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習報告

律師實習報告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實習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實習報告1

  從7月14日到8月14日,我在廣東傑凱律師事務所實習,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強烈地感受到了學習法律在理論上和實務上的不同,透過這次實習,對於以後這樣更好地學習專業知識我有了一個更為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在實習過程中的心得和體會:

  一、做人處事方面

  傑凱律師事務所規模很小,只有兩名執業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行政工作人員(兼律師助理)。不過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機構和運作都比較簡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簡單,適合我這種沒有多少實務經驗的大二學生,而且對於實習生而言,可以接觸到不同型別的案件,而且有時候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直接參與辦案。

  執業律師平時都很忙,忙於與當事人溝通、取證、跑法院、查資料,很少會手把手帶實習生,我們實習生想學點東西並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必須從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入手,虛心求教,用心觀察。所以,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乃至行政人員搞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如魚得水的人際環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後是真的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無論是從專業技能上還是從做人處事上,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提醒和指點。

  如何才能取得他們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虧,多幫忙做事,主動關心他人,感情投資,攻心為上。比如,主動一點幫實習律師做事,分擔他們的任務,他們往往會很願意教我們實習生做事,一來我們實習生確確實實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二來他們實習當學生當慣了,轉換角色當老師能帶給他們成就感和榮譽感,所以他們也很願意教給我一些事務上的東西,比如各種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樣去理順案件中的法律關係等;再如,幫律師助理幹些瑣碎的雜物(即使律師助理的工作本來就很繁瑣),我在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就是有空的時候常幫律師助理列印一些檔案、去銀行交訴訟費之類的雜務。久而久之,律師助理對我也有點心存感激,當我在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有困難的時候,她也會主動為我跟進,給我提點。

  二、在專業的務實方面。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係。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複雜多樣,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的案件往往也會紛繁複雜,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複雜案件中理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係,然後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在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購入一批裝置材料,並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規定貨款付訖日期為裝置材料所有權的轉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還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清貨款。原來,在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和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的買賣行為以前,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機械裝置廠80萬元的貨款併到期未還,XX年9月15日,佛山市機械裝置廠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之訴,要求拍賣還屬於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裝置材料,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判決准許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的訴訟請求。現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不服,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辯稱其屬於善意取得)。(實習報告)經過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案中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與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關於裝置材料所有權轉移,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因為買賣合同明確規定了貨款付訖之日才是所有權轉移之時,所以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並沒有取得裝置材料的物權。而我們知道,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買方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才能成立善意取得。很顯然,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連貨款都沒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關鍵在於本案的一方當事人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與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標的物具有瑕疵的買賣合同,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為被告的執行異議之訴於法無據,應以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為被告另提起確權之訴,也可要求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對其承擔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見,在適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是處理好案件的關鍵。

  2、體會到理論和務實的不同。

  辦案與學習法律知識是完全兩回事,是我實習中體會最深的一點。在參與辦案的過程當中,我對證據有了較為深刻的理解。無論是哪種型別的案件,無論律師口才有多好,最能站得住腳的還是證據,有正義的事實而沒有正當的證據,也只能夠啞巴吃黃連。在上述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中,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辯稱在XX年9月15日前已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了60萬元的貨款,若真的是事實,便可認定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已付出合理有償的對價,但是,東莞市富環塑膠提供出來的證據只是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給出的收據,此收據是不能對抗第三人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的,不像銀行劃撥有記錄可尋,也沒有第三方證人,這個證據在法律上不能生效,不能作為判案的依據。所以,在事實上,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可能真的在XX年9月15日前已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了60萬元的貨款,但在法律上是不承認這一點的,除非有其它證據能夠證明,否則只能認定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在XX年9月15日前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任何的貨款。

  3、接待當事人的技巧。

  我在事務所接待當事人的一個月內,發現接待當事人是很需要技巧的。在事務所不同於在公檢法機關或者法律援助處等公益性的機構,事務所是營利性的,接待當事人的最高境界是將當事人變成委託人,但是決不能敷衍當事人,否則只會弄巧成拙,適得其反,最

  後有損事務所的名聲。如何取得當事人的信任?除了要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案情陳述、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安撫當事人的情緒以外,我認為很關鍵的一點是要熟悉各種型別案件的基本處理方式和程式,絕不能誤導當事人。例如在交通事故的案件中,一定要等交警大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以後才能解答當事人的諮詢,否則會很容易與當事人引起爭執和誤會,如當事人描述的時候認為自己沒有錯,對方應當賠償所有的損失,若接待者也默認了當事人的這種想法,但責任認定書上判定當事人要負70%的主要責任,這個時候就有理數不清而引發爭執了。同理,勞動索賠和工傷索賠的案件也是如此,不能過早給當事人希望性的結論。

  三、在律師職業的瞭解方面。

  雖是短短的一個月,我對律師這個職業也有了感性的瞭解。

  當律師起步難,壓力大,競爭激烈,而且也有一定的危險性。法科生透過國家司法考試以後還要在律師事務所中實習夠一年並透過律師協會的稽核以後才能成為正式的律師。成為正式的執業律師以後,執業能力是決定收入高低的關鍵。律師職業並不是一勞永逸的,執業能力需要早長年累月中不斷提高;東莞市是二線城市,1996年它只有68名執業律師,到XX年已激增到1000多名,可見競爭何其激烈。再者,當律師要面對當事人的壓力和社會的壓力。

  當然,我也看到了律師職業情景性的一面。律師有自由職業的性質,自由發揮的空間大,經驗越豐富越保值,會有成就感。

  無論如何,選擇了這個職業,就要面對挑戰,既然選擇了遠方,就只顧風雨兼程。

律師實習報告2

  杭州市啟動了“律師進社群”活動,目的就是為了每一個社群都有一名簽約律師,為居民隨時提供便捷的服務。每週五社群都會把律師請進來,讓居民在家門口就可享受到法律幫助,解決遇到的煩惱和糾紛,為他們宣傳法律知識,排憂解難。我光榮的成為了一名律師進社群的志願者律師助理,並擔任了本組的組長。

  一、實習單位概況

  報名後根據學校統一安排,我被我被安排到了大關東苑第一社群,工作地點在大關東苑第一社群的居委會里,居委會里設有各個視窗為社群居民服務,律師進社群是杭州市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普法宣傳法律為人民服務的惠民政策,“律師進社群”專案得到了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大力支援,特意為“律師進社群”人員騰出一塊辦公場地。

