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的倡議書範文

森林防火的倡議書範文

  森林防火倡議書一

全縣廣大幹部群眾:

  又是一年清明時,為有效遏制因人為祭祀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最大限度保護好全縣百萬畝森林資源,建設綠色美麗陵川,在清明節來臨之際,我們特向全縣廣大幹部群眾發出如下倡議:

  一要增強防火意識,嚴禁野外用火。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XX縣政府封山禁火令,堅決杜絕在所有有林、有樹、有草的區域及外沿300米內,進行農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災隱患,保護森林安全。

  二要自覺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祭奠。樹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透過植樹、種草、獻花、掛壓紙等文明方式來踐行孝道、寄託哀思,把祭奠先人的傳統習俗與保護森林的良好願望,用更加生態、環保、安全的方式進行表達。

  三要爭做模範表率,引領文明新風。全縣廣大黨員幹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要帶頭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帶頭人,並教育、規勸、影響和帶動家人及親朋好友進入林區不攜帶火種、不使用明火,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良好社會氛圍。

  同志們,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齊心協力,群防群治,共同呵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為建設和諧陵川、美麗陵川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淨化空氣,美化環境,調節氣候,減少噪音和預防自然災害的功能。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好我市森林草原資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在此,向烏蘭察布、大同、張家口三市廣大人民群眾發出如下倡議:

  一、牢固樹立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的理念。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森林防火,人人有責”,要從我做起,不隨意踐踏和毀壞一草一木,共同建設和保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

  二、牢固樹立生態意識和防火意識。森林草原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極為困難的自然災害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市生態建設和資源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林區內可燃物急劇增加,火險等級持續升高,森林草原火災呈現逐年快速遞增的態勢。因此,必須充分認清森林草原火災給生態環境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嚴重危害,牢固樹立生態意識和防火意識,進一步增強人人參與、人人支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牢固樹立文明祭祀理念。堅持從我做起,自覺摒棄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陋習,積極倡導以鮮花祭奠、植樹祭奠、網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環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託對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不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和生態工程專案區,不在野外吸菸、燒烤、野炊,不私自組織燒荒、燒茬、燎地邊等農事用火;加強對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導,防止玩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加強對痴呆傻等特殊人員的管理,防止因監護不力而引發森林火災。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災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五、牢固樹立法制觀念。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一)森林防火期間,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未設定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的;(二)森林防火期間,進入森林防火區的機動車輛未安裝森林防火裝置的;(三)森林高火險期內,未經批准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第五十三條,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標準的規定,第一條【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投身到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的隊伍中來,齊心協力、群防群治,為共建首都生態安全屏障,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而努力奮鬥!

  森林防火倡議書二

  森林草原火警電話:12119

  綠色代表自然,綠色象徵生命。綠色空間能給城市帶來舒適、優美、清新和充滿生趣的環境。讓森林走進城市,讓城市擁抱森林,對提高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改善生態環境,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對低碳、綠色、宜居生活的追求,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建立國家森林城市活動。國家森林城市是國家對一個城市在生態方面的最高評價,建設標準很高,需要依靠全市每位公民的共同參與。為在今冬明春迅速掀起新一輪全民植樹綠化的熱潮,推動建立國家森林城市活動深入開展,到明年12月建市十週年之際,將一個嶄新的、綠色的、生態的賀州呈現在世人面前,我們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建立森林城市的倡導者。樹立生態文明意識和低碳生活觀念。切實增強參與“綠化賀州大地,建立森林城市”的主動性,積極學習瞭解綠化科普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廣泛宣傳我市城市森林建設的重要意義和成就。

  二、做建立森林城市的實踐者。積極參加植綠護綠活動,參與生態體驗,保護森林,主動為我市爭創“國家森林城市”工作獻計獻策。

  三、做建立森林城市的引領者、傳承生態文明,組織多種形式的生態時間活動,如認植認養等活動,營造人人關愛森林,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建立國家森林城市,是功在當代、蔭及子孫、福澤千秋的大業,同時也是我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積極投入到建立活動中來,播種綠色,播撒希望。我們深信透過大家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我市建立國家森林城市的目標一定能夠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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