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情況報告
反映情況報告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映情況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反映情況報告 篇1
接貴辦公室轉來的供銷社居民樓內的十戶居民“關於要求維護居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訴求”的信件後,我社十分重視,縣供銷社立即召開會議成立調查和整改小組,蹲點中心社現場解決居民反映的問題,經過幾天的調解和具體整改,中心社、經營戶、居民代表三方簽訂了“居民反映問題處理辦法”,現將處理情況彙報如下:
1、居民反映店面堆放水泥過重,房屋基礎無法承受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限制經營戶在店面內水泥堆放高度,每垛水泥堆碼數在5—8包範圍內。在下一年租期內經營戶不得在店面內堆放鋼筋、水泥。
2、居反映經營戶在店面前卸鋼筋,致使樓體抖動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為確保房屋安全,經營戶不得在店面內和距店面門口5米範圍內直接從車上將鋼筋等重物卸倒在店內和地面。在下一年租期內經營戶不能在店面內經營鋼筋、水泥。
3、居民反映經營戶電錶箱裝在居民樓樓梯間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由於經營戶的用電設施,是縣電力公司安裝的,經營戶不能擅自拆移,應向縣電力公司申請將各經營戶的電錶移裝至各經營戶租用的店面。
4、居民反映經營戶買賣,裝卸水泥灰塵較多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經營戶在經營時,應控制產生灰塵,並經常灑水和清掃散落的水泥、灰渣。在下一年租期內,經營戶不得在店面內經營水泥。
5、居民反映噪音干擾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在現租期內嚴格控制液拉機和鋸板機開機時間,在早上8點以前,中午2點半以前,下午6點以後不得開機,影響居民休息。在下一年租期內,中心社出租的店面內不得經營鋼筋、水泥。
6、居民反映貨物車輛佔用通道,影響居民出入問題
經三方協商處理辦法為:
①經營戶在停放貨物車輛時,不得封堵過道影響居民出入。
②經營戶有責任要求裝、卸貨物的車輛不得停放在進出通道內。
③拉鋼筋時不得將鋼筋堆放在影響居民出入的通道上。
7、居民反映院落不關鎖的問題
經三方協商解決辦法為:大門統一配鎖匙每個住戶配一把,租用了院子內倉庫和場地的經營戶各一把,大門晚上隨進、出隨鎖,各自盡各自的責任,確保院子內部安全。
以上各問題的解決辦法,從商定時起開始整改,中心社,居民監督落實。同時三方達成共識,在今後的生活和經營中,各方盡到自己的責任,維護小區環境,創造良好和諧的生活和經營氛圍。
反映情況報告 篇2
因為政府主管部門(閘北區共和新路街道房辦、城管綜合治理辦)行政不作為。致使新一屆業委會無法開展正常工作。420戶業主利益直接受到侵害。
事實與理由:
1、申地公寓前業委會早在4月就任期屆滿,原服務的上海舒馨物業管理公司服務合同亦在20xx年4月到期、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主管部門應當來小區組建換屆改選小組,但二年多來作為主管部門不聞不問。直到小區業主3月份自發組織起改選業委會領導小組,街道主管部門才派員介入。
2、改選工作進行的相當順利,按照《關於實施“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若干意見》第七條,90日即可完成的工作,卻人為拖了9個月,直到12月17日新一屆業委會備案證才發下來。
3、12月17日頒發業委會備案證的當天,街道房辦、城管綜合治理辦負責人就告知我們:原服務的舒馨物業公司將在本月31日結束服務要撤離。而原服務合同條款約定,必須延遲3個月待新的物業公司選聘結束,方可撤離。主管部門只留給申地公寓業主9個工作日,要新一屆業委會去完成物業公司選聘工作。作為政府主管部門對舒馨物業公司違約撤離不制止,放任不管。而對廣大業主存心刁難,居心何在。
4、新一屆業委會產生,前業委會至今不肯移交。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前業委會必須向房管辦移交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財物。房管辦負責人說:“前業委會沒有東西交給我們,我們拿什麼交給你們”。由於政府主管部門行政不作為,造成至今不肯移交。
5、為配合政府做好“維穩工作”、避免小區出現物業管理真空、導致不安全、混亂現象。新一屆業委會突破重重困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外出尋求肯來託管的'物業公司,並按法規程式做了大量工作,終於有了成果。上海愛仁物業公司已進入小區進行託管。
6、現愛仁物業公司進入小區服務已將近一年,由於已撤離的舒馨物業公司重要部分拒絕交接,百般刁難與阻擾;原交由它經營管理的凡是有收益的屬於小區業主共有的財產收益,始終不肯交出來。(21間臨房對外出租合同與租金、6間臨房室內車庫出租合同、租客月度水電費收據、對外廣告收益等,共計約有20餘萬元)這塊全體業主享有的公共收益在小區物業管理日常開支中佔相當比重。對舒馨物業公司無端不交接的惡劣行徑,新一屆業委會多次上訪街道有關部門。()然街道主管部門負責人對舒馨物業公司肆意侵犯申地公寓420家業主合法權益的行為,不講原則、不主持公道、不持立場。顯然無視法律法規的行政不作為。
7、由於前業委會所有報表資料不移交、舒馨物業公司審計報告不交接,所有財務、開戶銀行相關事宜不交接。所有小區相關費用資料無從知曉,上海愛仁物業公司勉強在小區服務。
8、由於前舒馨物業公司對小區兩幢高層1號、2號大樓,共4臺37千瓦的消防泵,長年疏於維護和管理,拒絕移交維修記錄。消防泵已全部生鏽咬死,不能運轉。春節期間天冷氣候乾燥,萬一發生火警消防泵打不出水,後果不堪設想。對此我們已將此情況反映給政府主管部門街道房辦、城管綜合治理辦將近一年時間,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9、由於維修資金至今沒有開通,愛仁物業公司各項工作已難以維持,小區日常工作也將無法開展。新的業委會既然請人家進來,此刻確實也難以有所交代。
鑑於以上九大原因與阻力,致使新一屆業委會為業主服務的一腔熱情被嚴重挫傷,已感心力焦瘁。作為新選出來的7位業委會成員,萬萬沒有想到:我們不拿一分錢報酬,投入了大量精力和人力、自己墊了很多錢,義務為小區廣大業主辦事服務會這麼難,舒馨物業公司無端佔有小區共有物權和財產,作為政府主管部門在政策法規已明確的情況下,應該管的事情而不管,因該講的原則而不持立場,兩個小時即可搞定的事情,卻讓我們申地公寓業主依了近十年,新一屆業委會奔波了至今,至今仍無進展。(最後卻稱要求我們在政府主管部門不持立場的情況下,提出政府搭平臺,讓我們與既沒有產權證和使用權的舒馨物業公司進行協商,如何分割屬於全體業主的物權與財產,你說荒唐不荒唐。天下哪有物業公司來分業主主權的事情?不知國家的法律是否允許這種荒唐的事情在你們管轄的地區存在下去。)任何事情若政府有關部門不作為,正氣得不到弘揚,那麼很多事情肯定是辦不成的,以免產生想象不到的後果。
無奈之下我們只能請公正的政府部門主持正義,使420戶的小區業主享受黨和政府創造的和諧社會,不讓業主的資產流失!如果再得不到解決,我們將繼續為420戶業主的利益進行依!
我們相信政府的公正和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