  二、實習內容

  我的工作主要是輔助律師做好律師進社群的工作,學習“律師進社群”專案律師對居民法律問題的處理。

  三、實習心得與體會

  時光如水,生命如梭,一年很快就過去了,我的“律師進社群”專案也宣告著結束,在和律師相處的一年裡我學習到了很多東西,包括知識層面的也包括其他方面的。這一年裡我和其他兩位組員每到週五下午就會來到“律師進社群”的社群大關東苑第一社群,此時此刻,這個社群我都可以讓它浮現在我的眼前,因為這裡我已經太熟了,哪幾棟樓、哪幾個停車帶、哪幾個小賣部,我和律師一起坐在一把長的大椅子上,這一年我們也遇到了很多前來諮詢的居民,有離婚債權的、有遺囑繼承的、有認為自己家原來的案子是冤假錯案的,鄰里間糾紛樓上房屋的水漏到樓下房屋天花板上主張如何賠償的,還有等等,很多的案件我也可能忘記了,不過那個認為自己家原來的案子是冤家錯案的我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剛建國時,法院審理了這樁案件,認為他的爸爸是利用公款買的四套房子,將他爸爸的四套房子都收歸國有,老人還給我們看了當年的判決書,都是從右往左寫的,還是從上往下寫的,繁體字我也看不懂啊,仔細的聽著老人講解當年的案子具體詳情,我知道不能聽當事人一面之詞,因為當事人有可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欺騙別人,但老人的遭遇還是讓我同情了他,老人現在80多歲了,自己還沒有房子住,住在政府的房子裡,但我知道我只相信法律。法律是無情的,也是平等的。

  可以說我的工作並不累,就像“律師進社群”的律師工作性質也不累,但我知道在這之前進入這項工作的任何一個人都必須有很大的專業知識儲備,就像我的周律師一樣,儘管他不是法科生出身,但他的專業知識水平仍然很高,我努力的像他學習,這一年我的確學了很多東西,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如何與當事人交流,用什麼樣的方法詢問當事人,如何給當事人提供法律建議。我也常和周律師交流,他告訴我一定要學好民法、刑法和三大訴訟法,這幾個對於透過司考很重要,學好三大訴訟法對於以後從事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是很重要的,三大訴訟法在實踐中會應用很多,所以他叫我一定要學好這幾部法律,聽了他的話在學校裡這幾門法律課堂上我都是認認真真的聽課來著。

  “律師進社群”這個專案很好,很多人一聽到打官司就認為是燒錢的事情,有了“律師進社群這個專案,百姓們不用再愁官司纏身了,可以先去問一下律師,如果有打官司的必要再去請律師打官司,百姓們都得到了實惠,這項活動對於加快我國法治化程序是一項開展的很好的活動。但我認為社群裡也可以放置些比較熱點的法律處理書籍供居民學習,社群的工作人員招幾個有法律背景的,這樣可以方便居民問一些簡單的法律問題。

律師實習報告3

  根據我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必須在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年的實習,可見,實習是成為一名執業律師的必經階段。然而,實習的重要性不僅僅在於實習之後有資格去申請律師執業,實習更是一種理論聯絡實踐的需要。經過幾年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大部分法學院的學生都具備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可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不等同於熟練的法律技能,法律的適用是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結合。20xx年3月份,帶著見習法律實踐的夢想,有幸進入了****事務所,跟隨**律師學習,在一年多的實習工作中收穫頗多。

  進律所的第一天,*律師就告訴我作為一名律師扼守道德底線,絕不可為了一點私利喪失良心,違法違規。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律師的職責,切不可為了當事人的利益去觸犯法律或道德的紅線。初聽這一些話的時候,感觸不是很深,甚至有疑問,以為作為律師就是不顧一切的去爭取其所代理案件的勝訴,就如美劇《Boston Legal》(波士頓律師)中的Denny Crane(丹尼-克瑞恩)執業生涯中從未輸過一場訴訟,也一直以為,勝訴就是律師成功的標誌。幾個月過後,我發現,永不敗訴的律師是不存在的,勝敗也不是衡量一個律師成功的因素。透過總結一些我認為比較成功的律師的共性,發現一個成功的律師是這樣一個人-能夠做到把客戶的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無怨無悔地、一點一滴地實現著社會的公平和正義,並且對律師事業的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另外,實習期間,得益於我們所***老律師的教誨,明白了想成為成功律師首先需要將律師工作當做人生目標來追求,其次要集中精力與最重要的目標,最後要忘記過去、聚焦未來,專注於不斷的進步。

  經常聽到這樣一句話“這小夥子沒有經驗”,說心裡話,我很反感這句話。一直以為,就法律工作者來說,依法辦事是法律工作者的天職,為什麼要掌握技巧呢?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為什麼還要藉助於律師的經驗與技巧去幫助當事人把問題複雜化呢?甚至認同一些社會人士說律師經常顛倒黑白的說法。當我開始接觸一些真實案件的時候,才明白法律實踐遠比法律試題複雜。在法律的題海里,題幹給我們的資訊都是真實的,問題都是圍繞一些既定的事實展開,要求我們依據既定事實作出判斷。然後,法律實踐中,作為一名律師,面對當事人的陳述,需要我們去全面分析所有的已知資訊,利用法律知識對事實進行分析、判斷和證明。才知道事實可以分成客觀發生的事實和可以證明的事實。法律只認可可以證明的事實,在我參與的一起案件中就是如此,我心裡很清楚我方當事人所說的是事實,然而,他所說的很多都是一些口頭約定,沒有書面憑證,也沒有第三方證明,對於他說的事實,雖說是客觀發生的事實,但都不是可以證明的事實,在法律上即不被認可。作為實習律師,要積累司法實踐經驗,提高辦案技能,因為律師工作是一個注重實踐的工作,律師辦案是一種技巧、一種技能,它需要在實踐中反覆鍛鍊並形成自己的辦案思路與風格。或許,在開始階段作為剛走出校門,經過系統的理論學習的法學院學生,有著對立法、書本中條文及理論的熟練掌握的優勢,可很多時候該優勢同時又成了其在律師工作中的短板,因此透過實習積累實踐經驗是成為一名合格律師必經的一個過程。

