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西歐合作經濟和企業制度的考察報告範文
關於西歐合作經濟和企業制度的考察報告範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西歐合作經濟和企業制度的考察報告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由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廳和資訊中心共同組織的一行13人考察團,於20xx年10月29日至11月12日在英國、法國、德國就合作社經濟和企業制度進行了考察,先後聽取了法國合作社聯盟的情況介紹,考察了合作社企業、大型連鎖集團麥德龍和部分私人企業,還與康巴朗斯公司就西歐企業制度作了座談。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國合作社的主要特點
法國合作經濟起源於19世紀中葉,是起步較早、發展較快的國家。目前,合作社組織大體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14個大類。其中農業合作社有6500餘個,農民90%加入了農業合作社,入社社員130萬人。合作經濟與國家經濟、私人經濟三足鼎立,社會覆蓋面很廣,在整個經濟生活中尤其在農村佔有重要的地位。
法國合作社的主要特點是:
(一)地位法律化。法國政府把促進合作社的發展作為協調社會經濟關係,保持社會平衡的重要手段,多管齊下保障合作經濟的發展。一是法制化管理。早在1847年就頒佈了合作社的有關法律,以後又陸續作了修訂完善。二是建立合作社准入制度。在法國,一般企業僅需在當地商會申請即可予登記,而成立合作社,須首先向政府申報,闡明社員構成、社群與業務範圍等,由政府經過調查核準後通知商會予以註冊。同時,為規避合作社之間的惡性競爭,政府對合作社的佈局進行控制。近年來對新申請設立合作社的,原則上要求歸併到已成立的相同或相近業務範圍的合作社,推進合作社聯合的規模。三是政策上予以支援。合作社開辦初期,法國政府和地方政府一般都予以一定的補貼。在稅收政策上,對合作社收購經營社員生產產品給予返還全部所得稅的優惠,扶持合作社的發展。
(二)合作專業化。法國的農業合作社除小部分專供化肥、農藥等供應合作社外,單個品種農產品的專業合作社佔極大多數。它建立在家庭農場之上,在保留農場主對家庭農場的私有制和完全自由的經營權,形成合作社與家庭農場既獨立又相結合的雙層結構的基礎上,圍繞單個品種的農產品,以流通領域合作社為主要形式,為社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系列化服務,組合成生產、如工、銷售、開發一體化的產業鏈。如糧食合作社、奶製品合作社、肉類合作社等,在產前供應農用資料、種子飼料、幼畜雛禽以及人工配種等,產後收購、加工、儲藏、運輸、營銷、出:等。同時,在全國範圍內同類型的合作社在更高的層次上組成全國性專業化的合作社聯合會,並與非合作社的同類農產品龍頭企業和工業協會建立緊密關係,優勢互補,重點開展協調、品牌營銷與新產品開發等。近幾年來,為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法國的牛奶等合作社,發起成立深度開發奶製品的專門科研機構,從而更有力地控制市場。據介紹,法國合作社的糧食收購量佔總產量的75%,葡萄酒、奶製品市場佔有率達50%以上。
(三)運作企業化。一是資源所有者(社員)、經營者與生產者三者分離。合作社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每年一次民主選舉合作社董事會和董事會主席,制訂大政方針。董事會聘任總經理負責具體經營管理,總經理聘請經營管理人員開展經營活動。二是對外活動以營利為中心。法國合作社在堅持對內(社員)不以盈利為目的,留足公共積累和發展基金後實行返還制的原則同時,對外謀求利潤最大化。就是既要把社員的產品賣出去,又要賣個好價錢。正加法國合作社聯盟介紹,合作社不講利潤只有垮臺。三是組織形式體現靈活性。適應競爭需要,法國合作社在傳統專業化合作基礎上引入靈活的.資本聯合形式,採用股份制的機制和辦法,興辦企業,拓展經營領域,如La dauphinoise農業合作社,開拓融資、房地產和配送業務,興辦的Dispagri配送中心,年營業額4。75億法郎。隨著與私人資本聯合的合作社企業不斷增加,組織形式更加靈活。四是規模化整合。法國合作社由小到大,打破地域限制,跨區域整合的趨勢不斷加劇。近幾年整個法國合作社數量約減少700多個,單個合作社的規模越來越大。如La dauphinoise合作社經過了多次的合併,現社群範圍已涉及到4個省。在奶製品合作社中,有6個合作社的生產量已佔整個奶製品合作社聯合會生產量的54%。
(四)經營觀代化。法國的合作社企業普遍採用了計算機管理。生活消費品的經營引入連鎖、配送、代理等經營業態與方式,整個形象令人歎服。除葡萄酒合作社保持傳統釀造特色外,牛奶、肉類的生產、加工已高度自動化。網上購物業務正逐步展開。
(五)聯合服務化。法國合作社聯盟的成員主體是14個行業合作社聯合會、22個大區的區域性合作社聯盟和少量特別大的專業合作社。全國的合作社聯盟和區域合作社聯盟的主要任務是為社員社服務,作為協會性組織,與政府、議會對話,開展對外對內的聯絡與交流,保護整個合作社利益。既沒有直接指揮的功能,也不與專業合作社(聯合會)爭利,其主要的職能是協調與服務,因而機構與人員非常精幹,聯盟的經費主要是成員社上交會費,同時透過提供專業的法律等事務性服務收取少量的服務費。
二、西歐企業制度的一些情況
西歐的企業制度建立在保護私有制和保護經商自由的基礎上,同時法律與信用成為調節企業行為的剛性要素。與我國現行企業制度相比較,西歐的企業制度較為規範與完善。
考察中印象較深的主要有:
