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範文(通用5篇)

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範文(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倡議書,倡議書是一種號召性的專用書信,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你所見過的倡議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範文(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1

廣大師生及家長朋友們:

  隨著人們出行工具的多樣化,電動車成為人們出行的一種選擇。然而隨著電動車使用的增多,由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逐漸呈上升的趨勢,而學生騎電動車所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更是讓人擔憂,已嚴重威脅到學生的生命安全。為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現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髮出倡議:

  一、學校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各中小學充分利用廣播、板報等校內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家長自覺負起責任,管好子女,從源頭上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向全縣中小學生髮出“禁止騎行電動車和摩托車的倡議書”。

  二、家長們要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為學生購買和提供摩托車(電動車)。希望廣大家長要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同時堅持從自身做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文明出行的模範。家長不要給未成年子女購買和提供摩托車(電動車),告誡他們不要無證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不要乘坐無牌無證、違章超載車輛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乘坐機動車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小學生不要騎腳踏車上學,中學生騎腳踏車要行非機動車道。不驕不縱,家長有責;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三、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要共同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如果發現未成年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要積極勸導和指正。學校要嚴禁學生無證駕駛摩托車(電動車),對違反規定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交警部門發現學生在校外駕駛摩托車(電動車)、參與飆車違法行為,將嚴肅查處並通報學生所在學校,並將對學生無證駕駛的摩托車(電動車)依法暫扣處理。

  為了孩子們的人身安全,希望大家配合學校工作,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共同營造文明行路的良好氛圍,助力孩子健康成長,確保他們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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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9月1日

  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2

尊敬的老師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

  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水平快速發展、道路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各類機動車、非機動車數量急劇增長,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時,交通路況日益複雜多變,交通安全問題也逐步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其中,由於未滿16週歲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致使騎乘電動車、摩托車時事故頻發,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教育刻不容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為了您和家人安全出行,呂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鄭重發出如下倡議:

  一、學校要積極擔負起教育主體責任,將學生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視學生安全教育,設定學生安全教育課程,倡導文明禮讓。與交通部門合作,定期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進校園、進課堂活動,透過經典案例逐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LED顯示屏等宣傳媒介,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宣傳,在學校營造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圍。制定學校學生安全出行制度,嚴禁未滿16週歲學生駕駛電動車、摩托車進入學校,切實把好學生安全進校園第一關。

  二、家長要自覺承擔起家庭教育和監護責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培養孩子文明交通行為習慣。堅持以身作則,拒絕給未滿16週歲的孩子購買電動車、摩托車,嚴禁未滿16週歲的孩子駕駛電動車、摩托車。

  三、同學們要嚴以律己,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遵守交通法規,知法守法,做到文明禮讓出行。自覺做到不駕駛電動車、摩托車外出,不參與飆車、競速駕駛等交通違法活動。

  希望透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斷提高未成年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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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9月1日

  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3

各位家長朋友、同學們:

  你們好!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道路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擴充套件,道路交通日益繁忙複雜,交通安全問題也日益突現。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機動車釀成的交通事故屢有發生,學生交通安全形勢非常嚴峻。助力交通文明,關愛未成年人的成長與安全,與你我息息相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未成年人作為一個弱勢群體,應該受到我們整個社會的共同保護,我們在此發出倡議:

  一、家長們要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為學生購買和提供電動車、摩托車。希望廣大家長要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同時堅持從自身做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文明出行的模範。家長不要給未成年子女購買和提供電動車、摩托車,不要乘坐無牌無證、違章超載車輛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按規定佩戴好安全帽。小學生不要騎腳踏車出行,中學生騎腳踏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不驕不縱,家長有責;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同學們要嚴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電動車的速度快,但穩定性和剎車效能都比較差,未成年人由於年齡太小,反應及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還不完善,一旦遇有緊急情況,很可能出現不當的處理方法,導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滿16週歲騎電動車的行為屬於一種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同學們檢視自身,鄭重承諾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駕駛電動車、摩托車上下學和外出,嚴禁參與飆車、競速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禮序交通,人人有責;文明出行,從我做起。

