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通用12篇)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通用12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可能會用到倡議書,倡議書不是對某個人或某一小集體而發的,它的受眾往往是廣大群眾,或是部門的所有人,或是一個地區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國人民。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倡議書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通用12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1

  為了確保學生在車輛接送過程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人身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根據《古浪縣20xx年中小學校車安全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相關檔案要求制定本協議。

  一、駕駛員職責:

  ①嚴禁超員、超速(限速40公里/小時)、隨意接聽電話、酒後駕駛等違法規行為發生。

  ②監督駕駛員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按時維修,不開帶病車,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③主動加強與學校的溝通聯絡,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及時將市縣出行或停運通知精神傳達有關學校,由學校通知乘車學生。教育監督校車駕駛員履行以下承諾,文明、誠信服務。

  ④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運營方案確定的線路、站點、離返校時間承運學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站點,不得無故漏送漏接,不得違背學生意願提前讓學生下車。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時,應及時報告線路負責人和承運公司領導妥善處置,確保學生有車可乘。

  ⑤校車駕駛員必須按現行票價一次性收取學生周乘車費用,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在接送過程中,如果車輛發生故障,不得退費讓學生另行乘車,更不能丟下學生不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公司,由運輸公司安排其他校車承運,承運費用由故障車主負責。

  ⑥在承運過程中做好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的學生給予關心和照顧,對學生的違紀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嚴重者應立即向學校離返校負責人報告。

  ⑦校車駕駛員如有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給予相應的停班和警告,違規記錄達兩次以上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取消該車的承運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校車業務。

  ⑧校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承運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⑨接送車輛在途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運輸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車輛接送,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準丟下學生中途不管。駕駛員有責任向學生宣傳交通常識和乘車常識,遵守上、下秩序,特別告誡同學們在乘車時頭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車後不能從車頭前面跑過和橫穿公路,確保乘車學生的絕對安全。遇接送學生臨時排程,應無條件服從。

  二、家長職責:

  1、學生上學時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並教育孩子在等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許在等車的時候追逐打鬧、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車;

  (2)等車時應在指定地點靠路邊候車,以防交通事故;

  (3)等車時不要和陌生人答話;

  (4)如果車子超出規定的時間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張,應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絡;

  2、如果在規定時間裡未能按時到候車點候車(規定時間到後多等10分鐘),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學校以保證安全。

  3、教育孩子聽從車主的管理,行駛過程中不得將手、頭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來上學,乙方及時通知車主。

  5、本協議簽訂生效後,學生必須乘坐接送車上下學,無故不坐仍要承擔既定乘車費用。

  6、每週放學乘車時繳納往返周乘車費用。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2

  由於教學資源整合,這樣就有一些家長選擇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學校從安全形度出發,出於對學生的高度負責,要求學生家長和車主鑑訂租用車輛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要求家長做到:

  1、租車前考證車輛。所租車輛做到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方可租用。

  2、要考證租用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員應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行駛謹慎、穩重。

  3、家長應該經常教育學生做到:嚴禁租用無證無牌或手續不全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等。拒乘超員、超速、違章及酒後駕駛的車輛。家長租車前,必須搞清上述1、2兩條關於車輛和車主的情況,對子女經常性的進行第3條所涉及內容的教育,安全工作須做到警鐘長鳴。否則,家長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要求車主(駕駛員)做到:

  1、車主確保車輛的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

  2、駕駛員應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3、平時要重視車輛的保養和檢修。在接送學生過程中,要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酒後駕車,杜絕超員、超速行駛。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均應不小於50%,且不應張貼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及時清理前後擋風玻璃的汙垢和霜雪,確保駕駛員的視線不受影響。

  車主(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條款,謹慎慢行,確保被接送學生的平安。否則,造成的不良後果由車主(駕駛員)負責。

  租車學生家長和車主(駕駛員)要牢記雙方的責任,學校出於對學生安全的重視,只是作為中間公正方,一旦出現事故,責任由車主(駕駛員)和家長自負,校方概不負責。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生所在學校各自留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3