  ??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經過了近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業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尤其是在親自參與了一些法律事務的處理後,對如何成為一名有責任感的律師,乃至向成功律師行列靠近有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 第一,樹立服務意識,眾所周知,名氣越大的律師案源越多,然而律師的知名度是與他自身對每一個案件的服務質量聯絡在一起的,正是因為他把每一個案件都力爭做到最好,慢慢的,他積累了良好的口碑,進而有了名氣。客戶對某個律師的評價源自於他的服務質量及服務態度,而服務態度毫無疑問地跟律師的服務意識聯絡在一起,有好的服務意識,才可能有一個好的服務態度。律師行業是典型的服務行業,服務意識是行業發展的生命線,對於律師個體而言,服務意識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著其服務質量的好壞。可以說,樹立正確的服務意識是關係到律師一生口碑和事業的大事。樹立服務意識的關鍵在於誠信,“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企業安身立命只根本,是對個人道德評價的起碼標準,更是律師不能違背的基本原則。律師比一般人更應當講究誠信不能為利益做出有違法律有違誠信的錯事。如果違背了最起碼的誠信,不僅僅會失去當事人的信任,斬斷自己的大好前程,更加愧對律師這一維護法制運轉,促進法治實施的光榮職業。在市場競爭日漸激烈的今天,律師一定要強化服務意識,樹立完善的服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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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暑期,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湖南xx律師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透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我所實習的地方為湖南xx律師事務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車上班,中午在那吃飯,然後晚上再坐公交車回家,儼然成了一個上班族。這所律所為中等規模的綜合所,坐落於株洲最繁華的商業中心,全所的律師大約30多人,加上實習律師、律師助理與行政人員等,總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師為賀曉輝律師,為湖南省十佳律師之一,在當地很有名,律所主要業務為專案投資與合作、資產重組與改制、融資與擔保事務、債權債務清理、企業法律事務、建築房地產、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簡單的民事賠償案件。整體而言,這樣的律所對於我熟悉律師行業還是大有裨益的。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透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著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裡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在這一個月中,有一件事情讓我印象特別深刻。指導律師要我寫一份起訴書,訴訟請求中的違約金本應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後只淡淡地說多了個零,而我自己卻已是汗顏加倍。也就是在這一次,我捱了第一次批評,當然並非破口大罵,而是很委婉地說我念了這麼多年的書,怎麼還這麼粗心,可見再簡單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認真去學,就會成為不簡單的問題。

  在實習時,主任總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於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多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主任不僅做案子,還有多項重要飯局和關係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很少有時間回到所裡的辦公室,所以其實問問題也是項技術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須儘量爭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辦公室,自己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想這也是另外一種能力的鍛鍊吧,作為一名律師助理,就必須盡力讓主任律師省心讓其滿意,不然自己就逐漸失去了價值而無用武之地。

  三、實習結果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裡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在實習過程之中我所接觸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後,甚至有因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案件。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們國家現在青少年犯罪的嚴峻程度,這些都讓我十分感慨。除了對他們進行法律上的辯護,我想我們更應該思考一下本來應該是祖國花朵的青少年為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還是整個社會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我想向賀主任、鄧律師、前臺胡姐,會計劉姐以及其他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這是一段難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將有益於我的整個人生生涯。

律師實習報告5

  一.實習目的與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透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透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透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透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範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鑑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二.實習內容分析

  (一)實習單位簡介

  (二)主要工作

  1.透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透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2.透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本來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但實習期間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所以上手也較快。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但後來發現,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是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技巧做支撐的,例如我幫一位律師寫一份銀行的法律意見書,其中涉及到的是銀行業務知識、合同法、擔保法及法律風險等專業實務知識,這要求我應先掌握其相關知識。我想空洞的頭腦和簡單的思維斷然寫不好甚至寫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書和寫刑事控告書的時候,我在法言法語和文書內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師指出。這時我才充分體會到知識的運用也需要良好的表達和實踐經驗,同時也需要嚴謹的法律思維。法律文書關係到法官對事實認定和證據採信,措辭必須嚴謹,馬虎不得。我所寫過的法律文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反覆修改,因為我知道那影響很大,高興的是律師對我工作的肯定。

  3.透過協助律師諮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於這兩年來的鍛鍊,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儘量把握。透過旁聽律師諮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透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4.透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透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儲存有益資訊,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群建設》兩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三.專題內容分析

  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

  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

  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

  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

  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洩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後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援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裡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由於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於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並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後支援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援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迴避調節。法官由於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後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於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書

  1 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餘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於如何瞭解法官對案件的瞭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瞭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瞭解,那麼就可以透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 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 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係。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後,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於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物件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於對方並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於,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於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式。對於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四.實習收穫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短短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以前在學校以為自己的學習能力不錯,但如今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還很膚淺。實踐經驗也很重要,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我想到嚴重的一點就是既沒知識又沒經驗,因為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有時也許覺得實習無事可做,其中有一點可能就是你自身的原因。

  (二)良好素質和社會關係的重要性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型別,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專案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儘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透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律師實習報告6

  專 業:

  班 級:

  指導老師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為了檢驗和鞏固了這些年來本科所學知識,我在XX律師事務所進行了實習。透過實習,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大量的實際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法學知識的學習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到許多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文書整理,詢問接待等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與訴訟相關的法律知識,對案件的的取證、審理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我就把我的實習經歷記錄如下:

  我實習的單位是XX律師事務所,負責接待我的是郭律師,他是這家律所的合夥人之一,同時也是律所的負責人。他熱情的接待了我,並和我聊起了我的專業學習情況。然後把律師事務所裡的其他律師也一一介紹給了我,還給我安排了座位。大家都非常熱情,跟我介紹了很多與律師工作相關的事情,也詢問了我在學校學習法律知識的情況。

  剛進律師事務所,並沒有直接的接觸案件,我先翻看了其他律師給我的一些卷宗,瞭解了一個普通案件的審理程式。出於對民法的興趣我選擇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結果發現最多的是侵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其次是一些婚姻家庭案件,其中有不少當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郭律師告訴我,這類案子總是很棘手,一般雖能以雙方和解告終,但過程總是反反覆覆。有些時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來自疏於管教的家庭,遊離於學校之外,甚至與家庭基本沒有斷絕關係,導致受害人家庭索賠艱難。我覺得,如今青少年違法犯罪率連年上升,一個孩子的錯誤,賠上兩個甚至幾個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說是家庭教育責任和社會幫扶責任的缺失造成。雖然在學校時也學習過訴訟法,但是看到真實的卷宗和判決,仍然很震撼,這是實在的法律,生效的法律,不是我們書本中的案例,不是簡單的習題,不能出現絲毫的疏忽大意,否則不僅影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也影響律師行業在人民心目中的印象,甚至還可能觸犯法律。儘管在學校也知道應該守法,謹慎,但是卻沒有具體的案件操作,自然也就緊張不起來,認真不起來。這就是我剛到律師事務所學到的第一課:認真,謹慎。

  隨著不斷地學習,我慢慢適應了這種工作環境,律師事務所快節奏的工作節拍,冷靜的法律分析、縝密的邏輯判斷、適時換位的心理分析和相互協作的團隊精神,已經融化為一種氣息,滲透進我的行為習慣和思維方式中。我也開始了新的工作:寫法律文書。法律文書的寫作與解答法律諮詢一樣,是律師的入門功夫,也是基本功。法律文書,有一定的格式,但畢竟不是填表格,而是屬於創作的性質。這種寫作必須忠實於事實和法律。寫作也有一個態度問題。要寫好一篇法律文書,首先是要清楚文書格式。一個律師,什麼都可以錯,文書的格式是絕對不能錯的,這是對律師的最低要求。在動筆之前,一定要詳細向當事人瞭解有關情況,而且要反覆核實。尤其是主體身份一定要落實,不可出錯。對於事件的瞭解程度越深越好,動筆之前,可以向當事人複述一遍事情的過程,讓當事人來糾正裡面錯誤的地方。對事情的經過有所瞭解以後,接下來就是查詢相應的法律規範。我主張,對於有關的法律規定,要一網打盡,透過對事件的瞭解和法律的規定,樹立自己的觀點。就算自己的觀點有些勉強,也要找出一些對於支援自己觀點有利的法律規定來。同時,要重視對證據的蒐集,並將證據組織成一個完整、合邏輯的和經得起推敲的證據鏈條。這也是律師工作一項不可或缺的基本功。因為一旦證據的基本功打好,那麼與訴訟的各類法律文書中的事實部分和訴求部分也就不是空中樓閣了,而這些工作不僅需要對法律準確理解和運用,還要注意要培養自己的科學精神,不斷提高自己文書事實描述、資料以及其它關涉當事人利益的精確度。

