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含義和模板

審計報告含義和模板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審計報告含義和模板,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審計報告含義和模板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XX年年度計劃及XX通知精神,XX審計局於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派出審計組,對XXXX送達審計。XX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並且作出了書面承諾。在審計過程中,得到被審計單位的支援和配合,使審計工作得以正常開展。審計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專案基本情況(按立項批覆內容)

  計劃總投資XX萬元,其中:中央XX萬元,省XX萬元,州XX萬元,縣配套XX萬元,自籌XX萬元。

  實施地點:

  實施內容:

  實施時間:

  (二)專案前置情況(工程建設程式)

  前置審計情況:送審投資XX萬元,審定投資XX萬元,審計核減XX萬元,建議攔標價XX萬元。

  招標投標情況:(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投標單位[公司]名稱及投標價,中標單位[公司]名稱及中標價)

  合同簽訂情況:(合同簽訂時間,專案實施區間、合同價)

  二、資金到位及撥付情況

  (一)資金到位情況:

  (二)資金撥付情況:

  截止XX年X月X日,總計支付專案資金XX萬元,其中:

  1、建築安裝支出XX萬元;

  2、勘探費支出XX萬元;

  3、設計費支出XX萬元;

  4、監理費支出XX萬元;

  5、管理費支出XX萬元;

  三、投資完成情況

  送審投資XX萬元,審定投資XX萬元,核減投資XX萬元。投資完成情況如下(審定投資):

  (一)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完成XX萬元;

  (二)待攤投資完成XX萬元,其中:

  1、管理費XX萬元;

  2、勘察設計費XX萬元;

  3、監理費XX萬元

  四、審計評價

  (圍繞被審計單位或專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個方面進行評價。具體是:第一、根據審計結果及其得出的結論寫作,切忌大包大攬,偏離審計結論主題;第二、審計結論應包括肯定成績和概括問題兩方面,都需要有證據支撐;第三、審計發現和處理問題的合理延伸和濃縮。)

  五、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意見

  (一)基本程式方面發現的問題

  1、招標投標方面

  2、前置審計方面

  3、合同簽訂方面

  (二)工程建設及竣工結算方面發現的問題

  1、多計工程款

  2、多計待攤費用

  3、超概或結餘

  六、審計建議

  (指審計機關根據審計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為加強財政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及辦法。)

審計報告含義和模板2

  一、審計報告的含義

  審計報告是指註冊會計師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檔案。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工作後向委託人提交的最終產品,具有以下特徵:

  1.註冊會計師應當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

  2.註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出具審計報告;

  3.註冊會計師透過對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履行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責任;

  4.註冊會計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出具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並實現公允反映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檔案,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於審計報告之後,以便於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並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二、審計意見的形成和審計報告的型別

  (一)審計意見的形成

  註冊會計師應當就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並實現公允反映形成審計意見。

  在得出結論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方面:

  1.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的規定,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在形成審計意見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所有相關的審計證據,無論該證據與財務報表認定相互印證還是相互矛盾。

  如果對重大的財務報表認定沒有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註冊會計師應當儘可能獲取進一步的.審計證據。

  2.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51號——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的規定,未更正錯報單獨或彙總起來是否構成重大錯報。

  在確定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1)相對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以及財務報表整體而言,錯報的金額和性質以及錯報發生的特定環境;

  (2)與以前期間相關的未更正錯報對相關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以及財務報表整體的影響。

  3.評價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

  註冊會計師應當依據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特別評價下列內容:

  (1)財務報表是否充分披露了選擇和運用的重要會計政策;

  (2)選擇和運用的會計政策是否符合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並適合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

  在考慮被審計單位選用的會計政策是否適當時,註冊會計師還應當關注重要的事。重要事項包括重要專案的會計政策和行業慣例、重大和異常交易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新領域和缺乏權威性標準或共識的領域採用重要會計政策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的變更等。

  (3)管理層作出的會計估計是否合理;

  (4)財務報表列報的資訊是否具有相關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5)財務報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能夠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項對財務報表所傳遞的資訊的影響;

  (6)財務報表使用的術語(包括每一財務報表的標題)是否適當。

  在評價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時,註冊會計師還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會計實務的質量,包括表明管理層的判斷可能出現偏向的跡象。

  管理層缺乏中立性可能影響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在重大錯報的評價。缺乏中立性的跡象包括下列情形:

  (1)管理層對註冊會計師在審計期間提請其注意的錯報進行選擇性更正。例如,如果更正某一錯報將增加盈利,則對該錯報予以更正,反之如果更正某一錯報將減少盈利,則對該錯報不予更正;

  (2)管理層在作出會計估計時可能存在偏向。

  ★在得出某項會計估計是否合理的結論時,可能存在管理層偏向的跡象本身並不構成錯報。然而,這些跡象可能影響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的評價。

  4.評價財務報表是否實現公允反映。

  在評價財務報表是否實現公允反映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內容:

  (1)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結構和內容是否合理;

  (2)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相關交易和事項。

  5.評價財務報表是否恰當提及或說明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

  只有財務報表符合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在財務報表所涵蓋的期間內有效)的所有要求,宣告財務報表按照該編制基礎編制才是恰當的。

  在對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說明中使用不嚴密的修飾語或限定性的語言(如“財務報表實質上符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要求”)是不恰當的,因為這可能誤導財務報表使用者。

  在某些情況下,財務報表可能宣告按照兩個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如某一國家或地區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在這種情況下,兩個財務報告編制基礎都是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

  只有當財務報表分別符合每個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所有要求時,宣告財務報表按照這兩個編制基礎編制才是恰當的。

  (二)審計報告的型別

  審計報告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

  1.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含有說明段、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或其他任何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包含其他報告責任段,但不含有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也被視為標準審計報告。

  2.非標準審計報告,是指帶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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