幼兒家長: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幼兒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學校為了要求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幼兒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準時接送幼兒上學、放學,幼兒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幼兒上學、放學(包括在本校就讀的幼兒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三、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幼兒離開校園(除家長或監護人等待外),不準幼兒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四、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四輪車、三輪車等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五、此協議由家長(監護人)詳細閱讀,親自簽名並按指印後交回學校存檔。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4

尊敬的家長: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後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閒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5

  學校發現:由你們自己租用的用於接送學生上學、放學的車輛存在嚴重超載現象,對學生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同時也不利於學校的`正常管理。本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現鄭重通知如下: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證、無牌車輛,不乘坐報廢車輛。乘坐經查證合格的車輛時,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

  2、對存有問題的車輛要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並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3、家長對孩子所乘車輛是否加入保險,牌照是否真實有效等情況進行了解核實,並要求車主嚴格辦理手續,不超載、超速行駛,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

  4、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四不”原則,即:不搭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老爺車”,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的車輛。

  5、教育孩子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6、根據《學生意外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發生的安全事故,由肇事方和監護人共同乘擔責任,學校概不負責。

倡議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6

尊敬的學生家長:

  孩子的健康成長,事關每個家庭的幸福,也牽動著全社會的心。為確保學生的出行安全,我們誠摯的向廣大學生及家長們發出倡議,衷心希望大家積極參與,共建文明和諧安全的交通秩序。

  一、選擇綠色出行

  家長在接送孩子時,儘量不開車,選擇步行、騎腳踏車或公共交通工具;嚴禁使用共享電動車接送孩子上下學。

   二、佩戴安全頭盔

  家長騎摩托車、電動車接送學生時,一定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載一人、不闖燈”。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不得違法載人(電動車只允許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摩托車禁止搭載12週歲以下兒童。),佩戴安全頭盔,繫好安全扣。

  三、自覺學法守法

  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積極維護交通秩序,規範自己的交通行為。

  四、有序規範行車和停車

  學生上下學時,家長要遵守交規,做到即停即走;如需臨時停車,請按要求停在停車位上;嚴禁隨意停車、並排停車,交管部門對不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將按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不亂停交通工具,切記不能亂停、亂放,影響城市文明。

  五、自覺接受勸導

  所有家長要聽從交警、值周教師及學校安保人員的勸導,即停即走,減速慢行,確保學生安全。上學、放學期間,家長不得聚集在校門口接送孩子;家長將送孩子至緩衝區即可,學生有序排隊、測溫入校。放學時,所有家長在班級指定區域等待,給孩子讓出通道,切記不要在校門口等待。

  六、愛護環境衛生

  所有家長在接送孩子時,遵守文明公德,不在校門口接送區及其他公共場所吸菸,不隨地亂扔垃圾紙屑,保持好環境衛生。

  七、按時接送孩子

  為了孩子安全,要求所有家長支援配合學校工作,嚴格按照作息時間,按時接孩子上下學。

  尊敬的家長,交通安全關係到孩子的一生,也維繫著每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攜起手來,將“戴頭盔、不逆行、不亂停”踐行在自己的實際行動中,用自已的一言一行,引導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培養交通安全意識,為創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倡議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7

  為確保人身安全,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保證如下:

  1、不攜帶管制刀具或者鐵條、鋼管等物品到校。

  2、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杆上、窗戶上,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圍牆、建築物,不到學校建築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4、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樓梯走道製造堵塞和擁擠。

  5、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控。

  6、體育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7、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不逃學、不出走,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8、遵守交通法規,維護社會秩序,不乘坐不合格車輛。

  9、校外不與不良分子交往,不打架鬥毆。不進營業性網咖

  10、在校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相關的安全制度和條例。

  11、絕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2、不能到河邊、池溏、深溝等地方玩耍、釣龍蝦等,也不要靠近水井、糞坑、沼氣池等;不要進入無人空房、地窖等地方;要避開變壓器、高壓電線;不要攀爬水塔、電杆、屋頂、高牆;這些地方非常容易發生危險,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傷亡事故。

