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範文6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範文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倡議書的事情愈發增多,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倡議書會更加事半功倍。怎麼寫倡議書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1

  皋蘭縣公安局向全縣居民發出如下強烈倡議:

  一、讓文明新俗代替陳規舊習,堅決不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特別是大型煙花爆竹。可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窗花鮮花等為節日增添喜慶氛圍。

  二、讓文明新風降低霧霾指數,建立低碳環保的城市環境。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三、嚴禁在下列場所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一)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文物保護單位及周圍 00米區域;

  (二)政府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及周圍 00米區域;

  (三)汽車站、公共停車場、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等;

  (四)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站、油庫、倉庫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周圍 00米區域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山林、苗圃、公園、旅遊景點等重大防火區及周圍 00米區域內;

  (七)縣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四、讓全縣人民群眾共同行動起來,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共建寧靜優美、美麗和諧新家園。

  只要我們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煙花爆竹,我們的縣城將會變得更加美麗繁榮!

  倡議單位:皋蘭縣公安局石洞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2

  市直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全市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婦女:

  為積極貫徹落實將於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著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現就做好帶頭執行我市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工作,市直機關工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向市直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和全市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婦女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爭當文明法治的“傳播者”。帶頭學習掌握《規定》具體內容和重要意義,透過微博、微信等各種途徑和多種方式,向家庭人員、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規定》內容,使禁放規定和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社會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共識,努力傳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爭當模範守法的“踐行者”。要大力弘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社會風尚,積極帶頭禁放煙花爆竹,主動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帶領身邊群眾自覺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爭做禁放工作的示範者和實踐者,在市民中作身體力行、模範守法的表率。

  三是積極選擇綠色環保節慶方式,爭當移風易俗的“先行者”。帶頭移風易俗,倡導選擇喜慶音樂、鮮花裝飾、低碳出遊等新穎時尚節慶方式,選擇冷煙花、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節慶道具,引領綠色健康的節慶新風尚。

  四是踴躍參加平安志願服務行動,爭當城市安全的“守護者”。帶頭加入平安志願者隊伍,配合參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動,主動舉報違法銷售、儲運煙花爆竹的行為,做到源頭防範,杜絕違規燃放行為的發生,踴躍參與居民區守護、巡查工作,守衛城市安全、服務人民群眾。

  守護綠水青山,從我們大家每個人做起!

  建設美麗詩城,從身邊每一件小事做起!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3

全體業主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汙染和噪音汙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業主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 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透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業主支援我們的倡議,為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大氣汙染、控制噪聲汙染,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祥和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萬秀區:東至雲龍橋與紫竹大橋連線,西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環路)。

  溫馨提示:恆大山水城小區內屬於禁放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長洲區:東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西至玫瑰湖公園西側(三龍東一路)延至竹灣路以西500米連線及機場路,南至潯江外江南岸,北至龍騰路與舜帝大道連線(外環路)。

  龍圩區:東至蒼海湖西岸延至潯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對出,南至高鐵沿線,北至潯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碼頭、機場、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三、關於處罰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舉報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特此告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4

廣大市民朋友們:

  新春佳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大家習慣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還會嚴重汙染空氣。近三年來,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我市空氣質量均達到重度汙染,危害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

  為使我們的城市更加清潔、空氣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養成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的習慣;

  請向家人和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臺,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積極勸阻、抵制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舉報電話:xx);

  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幹部、工作人員要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動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建設安全xx、健康xx、美麗xx作出自己的貢獻,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喜慶、潔淨的春節。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5

  廣大居民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習俗,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燃放數量越來越大,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影響正常生活秩序。池州市即將出臺禁放規定,我縣也將同步組織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為確保廣大居民有一個清新、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我們倡導在縣主城區擬禁放範圍(環城北路以南、環城西路以東、芙蓉大道以北、環城東路以西)內不再燃放煙花爆竹。現倡議如下:

  1、各級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燃放煙花爆竹;

  2、廣大居民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尤其夜間、午休、學生考試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

  3、廣大居民在歡度節日、婚喪嫁娶期間,選擇使用安全、環保的方式;

  4、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在主城區不銷售升空類煙花及小禮花;

  5、各職能部門和社群居委會強化監管,多方位、多層次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6、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積極開展環保教育,讓學生從小樹立環保意識,爭做新時代環保人。

  居民朋友們,美麗xx是我們共同的家園,美好生活是我們共同的追求。為了您和孩子明天有清新的空氣和良好的學習環境,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樹立新風尚,展現新氣象,為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共同努力,以實際行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一言一行為文明xx增光添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6

  廣大市民朋友們:

  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的生活家園;碧水青山,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近年來,市、區兩級多措並舉、不遺餘力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藍天常有”不再是夢。但春節期間,如果固守舊習,大量燃放煙花爆竹,就會造成新的大氣汙染,引起環境質量惡化,讓多年的努力付之東流,這一定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我們決不能成為新的汙染製造者。為落實市、區關於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保護大氣環境,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過一個綠色祥和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甘肅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1.從我做起文明過節。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黨員幹部帶頭抵制。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帶動親屬和身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學生積極倡議。廣大中小學生要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春節期間不讓家長購買菸花爆竹,不燃放煙花爆竹,對燃放煙花爆竹說“不”。同時,積極主動做好家長和鄰居的工作,請求他們移風易俗、不燃放煙花爆竹。

  4.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市直、中省駐平各單位,崆峒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群,以及各類學校要加強對廣大市民、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和管理,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同時,透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5.暢通舉報嚴格執法。對燃放、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勸阻、舉報,配合執法部門予以查處,共同堅決抵制,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市民朋友們,辭舊歲不需漫天煙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開。遠離煙花爆竹吧,讓我們的生活多一些綠色,讓美麗的崆峒少一縷塵埃。當你舉目一方藍天、遠眺一帶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會感謝現在自己所做的決定。我們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氣會更清新,天空會更蔚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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