  我剛開始是根據書上的案例聯絡寫文書,直到我接觸到第一個真實的案件。我接觸的第一個真實案件是一個民事侵權案件,來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說他和兒子在幹活時被別人打傷了,想要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案件的事實很簡單,主要是寫訴狀和調查取證,我們對案件的事實進行仔細的詢問,並得出了有用的資訊,當事人一直在問我們,官司能不能打贏?打贏了能賠多少錢?打官司需要交多少錢等等的問題,郭律師耐心的對他一一做了解答,最終他決定委託郭律師做他的代理律師,然後簽了委託書,並交了一定的辦案費用。郭律師吩咐我先試著寫一下該案的訴狀。畢竟我也練了這麼長時間了,結合自己在學校時的有關知識,我寫的也像模像樣的,郭律師還表揚了我,除了格式上有些小瑕疵,其他的到無大礙。我非常興奮,自己的知識終於運用在了實踐中,我也從實踐中學到了新的知識。這也是我實習的最終目標。

  同時,在和當事人交談方面,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待人,說話都有注意事項。首先是神情要莊重,和藹,不能過於隨便,也不能拒人與千里之外,不跟當事人拿架子,發脾氣。其次,要善於從當事人的敘述中提煉關鍵爭議點,或要對當事人詢問與辦案相關的事實和關係。因為有些當事人說話比較囉嗦,找不到重點,而我們律師的時間又比較寶貴,所以和當事人溝通時一定要把握好案件的重點。再次是要能壓臺,能控制局面,使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思路來敘述問題或事實,或者按照自己的行為方式來配合自己解決問題。在對當事人進行解答和諮詢時,要儘量適用生活的語言來拉近距離,讓當事人對你產生信任感,進而用易於讓當事人理解的語言告知法律上的規定。同時一定要對當事人負責,因為這不僅關係到自己的執業榮譽的評價,更直接與當事人的法律權益相關。最後,要注意自己所說的內容,也不能把所有的問題都直接說了,讓當事人以為事情很簡單,不用律師也行,或者把你的觀點隨意說給他人聽,甚至提前激化矛盾。這些在以後的工作中都要注意。

  接下來的幾天,郭律師幫當事人把案件立了,然後當事人交清了代理費用,就等待開庭了。左右無事,就和所裡的幾位律師閒聊,聊我國律師行業的現狀,當代律師的特點,我發現這些老律師很多都不是科班出身,而是半路出家學習的法律,有的是當兵復員後自學法律,然後考過律師資格證,從事律師行業,有的事在企業內經常接觸合同和談判,慢慢的對法律產生興趣,走上了律師之路。還有的是久病成良醫,由於自己家的案件才慢慢接觸法律。當律師並不像人們想想的那樣簡單。聽他們向我介紹:現有的律師事務所大多采用合夥制,即幾位律師共同出資組成一家律師事務所,自負盈虧,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他們是律師事務所業務的主要來源和承辦人,一般像訴訟類業務那樣的大型法律服務業務都由他們負責。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職位一般都是由合夥人中的最大出資人或案源承攬人(一般都是同一個人)擔任。此外,律師事務所還包括普通律師、律師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員:普通律師負責法律諮詢、企業法律顧問等非訴訟類業務;律師助理負責為合夥人律師整理材料證據、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書、協助律師辦理法律業務等工作;行政部門是大中型律師事務所為了適應不斷擴大的業務量、達到現代企業高效管理而專門設立的負責非法律業務工作的部門,替律師打字影印材料、整理文檔卷宗、翻譯資料、成本核算管理、財務工作乃至接待委託人、

  打掃衛生等都是他們的工作。 可見,要在律師事務所一步到位擔當重要的職位,發揮自己的才能開拓事業,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資質與業務經驗,能夠獨當一面,才能在律師業這樣激烈競爭和淘汰的機制中生存壯大。我們這些象牙塔裡的書呆子,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更是任重而道遠啊。

  今天,接到了一個新的任務。律師事務所要派人去信訪局提供法律服務,所裡的律師都有案件,我就自告奮勇去了。去之前再三打聽,郭律師說並不是討論解決案件,只是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提供簡單的法律解答,不要過多的討論分析案件,只是向他們提供反映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以防萬一,我還特意帶了一本法條去了,生怕到時候別人問的問題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在學校的時候總是和同學高談闊論,但是生活中的很多問題並不是像案例一樣簡單清晰,並有一個準確答案,所以在解決現實問題的時候必須把我們學過的知識斟酌,加工,結合具體的情況應用到生活中,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解決現實問題。否則就只是紙上談兵,讓人聽了不僅羅嗦,還沒有實際作用。到了信訪局以後,簡單的寒暄之後,大家都開始忙了,今天來的人還真是不少,一位姓李的大哥給我安排了一個老先生,讓他把他的問題告訴我。他和兒子到新鄉去賣魚,但是由於車輛行駛過程中違章了,交警隊什麼手續都沒有辦,先把車扣了,但是並沒有什麼後續的解決方案,也沒有對貨物採取任何保全措施,後來,老先生找人交錢把車弄了出來,結果魚全部死了。他想問我,是不是他的魚就白死啦,到底該找誰要回自己的損失,還自己公道。我告訴他要麼找到原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進行行政複議,或者找到他們本級政府進行行政複議。老先生又發了好一通牢騷,才決定找一位律師幫他進行行政訴訟,替自己討回公道。接著還來了一位因為自己的耕地被自來水廠的廢物汙染侵佔的上訴者,李大哥和我又耐心的幫他解決了問題,一直忙到12點才得空下班。

  經過週末的休息和自我總結,我再次走進律所的時候,相比於前幾天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瞭然和自信。所裡的杜律師正要帶上胡律師去參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審,我聽說了也請求一同去旁聽。在學校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在學校我們還自己進行了模擬法庭實習,自己找個案件,然後把案件的整個訴訟過程模擬下來。但是書本上和課堂是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杜律師去聽庭審過程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

律師實習報告7

  一、簡介

  成都,曾被《新週刊》雜誌譽為繼北京、上海、廣州之後的“中國第四城”。作為悠久的歷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國經濟文化中的地位可見一斑。現又正值中國入世,深化西部大開發的雙重歷史機遇,如何招商引資,打造城市競爭力,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無疑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因此為了加深對稅收政策的領悟,瞭解稅務機關——稅務代理機構——企業三者之間的關係,我來到了成都錦瑞稅務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7月——8月)的掛職實習。