  三、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要共同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如果發現未成年學生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等交通違法行為,要積極勸導和指正。學校要嚴禁未成年學生駕駛電動車、摩托車,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

  希望透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斷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學生文明出行的整體素質,確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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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9月1日

  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4

各位家長、各位同學: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的出行工具變得越來越多樣化。共享電動車成為人們出行的必備的工具。然而隨著共享電動車使用的增多,由共享電動車而引發的交通事故逐漸呈上升的趨勢,而小學生騎電動車所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更是讓人擔憂,已嚴重威脅到學生的生命安全。我們倡議,弋江鎮二小的學生不騎共享電動車。

  交警部門也一再提醒,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嚴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要小心。不逆行、不闖紅燈。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營運車,不準在公路上嬉戲。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路,不違規騎共享電動車、摩托車等。小學生騎電動車潛在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電動車的速度快,但穩定性和剎車效能都比較差,小學生一旦遇有緊急情況,很可能出現不當的處理方法,導致交通事故。因此小學生騎電動車的行為屬於一種危險行為。

  小學生騎電動車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很多小學生騎電動車,完全是出於好奇、攀比的心理,貪玩及虛榮心作祟,盲目跟風,這樣很不利於學生良好品行的培養。

  二、電動車雖快速、便捷,但穩定性和剎車系統的安全效能不如腳踏車,小學生遇到緊急事件時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導致慘劇的發生。

  三、學生往往性格衝動,騎行電動車一般車速很快,遠遠超過電動車騎行規定的車速,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小學生騎電動車還經常搭載其他同學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絕其他同學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請求,這樣車身重量增加,在危險時保持車輛平衡和剎車更加困難,增加了危險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就有相關的規定。同時,如若因騎車帶人引發了安全事故,還會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矛盾糾紛,給彼此家庭帶來傷害。

  五、有些小學生騎電動車時喜歡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彎、比賽超車,做出一些非常危險的動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小學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規,經常出現超速、超載、逆行、帶人、隨意佔用機動車道、隨意變更車道、不遵守交通訊號燈等違規行為,造成極大的危險。

  七、小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騎行電動車時往往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如戴頭盔)。一旦發生危險,很容易釀成慘禍。

  為了對同學們的安全負責,學校提出禁止同學們騎行共享電動車類交通工具,出門改為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長接送等。希望同學們從自身的安全出發,自覺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長朋友們監督好自己的孩子,嚴禁孩子騎共享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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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9月1日

  小學生不騎車倡議書5

  近日,春季學期剛剛開學,很多學生騎腳踏車、電動車往返學校。騎車安全也成為學校、家長和社會關注的焦點。根據交警部門反映,一些騎車學生安全意識不強,時有違規現象發生,而且複雜的道路交通給騎車帶來許多隱患。為確保學生上、放學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現特發此倡議書。

  一、騎腳踏車的學生必須年滿12週歲,騎電動車的學生必須年滿16週歲。交通法規明文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的不允許騎電動車。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對未到指定年齡的孩子騎車上學,學校及家長要堅決制止。

  二、騎車的學生必須熟練掌握騎腳踏車、電動車的技能,出行前要先檢查一下車輛的閘、鎖,是否齊全有效,保證沒有問題後方可上路。

  三、騎車時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無論騎腳踏車、電動車都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劃分車道要靠右邊行駛。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不要強行猛拐。行車時不得兩人以上並行,不追逐打鬧。不騎快車,不帶人;注意避讓行人車輛。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豔的衣服,小心騎行。

  希望教育部門、學校以及家長要加強宣傳,特別是電動腳踏車這一方面進行安全教育,讓我們的學生繃緊安全意識這根弦,共同營造一個平安、祥和、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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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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