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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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1

  一、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範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經予行政處分。

  二、安機科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年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稽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建全安全生產各種臺帳。

  4、負責全公司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公司車輛二維檢測臺帳,並督促實施。

  6、負責全公司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並編制保險臺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安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安機科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三、生產經營科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安機科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和客傷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產經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生產經營科長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公司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積極協助公司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公司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並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臺帳。

  4、認真填寫安全活動紀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準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臺帳。

  5、定期對車輛的安全部件檢查並保管好安全資料臺帳。

  6、按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7、嚴格控制事故費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傷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 行政處分,並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安全檢(稽)查隊長及檢(稽)查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安全檢查管理直接責任。

  1、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職能,積極做好安全預控監控工作,掌握資訊,為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

  2、對重點人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不定期地組織人員上路、上線、上車檢查,並進行重點教育、重點跟蹤,現場辦公、及時糾正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制訂上路、上線、上站點安全檢查工作計劃,並按計劃認真實施,健全公司車輛巡迴檢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積極實施公司“事故隱患,危險點監控法”,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協助好安機科開展各項活動等。

  4、開展安全生產“拉網式”、“地毯式”大檢查,嚴查安全隱患,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整改後必須複查。檢查中應認真填寫記錄,對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並按整改內容監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檢查臺帳和資料的歸檔工作,逐步建立一車一檔安全檢查臺帳,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

  6、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隊長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檢(稽)查員50—200元,隊長扣10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六、公司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2、嚴重警告;3、撤消職務調離崗位;4、開除留用;5、除名

  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並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援。站長可委託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並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後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五、安全辦職責

  安全辦作為車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主要職責有:

  1、在車站辦公室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監督、檢查本車站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對站長負責。

  2、組織車站管理人員、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3每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並及時向站長彙報。每季召開安全例會一次。

  4、制訂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性對各部門進行督促落實,對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賬。

  5、監督各部門落實做好新上崗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落實部門對違章操作人員的處理,如發生火警和火災後,輕者將追究其責任,並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重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例,根據情節追究其刑事責任。

  6、制定本車站防火預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防火、滅火訓練。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電話81xx110。

  7、負責滅火器材的有計劃購置,分配和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8、負責本車站重點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3

  (一)安全例會制度

  一、車站安全領導小組每年度召開12-14次安全專題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車站各班組組長、安全專職人員參加的安全例會。

  二、遇緊急情況應臨時召開安全專題會議。

  三、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檔案、會議指示精神。

  2.總結本單位近期內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研究佈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處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

  4.對發生一般以上的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做出處理決定。

  5.安全工作例會必須建立會議紀錄。

  (二)站內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站內現場管理。對站內所有車輛進行統一指揮。

  2.統一劃分停車區域。統一售票,定時發車的長途客班,車輛按指定庫位進庫,短途流水發班的車輛,按線路劃分停車、上客區域。

  3.車站廣播室要適時宣傳“旅客乘車須知”站務員在發車前除及時向旅客宣傳安全乘車注意事項外。方可指揮駕駛員發車。

  4.加強“三禁品”查堵力度。

  5.嚴禁始發站超載。如駕駛員要求多裝,站務員有權制止。

  6.加強門衛管理。

  7.創造良好候車環境。

  (三)三禁品檢查管理制度

  1.車站內“三禁品”檢查工作由車站負責。車站必須懸掛嚴禁攜帶三品乘車的大型條幅和禁運物品圖。車站廣播室要反覆宣傳攜帶“三品”乘車的危害和有關處罰規定。

  2.查驗“三品”工作要定崗、定人、定點和流動檢查相結合。站內由車站主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把關,誰簽章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員負責。誰負責。春運時必須人人開包檢查。三品”檢查工作必須實行責任簽章制度,

  3.凡查出的三品”必須統一造冊登記。任何人不得講情索回,經車站廣播室宣傳仍攜帶“三品”乘車的旅客除沒收“三品”外,還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態度惡劣者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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