  二、實習單位簡介

  成都錦瑞稅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是經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和四川省地方稅務局註冊稅務師事務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為企業提供稅務代理,稅務諮詢和稅務策劃等方面服務的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公司主要分為兩個部門:綜合部與代理部,此次實習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三、實習成果

  代理部主要業務是為企業做稅務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稅務登記;

  2、稅款計算和納稅稽核;

  3、申報和繳納稅款並依法退稅;

  4、申請減、免稅;

  5、代理企業稅收復議,提供涉稅訴訟稅法依據;

  6、製作涉稅文書。

  一個月的實習期間我獲取了不少新知識也鞏固了許多老知識。

  首先,剛進公司的幾天我就體會到了公司制度的嚴明,還有從事稅務工作的同事的敬業與熱情,他們具備專業素質,不懼日曬雨淋,對客戶體貼備至,只要客戶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們也馬上行動,最大限度為客戶著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賓館拿報表,結果客戶的稅控專用發票快用完了,需要馬上補充,並且由於稅控收款機的限制,必須當天下午之前買到,同事對這額外的工作並沒不悅,並承諾17點前一定送到。面對某些客戶的故意刁難,同事不僅不惱,而且笑面相對耐心的解開他們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殘疾人員下達了一號政令,這本一項是造福殘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的優越性。但是,當同事們把檔案和相關資料送達企業手中時,企業卻認為,是政府有意藉此增加他們的稅賦,十分不理解,同事們面對企業的刁難,並不是一問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業解釋,對企業做工作,使很多企業最終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納稅的申報期決定了代理部業務期的特點。每月的1號到10號是企業納稅申報期,因此這段時間的代理部的業務也是最繁忙的,此後的一段時期,時間就相對寬鬆些,同事們就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為自己“充電”,在所訂的資料中,我能學到很多知識,尤其是《成都稅務公報》這份雜誌是由成都市地方稅務局主辦的,其中,“在稅法公告”欄中,我能瞭解到最新的稅務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開展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檢查的通知》“依法治稅”欄中我能瞭解到不法企業為了偷逃納稅所採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網,總是能將其一網打盡;“徵管天地”欄是我最喜歡的,它透過一些具體例項,來告訴我們一個稅種的徵管,並且對一些特例也有說明。比如,我對個人所得稅的徵管,原來就只知道工資,薪金所得,稅法規定以每月收入額除去費用8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實際上考慮到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收入,不徵稅,要從個人所得稅扣除,為便於計算,對不徵稅的專案從總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稅法規定扣除標準800元,故在實際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額標準進行扣除,所以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月收入額—1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四、評價小結

  在短短一月的實習時間中,我體會最深的莫不是稅收的廣泛性和複雜性,面對如此種種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業,諸多的稅種加各種優惠政策,對我們的稅務工作也提出了嚴峻的考驗,企業——稅務代理機構——稅務機關,三者之間如何溝通以致達成默契,並傳遞出準確而有效的資訊,我想尋求一種好的制度,把稅務工作化繁為簡,並採用科學的管理,才能創造出質量和效率。稅控收款機的出現我想也是正是這種內在矛盾的產物,利用它稅務部門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納稅產每月的銷售資料,並記錄在稅務部門的電腦中,供稅務部門實施徵收,統計,分析,稽查,為稅務部門的徵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準確和科學的第一手資料,同時它又能如實記錄每一筆收入,業主不必親自守在前臺,既減輕了業主的管理負擔,又擔負起在前臺監督經營的作用,幫助納稅人加強了企業管理,這樣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稅現象的發生。

律師實習報告8

  一個月的實習期一晃而過,猶記剛來到人民法院的時候,劉老師囑託,“一個月的時間很短,要抓緊機會”。雖然短暫,但卻是收穫滿滿,希望本篇總結可以儘可能完整地呈現我在這段“短小精悍”的實習期內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

  來到團隊以前,我對律師工作的認識是極為一知半解和概念化的,簡而言之,就是隻知道大概要做些什麼,但具體怎麼做、該完成到什麼樣的程度卻是一無所知。在理論和實踐間搭建一座橋樑,正是我此行的目的。

  初來乍到,就發現人民法院的工作第一要義就是基本沒有生活。團隊工作以服務顧問單位為主,穿插一些訴訟案件。每位律師手上都有幾家、甚至十幾家固定服務的企事業單位,部分還需要每週“坐班”,工作時間本就已經安排得十分緊湊;為了保證白天時間的充分利用,團隊的工作會議、內訓和集體活動都設在夜晚和週末。正式實習的第二個週末就趕上兩天的連軸轉,週六晚上為了宣傳片文案和製作團隊討論到午夜,第二天一早七點又必須精神抖擻地奔赴“讀書會”活動場地。“魔鬼訓練營”,果真名不虛傳。不過正是藉著宣傳片製作的機會,透過師兄師姐之口,才知道奔波勞碌、夙興夜寐對於這裡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為了儘可能兼顧更多的顧問單位,一日之內動輒行車上百公里,回到家時都已是深夜;曾為了一件訴訟案子,在看守所一牆之隔的地方一守就是一個月,全然不顧當時已經臨近春節。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不分晝夜的工作,或者說一種隨時待命的工作狀態,必然會導致對個人生活特別是家庭生活關注的削減。以至於在拍攝宣傳片時,當被問起何為“魔鬼精神”的時候,我竟想脫口而出:“魔鬼精神,就是折騰自己,成全客戶。”

  除此以外,成為“魔鬼”團隊的一員也意味著勇於挑戰。短短的一個月裡,我完成了許多也曾擔憂怯懦、卻終值得紀念的第一次。第一次走出校門策劃“讀書會”活動,只有短短几天策劃準備時間,和同事們還沒熟悉,與承辦的顧問單位也是初次接觸,自己更要挑大樑擔綱主持,重重難關面前,心裡又怎麼可能不犯嘀咕?剛開場的時候,我握話筒的手都在微微發抖呀!還有第一次參與宣傳片的拍攝,同樣是時間緊、任務重,每每想到如果自己臺詞不過關、情緒不到位會拖慢整體拍攝進度,便會倍感壓力,絲毫不敢懈怠。歸根結底,最讓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之處,還是我頂著“魔鬼”團隊律師的身份。不管是客戶還是合作單位,他們所期待的法律服務,是專業的、精準的、不出差錯的。畢竟在委託人和律師這組資訊不對稱的關係裡面,委託人所能倚賴的,就是他們對律師團隊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的信任。而竭盡所能的達成他們的期望,實現委託人利益最大化,正是“魔鬼”團隊一如既往的形象。以這個集體一員的身份開展工作,就必須要把維護團隊榮譽的責任時刻放在心上。所幸,儘管一度怯場,“讀書會”上的我一步步找回自信,隨著活動的進行愈發遊刃有餘,和搭檔的配合也十分默契;宣傳片的拍攝也是忙碌緊張之餘還頗為有趣,第一次面對鏡頭的我也是盡力完成製作團隊的要求,整個拍攝工作如期完成;而在團隊的日常工作中,不管是處理顧問單位的事務,還是準備訴訟的材料,我也在師姐的帶領下最大限度地參與其中。正是在這一次次緊張、畏懼、努力、突破的過程裡,我積累了全新的生活體驗,收穫了寶貴的成長。