  13、不要在夜晚、天黑時外出玩耍,容易發生危險。另外沒有家長的帶領,不允許私自外出,如確實需要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並注意隨時和家長聯絡。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守約,請老師和家長監督。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8

尊敬的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絡)。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請將委託人的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託人負責。被委託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絡,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9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校內外安全,確保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特別是確保學生途中上、放學的安全,特簽定本協議:

  一、學校明確表示,在學生上學、放學時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等三無車輛,禁止學生乘坐私人超員車輛和農用拖拉機。

  二、確因各種原因需乘車進校、放學的同學,家長一定要驗證考察所乘車輛的一切運營合法手續,禁止乘坐手續不完備、車況較差的車輛或受利益驅動超員拉學生的車輛。

  三、要經常教育孩子自學遵守交通規則,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能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學校落實有關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生進校、放學期間因乘車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家長和車主承擔與學校無關。

  為明確學校的告知義務,家長的監護義務責任,決定以上雙方簽定乘車協議,各執一份。

倡議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10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承諾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二、學生家長責任。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瞭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並儲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範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後有效維權。

  三、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並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駕駛員存在作風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駕駛員酒後駕駛。

  4、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騎腳踏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倡議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11

各位家長:

  關注安全,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願。履行監護責任,按時接送孩子是家長的責任。加強青少年安全教育、管理,增強防範能力,需要社會、家庭、學校形成合力,讓我們攜手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現就家長按時接送孩子問題提出如下要求,並請家長作出保證。

  一、每天上午7:20將孩子送到學校大門口,11:00在大門以外接孩子;下午2:00將孩子送到學校大門口,5:05在大門以外接孩子。

  二、家長要按規定的時間接送孩子,且必須堅持天天接送。凡因事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學時,應提前30分鐘電話告知班主任,並明確告知委託接送孩子上下學代理人的姓名和電話,便於班主任與代理人聯絡;若班主任沒有接到電話,則視為家長親自來校接送孩子,對沒有按時接送孩子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家長自負。

  三、請家長接送學生在校門口止步,無事不得進入校園。

  四、教育孩子不要過早到校或滯留校園時間太長。

  五、禁止學生和家長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園。

  六、孩子有事有病不來上學,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家長有事來接孩子出校門,必須帶孩子到班主任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將持由班主任老師親筆簽名的請假條交給門衛確認後方可離校。

  七、教育孩子放學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隨便跟親戚或鄰居走,不要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到同學、朋友家玩。

  八、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上下學不在路上逗留、玩耍,過路要左右看,避開車輛,行走要走人行道,坐公交要有序上下,不要擁擠。

  九、家長接送孩子往返學校時,不要乘坐無牌照、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的車輛,超員、超速車輛和其它不具備接送學生用車資質的車輛,不允許以包車和租車等形式上下學。以上各條希望家長認真做到,確保孩子上下學的安全。

  我保證: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按學校要求按時接送孩子,否則,我負全責。

  承諾人:

 日期:

  致家長接送孩子倡議書12

尊敬的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擔負著孩子安全的重任。我園地處靈順南路旁,交通安全尤為重要,家長要充分認識到幼兒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幼兒的接送安全不能有絲毫的麻痺和僥倖心理。為了確保您的孩子在入園、離園時段、路段接送幼兒的安全,我們真誠地希望得到家長的鼎力支援,密切配合我園做好幼兒的安全接送工作。請家長作以下保證:

  1、我們保證在幼兒園規定的時間送孩子到幼兒園和接回孩子。

  (上午8:00——8:30入園,下午3:40——4:00離園)

  2、我們保證每天把孩子安全送到教室內,並按幼兒園規定憑接送卡接送孩子。

  3、我們保證腳踏車、電動車、摩托車不駛入幼兒園內。

  4、我們保證不乘坐非法營運的機動三輪車、超員車、殘疾車、麵包車接送幼兒。

  5、我們保證,我們將嚴格遵守以上的安全事項。如果不遵守以上安全事項,發生安全問題,自行全權負責。

  承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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