,透過公示瞭解群眾對社群工作的滿意度,為今後的工作提供借鑑。透過這三項措施,努力解決社群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調動社群居民參與社群建設的積極性,融洽政府和社群居民的關係,為建設文明和諧的社群服務。

  6、進一步加強社群財務管理,切實做到財務公開。近年來,社群資產量增長幅度較大,社群工作人員的配置也趨於年輕化、知識化,其基本素質和管理能力大大提高。因此,在提高社群自治能力的同時,應健全與完善社群財務管理。要加強對社工的財經知識培訓,引導社工增強預算管理意識,科學合理編制預算。要充分尊重社群居民的知情權,讓廣大社群居民參與社群事務,加大社群財務公開的力度,財務公開的內容應重點關注社群資金使用的方向和效果、社群創收的使用和管理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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