  要不怯戰,卻也不能“輕敵”。一份合同裡究竟有哪些關鍵要素,彙報材料怎樣寫才能既合乎規範又表意準確,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實則動手做過才知裡面大有學問。所謂“實踐出真知”,大概如是。從較為宏觀的層面來說,向顧問單位提供法律服務有其自身的複雜性。這些客戶因其行業特點和自身定位往往需要“量身定做”的服務,比如一份合同文書,它的主體、形式、條款常常都有特殊的要求,而具體實施環節有時又囿於實際情況,無法實現理論上的最優解。在複雜的現實條件下有效地規避法律風險,維護客戶的利益,是一個需要反覆斟酌的命題。而從微觀的層面上說,每一項具體的工作都未必如想象中的簡單。律師工作可能接觸的物件來自社會的方方面面,並且在一個事件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如何適宜地待人接物,如何精確地措辭,如何巧妙地處理各種不同的關係,常常困擾著初出茅廬的我。以代表客戶參與協商為例,在這個過程中,對方在事件中的身份,自己需要扮演的角色,顧問單位的訴求,對方的訴求,是否存在達成共識的可能性等等都是應當關注和考量的因素,這都需要律師有敏銳的觀察力和良好的溝通技巧。透過一次次觀摩、試水,親身體會到這份不簡單,我才更明白做好律師工作所需的,不僅是紮實的知識儲備,更有經年累月經驗的積累。

律師實習報告9

  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培訓結束。一個事物的結束同時也是另一種事物的開始;培訓結束也就意味著我的實習生涯也快過去,正式執業也就快到來了。透過上課,看到了很多的老律師,也洗耳恭聽了他(她)們的淳淳教誨。風格不一,有的個性張揚,有的行事謹慎,有的是以訴訟為主要業務,有的則以非訴為主要收入。但是不論他(她)們的主要業務是什麼?他(她)們在授課時總是不斷的告誡年輕律師應該注意的事項確實相同的。對老律師的告誡,外加我個人的體會我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應該認識到律師被定性為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律所被定性為中介組織。同時,依據數字也要充分認識到北京這個中國的首都是不缺律師的,而且還有很多像我這樣的年輕律師也以較快的'速度加入並融合成為北京律師的一員。這也從事實上給我們幾個提醒:

  1、北京是律師執業的“天堂”,有很多的老律師和名律師都在北京來分割和佔有著資源,大家願意在北京執業,可見北京的執業環境還是可以的,尤其是專利律師和證券律師,在北京執業更是近水樓臺先得月啊。

  2、年輕律師在北京的競爭壓力是很大的,很有可能為不當競爭喪失自己的理想和正確的價值觀,這也是老律師們教導我的方面之一。

  3、律師在中國的執業環境還是不容樂觀的,週五也是我的實習律師最後一次課時,李莊案件審判結果是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罪名我就不說了)。

  4、律師這個職業是很辛苦的職業,堅定從事律師的年輕律師要做好勤奮的準備,還要耐得住寂寞。

  其次,應該知道怎麼做才能逐步的成為一名成熟的律師,在這個方面我本人比較認可畢文勝和錢列陽律師的觀點。一名成熟的律師不僅要有符合律師形象的衣著打扮,還要有足夠的知識積累。按照錢列陽律師的說法:律師是個組合體,其中三分之一是學者,三分之一是商人,三分之一是社會活動家。一名成熟的律師不是一年兩年能成就的了的,需要一個長期的知識和做實物的積累。這也是我說的年輕律師要耐得住寂寞的原因。

  複次,具體到自己的工作中,要建立良好的工作習慣。既然大家都通過了司法考試,那麼就是可以認為大家的專業知識水平是相差無幾的(僅僅是對實習律師而言)。良好的工作習慣不僅可以然你可以在較短的時間成為一名合格的進而成熟的律師,還可以在執業風險防範方面起到重大作用。

  律師的良好工作習慣建立就是做好以下幾點:

  1、作為一名律師,只要有時間就應該到辦公室去辦公,多點時間在辦公室。給客戶打電話儘量用辦公室的電話打,這樣可以養成一個固定的工作時間習慣,保持自己在工作中的精神集中度。

  2、接待當事人儘量在所裡的辦公室,同時要避免在飯桌上去和客戶談事情。俗話說吃人家的嘴短,吃了客戶的飯在收費上就會讓自己陷入兩難之地。接待客戶時要做好接待筆錄,訴訟案件還有著重告訴委託人訴訟案件的法律和事實的風險,好讓客戶有風險意識。並在談話完畢時要求委託人在筆錄上簽字,有可能的話在每一頁的筆錄上都要求客戶小籤(只籤姓就可以,最後一頁要籤全名)。為了風險防範要留下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委託中。

  3、 對於每一個自己主辦的案件都要仔細做好工作記錄。工作記錄不但是你工作時的事項記錄,也是對當事人的交代,但當事人認為你不盡力時,你可以拿出自己的工作記錄來給當事人一個交代。尤其是在對自己的顧問單位做一個工作年的總結時,一定要有一個詳細的工作記錄,讓客戶公司的領導知道你是為公司的事務負責的,他們花錢請你是值得的。

  4、在訴訟案件上不要對客戶作出承諾,也儘量不要拿委託人的證據原件。需要時一定要給委託人寫明確的收據。

  5、為了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要多看案例和判決書,及時關注立法動態。

  以上就是我的實習培訓心得小結,最後我將錢列陽律師總結的十要十不要附在文章後供大家參考。

  十要十不要

  一、 要耐心傾聽公訴人的觀點

  二、 要耐心傾聽共同犯罪人及其律師的觀點

  三、 要對控方觀點做簡潔的歸納

  四、 要尋找控方觀點的矛盾點(如證人證言的前後矛盾)

  五、 提煉自己的觀點(是無罪還是罪輕)

  六、 要學會濃縮自己在法庭的辯論的觀點

  七、 要在法理上深挖立法本意

  八、 要及時放棄自己早已準備好的觀點(事實有變化時)

  九、 要注重找部門規章的規定

  十、 要在法庭審判接近結束時用簡短的三言兩語快速的總結自己的觀點。

  一、 儘量不要宣讀自己準備好的的辯護詞(儘量去說,說是有辯護人的氣勢在裡面的)

