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範文(通用5篇)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範文(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倡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倡議書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五部分組成。還是對倡議書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範文(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1
廣大市民朋友們: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積極倡導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目前,我縣建立省級文明城市的號角已經吹響。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建立省級文明城市的號召,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我們特向廣大市民發出騎乘電動腳踏車安全文明出行倡議:
一、自覺佩戴頭盔。
騎乘電動腳踏車(含共享單車)要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養成良好的佩戴習慣。
二、不加裝遮陽蓬(傘)。
加裝遮陽篷(傘)會影響車輛穩定性,增加側間距,妨礙駕駛人視線,易引發交通事故,請不要在電動腳踏車等交通工具上加裝遮陽篷(傘)。
三、遵守交通秩序。
恪守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電動腳踏車(含共享單車)在非機動車道內順向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併排行駛,禮讓行人。
四、車輛有序停放。
電動腳踏車(含共享電單車)要規範有序停放到非機動車停車位內,不佔用行車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響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
五、發揮表率作用。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發揮模範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爭做交通出行的宣傳者、踐行者、監督者,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文明騎乘、安全出行。
市民朋友們,8月5日前,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並自行拆除加裝的遮陽棚(傘)。8月6日起,執勤執法人員將對騎乘電動腳踏車(含共享單車)不佩戴安全頭盔、加裝遮陽棚(傘)以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文明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積極參與,讓我們共同行動,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堅決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為爭創全省文明城市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倡議人:
時間: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2
xx縣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環保等特點,日益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部分電動車不具有生產許可和出廠合格資質,車輛安全效能沒有保障,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兩輪、三輪電動車、四輪代步車大量上路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訊號燈、亂停亂放、逆向行駛、改型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和不文明現象時有發生,致使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導致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喚文明市民!今年,是我縣建立全國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身為泌陽縣的一份子,我們每一位市民都應積極行動起來。為此,泌陽縣文明辦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在日常的電動車駕駛過程中,做到不擅自改裝加篷,做到文明駕乘。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的文明交通習慣,服從交警指揮,遵守交通法規,做一個文明出行的示範者。
2、駕駛電動車時,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駕駛以及乘坐電動四輪車時(包括坐後排)都要正確繫好安全帶。據統計,摩托車、電動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車輛,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於未規範佩戴頭盔或系安全帶發生的,所以請大家養成出行正確佩戴頭盔、系安全帶的良好習慣,做一個文明出行的踐行者。
3、我縣開展的電動車登記編碼、防盜編碼管理工作,定於20xx年7月10日至20日為登記階段,7月21日至8月30日為免費上牌階段,9月1日後需付費上牌。請大家根據車輛的型別進行登記上牌,做一個文明出行的宣傳者。
4、2021年9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兩輪電動車和未進行防盜識別編碼的`非標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禁止上路行駛。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讓我們從文明駕車乘車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提醒家人、親戚、朋友和鄰居,帶動身邊的人,爭當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和維護者,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暢通、優美的城市交通環境!為泌陽縣建立全國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倡議人:
時間: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3
廣大教職員工:
本學期以來,校園內電動車數量陡增,且電動車多存在超速、超寬、超重、隨意穿行、逆行、不禮讓行人等行為,多數電動車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出現違規充電、租賃車輛資訊洩露等安全問題,引發校園消防、交通秩序、校容環境、治安等矛盾和隱患,為進一步規範校內電動車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學習環境,特向廣大教職員工提出倡議。
一、提倡綠色出行
建議廣大教職員工在校園內儘量步行,儘量不要騎乘電動車,積極加強體育鍛煉,努力做到不在教學樓和人員流動範圍大的區域騎行。
二、務必證照齊全
在校內行駛的電動車應主動到學校保衛部門進行註冊登記,辦理校園電動車牌照(具體辦理時間另外通知),懸掛號牌並保持號牌完整、清晰。駕駛人應當隨車攜帶相關證件。不購買、不騎乘無牌無證(超標)電動車。
三、務必規範行駛
廣大教職員工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出現曲折競駛、逆向行駛、超速行駛、在駕駛中接打電話或收發資訊的不安全行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在與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駛或過人行橫道時要主動避讓行人。進出校門限速5公里/小時,校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四、注意規範停放
校園電動車在規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有序停放;未設停放區域的,停放時要做到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在交通主幹道、人行道、綠化地、操場、建築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規定的禁停區停放電動車。
五、注意充電安全
廣大教職員工電動車必須在充電樁充電,不得在建築物內的首層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車充電。
學校是我們共同的家園,建設寧靜、和諧、美麗的綠色校園,需要每個人的積極參與。希望廣大師生員工積極配合學校電動車管理工作,杜絕交通和用電安全隱患。
我們號召廣大教職員工積極響應,在校園綠色出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珍愛自己、尊重他人,共建共創文明、安全、健康、綠色校園。
倡議人:
時間: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4
尊敬的廣大交通參與者:
近年來,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日益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電動車在給我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由於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兩輪、三輪電動車上路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訊號燈、亂停亂放、逆向行駛、改型改裝等現象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影響道路通行能力,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隱患。
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教育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養成安全文明出行習慣。
依法文明參與交通,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臨夏市公安交警發出以下倡議:
1、 行文明車,踐行文明交通行為。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的文明交通習慣,服從交警指揮,遵守交通法規。
2、騎乘摩托車、電動車時,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繫好安全扣,頭盔是發生事故時騎乘人生命的最後一道安全屏障。
3、在購買頭盔時,不要貪圖便宜,一定要購買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4、注意避讓機動車,機動車尤其大型機動車存在很大視野盲區,請務必與大型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不在車前跑、不在車後跟、不在車邊停”;
5、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要遵交通規則,自覺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和踐行者。
交通文明關乎著每一個人的形象,交通安全維繫著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告別交通陋習,共創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臨夏交通環境。
倡議人:
時間: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倡議書5
廣大市民朋友們: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美滿。據統計,在涉及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頭部受傷致死比例佔此類事故死亡總數80%以上,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可使受傷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為了增強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安全意識,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害,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我們倡議:
1、請您在騎乘電動腳踏車時全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規,要服從交警指揮,注重文明禮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不在機動車道騎乘電動腳踏車。
2、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主動宣傳“騎乘電動腳踏車戴好安全頭盔”。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感染身邊的人,告別交通陋習,引領文明交通良好風尚。
3、騎乘電動腳踏車時請選擇識別性較強的淺色頭盔佩戴,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識別的頭盔,且一定要購買並佩戴經過國家3C認證的安全頭盔。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關愛生命,文明出行,從“頭”做起。佩戴安全頭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願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xx支隊
20xx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