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催告函範本

債務催告函範本

  不知道怎麼寫債務催告函的朋友,下面請參考公文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債務催告函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債務催告函範本1

  xx工程公司:

  xx律師事務所受xx公司委託,就貴公司拖欠我委託人工程款一事,特致函貴公司如下:

  我委託人與貴公司於x年x月x日簽訂《xx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由貴公司負責工程所需石料的採購,我委託人提供機器裝置,負責石料的拋載等工作。自x年x月x日我委託人進行石料拋載工作以來,共組織xx型號的機器裝置 5臺進行施工,在貴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況下完成了大部分的工程。在此期間,由於貴公司石料供應中斷導致兩次停工,第一次停工期間為:第二次停工期間為:這兩次停工導致我委託人無法繼續履行施工義務。直接導致機器裝置停運,給我委託人造成50萬元滯期窩工損失。

  關於以上事實,貴公司在對我委託人的《關於的索賠款的函》的答覆中均予以認可,但此後雖經多次催要,貴公司卻遲遲不履行賠償之義務,時至今日仍拖欠我委託人上述工程款。

  根據貴公司與我委託人簽訂的《xx工程施工合同》,貴公司作為合同甲方,負有保證石料供應之義務,而貴公司因自身原因中斷、停止石料供應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約定,構成嚴重違約,直接導致我委託人機器裝置停運,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之規定和第一百二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之規定,貴公司對我委託人的工程款支付及遲延履行賠償義務之相應利息損失應予全額賠償。

  本所律師在此催告貴公司在接到本函後7日內立即與我委託人聯絡,並履行以下義務:

  支付我委託人工程款50萬元及相應利息損失(自x年x月x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果貴公司未依照本催告函履行上述義務,我委託人將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我方不因在起訴前向貴公司傳送本催告函而放棄所享有的任何權利。

  此致

  xx律師事務所

  x年x月x日

  債務催告函範本2

  段xx:

  段xx共從本人處借款本金人民幣叄仟萬元(¥ 30000000.00元),其中的借款本金人民幣貳仟柒佰萬元(¥ 27000000.00元)由你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借款擔保行為共分三次,具體為:第一次於xxxx年10月14日為借款本金捌佰萬元(¥ 8000000.00元)提供了擔保、第二次於xxxx年10月18日為借款本金壹佰萬元(¥ 1000000.00元)提供了擔保、第三次於xxxx年10月20日為借款本金壹仟捌佰萬元(¥ 18000000.00元)提供了擔保。借款到期後,段xx並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因此,請你依法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儘快清償相應款項,否則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依法追償。

  特此催告。

催告人(債權人):何xx

  xxx年8月8日

  債務催告函範本3

  xxx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園支行訴xxx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xx儀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廣東匯源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xxxx)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xxx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償還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園支行借款本金3000萬元,並承擔銀行利息。同時判決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廣東匯源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對xxx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以(xxxx)粵高法指字1528號指定執行決定書,指定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在審理本案過程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xxxx)深中法執字第742-2號《民事裁定書》查封了我公司4000餘萬元的房產和股權等資產,為減少損失,我公司於xxxx年12月29日與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園支行的執行特別授權人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合同》,約定由我公司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一次性向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支付3000萬元,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免除應由xxx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廣東匯源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和我公司承擔的其他債務,包括利息、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我公司於xxxx年1月2日一次性向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萬元。xxxx年3月13日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xxxx)揭中法執委字第103-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結執行,確認了我公司已履行《債務重組合同》和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免除我公司其他責任的事實,並依法解封了查封的我公司的財產。

  另,我公司為xxx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向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園支行3000萬元債務提供連帶保證責任的前提是青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峨眉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現四川方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匯銀峰投資有限公司均為該筆借款提供反擔保,承諾願為該筆借款承擔一切責任。

  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xxxx)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號《民事判決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公司在承擔了清償責任後有權向你公司追償。為此,鄭重致函貴公司:

  請貴公司於2014年1月31日向我公司支付3000萬元,否則,我公司將委託律師透過訴訟途徑解決,到時除你公司應支付的3000萬元外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貴公司承擔。

  此致

  (原xx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xxxx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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