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範文集錦5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範文集錦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可能會用到倡議書,倡議書是由某一組織或社團擬定、就某事向社會提出建議或提議社會成員共同去做某事的書面文章。倡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1

全市廣大團員青年朋友們:

  入冬以來,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區持續出現重汙染天氣。臨近春節,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會加劇霧霾天氣,造成二氧化硫等汙染物急劇增加,給人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根據市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預防重汙染天氣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為了共建我們的美麗家園,請全市廣大團員青年朋友積極響應號召,齊心協力,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春節期間告別煙花爆竹,過一個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節。我們向全市廣大青年發出倡議:

  希望廣大團員青年要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在網際網路+時代,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使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盡已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臨汾。

  希望廣大團員青年不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廣大青年要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抵制周邊人員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徹底消除健康隱患,使廣大市民能夠過一個健康祥和喜慶的春節。

  希望廣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傳播方式作為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團員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預防重汙染天氣的正能量。

  為了讓臨汾的水更清、天更藍,真誠希望廣大青年朋友們告別煙花爆竹,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愛護環境,文明過節。以實際行動保護環境、減少霧霾,為建立國家級環保模範城增光添彩,為建設富裕文明綠色幸福新臨汾做出積極貢獻!

  春節將至,預祝大家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20xx年1月21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2

廣大市民朋友們: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佳節,每逢春節,有些市民朋友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表達歡樂之情、營造喜慶氣氛。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後產生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這與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設格格不入。春節將至,為了減少環境汙染,改善空氣質量,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市環境治理指揮部向全市人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文明過節從我做起。要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根據《xx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城區內禁放區域為:xx。在城區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在城區禁放區域外自覺少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

  二、善意提醒規勸他人。要以主人翁的姿態抵制燃放煙花爆竹,透過微博、微信朋友圈、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自覺勸阻和監督親朋好友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勇於向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說“不”。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主動引導帶動周邊群眾積極響應倡議,共同勸阻、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響應倡議,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行業協會、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單位幹部職工、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自覺踐行倡議。

  四、強化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要做好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的監管工作,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的商業網點、婚慶公司、殯葬服務、中介服務機構儲存、銷售、操作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安監、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享受健康的環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權利,保護環境則是每一位市民的義務,希望全體市民從自身做起,堅決杜絕燃放煙花爆竹,以實際行動營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節日氛圍,過一個歡樂、祥和、低碳、環保的春節,為xx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作出每個人應有的貢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3

全體業主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汙染和噪音汙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業主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 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透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業主支援我們的倡議,為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大氣汙染、控制噪聲汙染,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祥和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萬秀區:東至雲龍橋與紫竹大橋連線,西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環路)。

  溫馨提示:恆大山水城小區內屬於禁放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長洲區:東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西至玫瑰湖公園西側(三龍東一路)延至竹灣路以西500米連線及機場路,南至潯江外江南岸,北至龍騰路與舜帝大道連線(外環路)。

  龍圩區:東至蒼海湖西岸延至潯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對出,南至高鐵沿線,北至潯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碼頭、機場、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三、關於處罰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舉報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特此告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4

尊敬的家長們:

  今年冬天,霧霾天氣籠罩全國,重度汙染的空氣嚴重地損害著人們的身體健康。現在全國人民都在關注著我們每時每刻都要呼吸的空氣質量,都在擔憂著自己、家人的身體健康。據全國腫瘤登記中心統計,現在我國每10秒鐘就有1人被確診為癌症,其中肺癌佔第一位。現在,一些外國醫生對到過北京後就出現咳嗽的患者症狀叫“北京咳”。如果我們不立即採取行動,那麼,“北京咳”就會變成“中國咳”。這是多麼殘酷的資料,多麼恥辱的稱呼,多麼嚴酷的現實!為扭轉當前空氣汙染日趨嚴重的趨勢,國家和各級政府都在積極採取措施。

  節日放煙花是我們民族的傳統風俗,它會給節日增添歡樂氣氛。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的空氣汙染和噪音汙染,使我市的空氣質量在已經較差的情況下,變得更加差,會給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這讓我們深感憂慮!

  銅川市的空氣質量和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讓銅川市的空氣保持清新幹淨,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雖然我們人數很少,但我們認為我們的行動是有利於銅川市全體人民的、是高尚的。我們懇切地向您們提出倡議:

  一、希望廣大家長盡我們的能力為政府分憂,為淨化銅川的空氣出力,在春節期間和燃放煙花爆竹說“不”!同時積極主動做朋友和鄰居的工作,告訴他們: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氣體,併產生碳粒等煙塵。這些氣體和煙塵瀰漫於空氣中,使空氣混濁,刺激人的呼吸道,傷害肺組織,對神經系統,眼睛有一定的損害作用,真是個無形的“殺手”!為了自己快樂,而使我們城市的空氣汙染更加嚴重,是一種可恥行為。呼吸不到清新空氣,健康會有威脅;請求他們移風易俗,不燃放鞭炮。

  二、希望各位家長,為了讓我們少呼吸有毒空氣,懇請您們在不要燃放煙花爆竹。認為燃放鞭炮會給自己帶來財運、帶來福氣的想法是愚昧的,因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會浪費你的錢財、損害您和大家的身體健康。時代在變,不符合時代要求的舊習俗就一定要扔掉!現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場所肆意吸菸一樣是一種不道德行為。

  所以希望您們支援我們的倡議,為了自己,為了家人,也為了子孫後代,請不要再燃放煙花爆竹了!我們要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做煙花爆竹,不買菸花爆竹,不放煙花爆竹 !看到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上前勸!我深信,只要我們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們的城市將會變得更加美麗繁榮!

倡議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5

廣大市民朋友:

  你們好!

  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的生活家園;碧水青,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和義務。

  近年,透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先後獲得“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明城市”、“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稱號,廣大市民充分享受了生態環境福利,越越關注居住生活環境和空氣質量。煙花爆竹燃放很美,然而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帶空氣汙染和噪聲汙染等環境汙染問題。為落實市政府關於“xx市一環以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廣大市民身體健康,過一個綠色、歡樂、祥和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自覺遵守轄區政府禁放公告,不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xx市一環以內所有區域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樹立安全、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形成濃厚的煙花爆竹禁放氛圍,爭當明市民,共同守護藍天白雲,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爽爽xx新未。

  xx市大氣辦xx市煙花辦宣

  20xx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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