  二、 不要脫離本案去舉例(會造成法官的反感)

  三、 不要對自己殘缺的觀點保守殘缺,要懂得放棄

  四、 不要輕易打斷公訴人的發言(涉及人身攻擊或個人隱私或國家秘密的除外)

  五、 不要抓住公訴人的口誤或筆誤不放

  六、 不要講出被告人構成其他罪名

  七、 不要講與本案無關的話

  八、 不要有口頭語

  九、 任何情況下不要帶髒話

  十、 不要把法庭變成自己宣傳政治主張的講堂

律師實習報告10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2月12日至4月2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

  心態上的變化:在我看來畢業實習是大學生涯中最值得憧憬的一項課目,也是我們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從天真封閉的學校向複雜開放的社會過渡的過程。這個過程既讓人興奮又使人受挫,有點苦並樂著的感覺。透過這一個多月的學習和實踐,我深深領悟到了從學校到社會的巨大變化,從一個書生氣十足的大學生漸漸的在社會的熔爐中經受磨練和考驗,使自己逐步適應社會的潛在規則和生存方式,有些東西正在潛移默化的改變著自己,讓人慢慢的學會穩重和成熟,從一無所知變得逐步清晰和深入瞭解自己所處的環境。

  知識經驗積累:透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我從畢業實習目的、畢業實習要求、實習成果等方面對我的實習過程作以總結。

  一、畢業實習目的

  這次畢業實習我選擇了xx律師事務所,理由有兩個:第一、由於職業規劃是想考進公檢法機構,所以在大學寒暑假期間的實習我都選擇了法院;第二、由於對律師事務所的事務不太瞭解,同時我認為應該開闊眼界,為自己以後就業尋求更廣闊的道路,因此這次長達將近兩個月的畢業實習我選擇了律師事務所。

  同時,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範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鑑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實習成果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透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撰寫法律文書

  本來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但實習期間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所以上手也較快。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但後來發現,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是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技巧做支撐的,例如我幫一位律師寫一份銀行的法律意見書,其中涉及到的是銀行業務知識、合同法、擔保法及法律風險等專業實務知識,這要求我應先掌握其相關知識。我想空洞的頭腦和簡單的思維斷然寫不好甚至寫不出。

  又如我在修改合同書和寫刑事控告書的時候,我在法言法語和文書內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師指出。這時我才充分體會到知識的運用也需要良好的表達和實踐經驗,同時也需要嚴謹的法律思維。

  法律文書關係到法官對事實認定和證據採信,措辭必須嚴謹,馬虎不得。我所寫過的法律文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反覆修改,因為我知道那影響很大,高興的是律師對我工作的肯定。

  (三)協助律師諮詢

  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儘量把握。透過旁聽律師諮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透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在透過實習工作積累經驗,熟悉律師業務的同時,透過與律師的交流和學習我還了解許多關於律師職業的具體情況與行業環境的細節,特別是律師事務所管理、律師業務、律師收入三方面的情況。

  (四)關於律師的理解

  1、抗壓能力要求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歎為觀止。

  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18:00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專業知識要求高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夥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於二手房交易稅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臺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稅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瞭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重要的溝通能力

  在學校的時候,我們都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可當我進入事務所後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裡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瞭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閱歷,涵養。

  4正確對待律師的身份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餬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絡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傑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聖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行業的收入

  關於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裡,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夥人,並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所的律師,即使說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事務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夥人。成為合夥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戶,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夥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夥。一般成為合夥人之後,律師的待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律師私下承攬案件、收取當事人錢物、未經律師事務所而以律師身份出任企業法律顧問等違反《律師法》的行為都是十分嚴重的,輕則被當事人投訴、被司法行政部門警告,重則當事律師被終身吊銷執業證書甚至負刑事責任,而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會被處以大筆罰款並被通報批評。

  四、總結

  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過渡的作用,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很大幫助。讓我認真看清楚律師到了道路的坎坷與艱辛、歡愉與收穫。擺脫對律師收入高、工作輕鬆的片面、膚淺的認識,將國內律師行業的執業狀況與司法部門、政府機關、高校與其他企業事業單位間進行有益的對比,充分認識律師行業的高准入、高風險、高壓力以及各種各樣有形或無形的潛規則,對於像我這樣初出茅廬的年輕法學專業畢業生來說無疑是一本的事業指南

  這也提醒我們政法院校的學生,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不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確:經濟法雖然是熱門,但只有少數經過深造(出國留學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環)、具備了過硬的專業技術水平、業務素質能力、外語能力與對國際商務金融業務有深入瞭解的矯矯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與地位;相反,如果我們無法登上那級臺階,那麼經濟法的專業知識與外語能力不但無用武之地,反而會由於缺少民刑法、經濟法的過硬功底而在國內普通律師事務所職位的競爭中敗下陣來。

  最後,作為即將就業的我們來說,我們應該看到法學的就業前景是樂觀的,但道路的曲折的。我們在尋找工作的過程中不應該只盯著傳統的法學學子出路,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凸顯出越來越大的優勢,可謂前景廣闊。這無疑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嶄新的平臺。同時,堅持歷練自己,在歲月沉澱之後能夠留下人格的魅力!

律師實習報告11

  一、做人處事方面

  傑凱律師事務所規模很小,只有兩名執業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行政工作人員(兼律師助理)。不過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機構和運作都比較簡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簡單,適合我這種沒有多少實務經驗的大二學生,而且對於實習生而言,可以接觸到不同型別的案件,而且有時候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直接參與辦案。律師助理實習報告由提供!

  執業律師平時都很忙,忙於與當事人溝通、取證、跑法院、查資料,很少會手把手帶實習生,我們實習生想學點東西並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必須從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入手,虛心求教,用心觀察。所以,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乃至行政人員搞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如魚得水的人際環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後是真的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無論是從專業技能上還是從做人處事上,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提醒和指點。

  如何才能取得他們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虧,多幫忙做事,主動關心他人,感情投資,攻心為上。比如,主動一點幫實習律師做事,分擔他們的任務,他們往往會很願意教我們實習生做事,一來我們實習生確確實實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二來他們實習當學生當慣了,轉換角色當老師能帶給他們成就感和榮譽感,所以他們也很願意教給我一些事務上的東西,比如各種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樣去理順案件中的法律關係等;再如。

  幫律師助理幹些瑣碎的雜物,我在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就是有空的時候常幫律師助理列印一些檔案、去銀行交訴訟費之類的雜務。久而久之,律師助理對我也有點心存感激,當我在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有困難的時候,她也會主動為我跟進,給我提點。

  二、在專業的務實方面。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係。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複雜多樣,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的案件往往也會紛繁複雜,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複雜案件中理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係,然後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在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

