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辭職申請

飛行員辭職申請

  飛行員辭職申請

  我是一名機長,最近決定辭職,理由如下:

  1、每三個月飛行時間逼近極限,造成每月出差駐外達20天以上,回家的幾天由於倒時差不能和老婆同起同睡,造成夫妻感情不和;

  2、由於飛行時間過多過於疲勞,腰椎病、頸椎病一直困擾著我,最近在位於東直門的北京中醫醫院確診,兩個部位均診斷為勞損。

  3、由於飛行工作的性質問題,每年的春節、五一、十一等等國家法定假期成了我的心頭病,因為此時家人想讓我陪著她們過節,但為了天下的乘客都能團圓過節,我一直讓家人為我犧牲著節日的歡聚時光。

  4、為了保證我飛行休息的時間,避免舟車勞頓,家人和我都住在了機場,妻子天天開車到市區上班,孩子更可憐,為了上個城裡的好學校,天天六點起床。

  5、為了頂替一個生病的飛行員執行航班,在大洋南岸準備飛行時,接到了家人的簡訊:“父親病危”,不敢回簡訊,裝作沒收到,當夜間飛機在浦東落地後,不敢開手機,堅持飛到北京,北京落地後,開啟手機,六條簡訊同一個內容:“父親病逝”,胸口一陣疼痛,幾乎摔倒......

  上個月,妻子說:“為了你飛行,我們付出太多,我不想這樣下去了”,她鄭重地向我提出辭去妻子的職務,我很難過,但沒有向她索要“妻子培訓費”,還將房子和車全給了她。於是我又回到了一窮二白的狀態。

  雖然窮了,但我仍然決定辭職,為了挽回離去的妻子和孩子,為了挽回失去的家庭歡樂,為了不讓母親有一天像父親一樣離我而去,為了紀念我天天思念沒有見到最後一面的父親.......

  領導們,近日你們會收到我的辭職信,但是我不會理會你們可能索要的培訓費,我也不會理會你們扣押我的檔案,因為那些對我都不重要了,到了現在,我明白,工作不是我最應該珍惜的,金錢我的確需要,但也不是最重要的,對我來說,對人生來說,愛你身邊的幾個人,珍惜和親人在一起的`時光,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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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飛行員辭職沒問題,但操作起來可不容易,主要原因是航空公司故意刁難。

  一、一般解除程式

  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辭職順利的話,一般30-60天即可完成,但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從我們參與案件情況來看,一般調解、協商解除成功率極低,指望航空公司配合更是不現實,一般都要按法律規定走完以下步驟和程式:

  1、飛行員提前30天向以書面形式通知航空公司,告知30天后解除勞動合同。

  2、一般情況下30天內航空公司不會作出回覆,此時在滿30天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航空公司辦理退工手續、轉移飛行技術履歷檔案等移交手續和支付工資等。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在45+15天內針對仲裁請求內容作出裁決書。

  3、如果飛行員或航空公司不服裁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海一般在長寧區法院),法院會在3-6個月期限內作出一審判決。

  4、如果飛行員或航空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的,應當在收到一審判決書15日內向上級法院上訴(上海為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收到後生效。

  5、最後為執行生效判決,辦理離職退工手續。

  二、可能獲得支援的請求

  飛行員請求解除勞動關係要求航空公司辦理退工手續的請求,目前司法實踐一般都會得到支援(以前不一樣的)。但辦理空勤人員體檢檔案、飛行技術履歷檔案的移交、提供安保評估等請求一般都不會支援,法院的理由一般是“不屬於人民法院處理範圍”,所以人民法院不予處理。

  三、航空公司針對飛行員的應對措施

  如果飛行員申請勞動仲裁的,航空公司一般會提出反申請,要求飛行員支付違約金、退還培訓費和賠償損失等。並且在勞動仲裁敗訴後,一般會到法院起訴,如果再敗訴也會上訴,航空公司這樣做的原因就是拖時間,但作為勞動者沒有辦法,畢竟起訴和上訴均是航空公司的訴訟權利。所以,如果飛行員想辭職,一般要做好1-2年打官司的思想準備。

  飛行員辭職不容易,但願你運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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