  (基本案情:20xx年3月20日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購入一批裝置材料,並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規定貨款付訖日期為裝置材料所有權的轉移日期。直到20xx年9月15日,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還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清貨款。原來,在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和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的買賣行為以前,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機械裝置廠80萬元的貨款併到期未還,20xx年9月15日,佛山市機械裝置廠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之訴,要求拍賣還屬於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裝置材料,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判決准許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的訴訟請求。現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不服,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辯稱其屬於善意取得)。

  經過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案中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與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關於裝置材料所有權轉移,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因為買賣合同明確規定了貨款付訖之日才是所有權轉移之時,所以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並沒有取得裝置材料的物權。而我們知道,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買方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顯然,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連貨款都沒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關鍵在於本案的一方當事人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與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標的物具有瑕疵的買賣合同,東莞市富環塑膠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為被告的執行異議之訴於法無據,應以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為被告另提起確權之訴,也可要求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對其承擔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見,在適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是處理好案件的關鍵。

律師實習報告12

  尊敬的XX領導:

  本人於20xx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5、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洩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靈活運用證據規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爭議問題後置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援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分散爭議問題

  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裡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

  由於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於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並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後支援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援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迴避調節。法官由於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後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於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書的寫作

  1、代理詞的寫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餘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於如何瞭解法官對案件的瞭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瞭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瞭解,那麼就可以透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申訴材料

  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係。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後,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於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物件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於對方並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於,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於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式。對於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最後,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xx律師……在實習期間對我的幫助和支援。

  特此報告

  XX

  XXXX年XX月XX日

律師實習報告13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實習,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總結。我先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的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律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透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調查以及和當事人的談判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現將此次實習活動的情況報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是一家合夥性質的律師事務所.在實習期間,指導我的是一位辦案經驗豐富,年過五十的老律師。他待人謙遜,對法律這項工作充滿熱情。在整個實習期間,所辦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參與最多也是較為複雜的一件,是高某訴鄖西縣人民醫院醫療侵權糾紛案。我在參與這個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了在醫療侵權糾紛中存在很多的法律問題——法律規定模糊、矛盾、漏洞,諸如民法通則與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與今年5月1日開始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間的矛盾,醫院病歷制度的混亂,法院認定證據時的隨意性等等。我在這篇實習報告中不打算就各個問題都展開論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觸最深的也是高某訴鄖西縣人民醫院醫療侵權糾紛案的焦點問題——非法行醫行為主體的界定略談一二,實習總結《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總結》。

  200*年**月**日早晨7:00張某即本案患者騎摩托車從十堰市回鄖西老家9:00左右途經鄖縣境內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現一輛三輪車停於路邊,張某即左拐避讓。這時正好左前方駛過來一輛東風大汽車,張某在避讓過三輪車後迅速右拐,但由於摩托車速太快,撞在路邊一棵樹上,摩托車倒過來壓在張某身上。張某感到腹部劇烈疼痛,用隨身攜帶的手機兩次撥打120無人應答後,見三輪車車主回到車上,遂教起把自己連同摩托車一起託到鄖縣青曲鎮衛生院,時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區衛生院經過胸腹聯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種常規檢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處無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傷,被診斷為腹腔閉全性損傷。由於不能明確診斷腹腔內具體何部位受傷,應患者要求,衛生院將患者留在衛生院繼續觀察,以明確診斷。。至夜晚11:00時,患者血壓開始明顯下降。經患者家屬同意,於XX年10月20日1:00時轉往鄖西縣人民醫院。20日3:40分左右,進入鄖西縣人民醫院。在門診部經過檢查,被診斷為腹腔閉全性損傷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轉入住院部,經過短期觀察後,當班醫生雷某即決定對患者實施破腹探查術。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術室,由實習人員柯某單獨對患者實施術前麻醉手術。在實施麻醉的過程中,患者血壓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於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後的一天半的時間裡,患者家屬一直要求議員對患者的死亡給一個明確的答覆,但醫院作為專業機構,面對對醫學毫無知情的患者家屬一味地推脫責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屬只好將患者屍體運回村裡埋葬。

  200*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將此事告訴我後,我感覺此案中有其蹊蹺,雖參與此案。經本人建議,高某也於兩日後委託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的李律師——即本文開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導律師。11月12日,作為第一步,我和李律師一起,到鄖西縣人民醫院進行調查取證工作——調取醫院有關患者的病歷資料。經過案發時當時在患者身邊的家屬陳述和對病歷資料認真分析,認為醫院的責任很大。12月在與醫院和解的過程中,醫院一開始否認其有任何過錯,後來雖承認其有一定過錯,但總是一億元財政困難等種種藉口拒絕我們所提出的合理請求。我方遂於12月26日將鄖西縣人民醫院告上法庭。

  為了能實現民事上的順利賠償,我們於200*年**月**日到鄖西縣公安局報案,案由是:獨立對患者張模式是麻醉手術的柯某既沒有透過醫師資格考試,又不具有醫師執業證書,其獨立實施麻醉手術違反了《刑法》、醫療法律、醫療行政法規以及相關醫療常識的規定,構成非法行醫罪。但報案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規大學畢業的實習生,並且其在合法醫療機構從事醫療行為,依法不構成非法行醫罪。我方只好審行政複議後向檢察院申訴。目前尚未有結果。

律師實習報告14

  今年暑期,我在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透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只是為了將我在學校的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駐馬店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工作人員為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臺,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並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轉自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瞭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實踐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透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著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裡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透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透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

  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

  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三、實習結果: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裡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我想向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觸頗深。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

律師實習報告15

  對20xx一年的實習,從業務學習、執業態度、人際交往和執業規劃等四個方面做如下總結:

  1、業務學習

  一年來,透過從事具體的律師業務,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稜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而這正是律師賴以生

  存的空間。實習一年,自認為在業務上最大的收穫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條,學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終身學習能力對於一個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學習只是給從事律師職業打了一些基礎,或者說是僅僅為了邁過律師職業的門檻。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學習,律師行業更是如此,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註定是要被淘汰的。終身學習能力對一個律師的生存至關重要。

  2、執業態度

  一年來,跟隨所裡各個律師辦理業務,勤奮和認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這給我感受很深,我想這是一個律師應有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和準備不足,這反映自己對律師工作的認識和從事律師職業仍顯準備不足。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休閒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賴心理,但為了所從事的職業和自我實現,必須克服這種惰性和依賴,以自我實現成為習慣,而不是惰性和依賴。

  3、人際交往

  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自己在人際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實習期,這方面並未得到多大改善,緊張、無序、混亂、拘謹的場面依然如故,這應該是缺乏自信的表現。對此,在以後的執業過程中,自己要儘可能多學習,充實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

  4、執業規劃

  一年來,自己所從事的非訴業務更多一些,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律師業務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但訴訟業務才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更能準確地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鍛鍊,主動參與訴訟業務,以期更全面的發展。

  在專業化方面,自己一年實習期從事的業務基本屬於民商事領域,在今後的執業過程中應當適當地拓展專業面,以擴大視野和見識,但重點仍然應當放在民商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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