(一)產權組織結構與法人治理結構形式多樣化。西歐的企業出資人一般為自然人或者投資公司(基金會),主要經營者與職工可以持股,也可以不持股;企業既有投資者直接經營,也有透過措頭公司在市場選擇高階管理人員,或把管理權租賃給專門的管理公司,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相對分離。企業法人的治理機構因公司的形式、規模不同靈活設定。如法國有限責任公司的規模一般較小,內部僅設股東會、執行官(總經理),不設董事會、監督會,股東會行使所有權、決策權、監督權,總經理行使執行權。股份有限公司實行三權分離,設股東會、董事會與執行官(總經理),也有類如家族性質的老牌大型企業在董事會之上設監察局,把經營權與所有權進一步分開。但在法國一般不多采用這一辦法。
(二)企業管理剛性約束。就規範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而言,西歐企業的管理與運作機制相互配套,形成了對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剛性約束。如對資產的管理,尤其是涉及資產的處置通常由所有者(股東)、受託管理人、律師等共同簽字。在日常管理中也有一套約束的制度。如某個業務主管非業務請客3000元,三年後稅務部門查帳發現後,就按侵吞公有資產處理,理由是如果不支出這非業務請客3000元,就可以體現為企業利潤,而利潤按33%需上交所得稅給國家,股東享受稅後分紅後、又要向國家交納個人所得稅。因此,表面看是違規支出3000元,實質上已損害了國家、企業與股東的利益,不僅要清退,還要罰款,並要追究推薦人或提拔人的責任。由此可見,西歐企業管理之嚴。
(三)企業無形資產的開發與管理得到充分的提升。西歐企業不僅僅重視有形資產的增值,更重視無形資產的培植與保護。他們認為,在一定意義上說,無形資產比有形資產更具有資產再生增值的能力。無形資產在西歐的涵蓋面較廣,不僅包括商標、商號、專利、設計方案等,還包括專營權、許可證、簽約權、供需合約、成熟的銷路渠道、獨到的管理制度、忠實的顧客群等。在進行產權轉讓時,都對無形資產作具體的描述。對西歐企業而言,品牌等無形資產的價值遠遠高於其動產、不動產。
三、啟示與建議
法國合作經濟和西歐的企業制度在不斷髮展中經受錘鍊而日趨成熟,無疑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寫照。雖然我國的國情、社情不同,不能盲目地照搬照套。但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程序中,應是接軌的目標與樣板。法國發展合作經濟的經驗和西歐的企業制度,給我們深刻的啟示,非常值得借鑑。
(一)合作經濟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富有生命力,發展合作經濟大有可為。法國把發展合作經濟作為一個國策來實施,合作社在整個經濟生活中確實也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迫切需要有效的載體,作為農民利益的創造者、實現者與保護者,把千變萬化的市場與千家萬戶產業化的生產聯結起來,而合作社就是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接受的聯合中小生產者、經營者最有效的自我服務形式。解決中國農業、農村、農民的問題,合作社是重要途徑。不能因為過去受“左”的影響,合作社運動走了彎路,而忽視合作經濟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要立足建立市場經濟體制這個根本大局,從市場經濟的共性出發,充分重視合作經濟的發展。要為合作經濟的發展創造條件,首先賦予合作社法律上的合法性,保障合作社的地位與權益。作為供銷合作社系統來說,要振奮精神,樹立信心。供銷社在計劃經濟、短缺經濟時期“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但合作社的使命沒有完。要加快按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與合作經濟的本來面目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真正成為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義無反顧地充當合作經濟全面發展的開路先鋒和生力軍。
(二)專業合作是合作經濟的基本形式,拓展專業合作是供銷社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專業合作組織不受行政區域和所有制限制,既有利於特色農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經營、培育農業主導產品和支柱產業;有利於增強服務的深度,結成貿工農一體化的服務鏈;也有利於集中服務物件與內容,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運作機制,形成集約化的競爭優勢。從我國情況看,專業合作是最缺少、最薄弱的環節。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供銷社傳統的綜合經營綜合服務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應當把大力發展專業合作社作為改造供銷社的抓手。我們認為,今後基層社和縣(市)一級供銷社的主要工作應是適應農業產業化程序,圍繞單個品種的農產品,組織不同的專業合作社。省一級供銷社和全國總社要著力按經濟的辦法,推進跨行政區域同類專業合作社的聯合與合併,形成縱向以同類農業專業合作服務的再合作為主線,橫向以各類專業合作組織之間的合作和聯合經營為紐帶的多層次、多功能、網路狀的合作服務新體系,從而大幅度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組織化水平;促進現有的以行政層次與區域為基礎的合作組織向集約化和貿工農一體化的專業合作組織為主的演變,大大提高供銷社組織的影響力與控制力。
(三)開放的組織形式是合作社適應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開放辦社,創新合作勢在必行。法國及其它西歐國家的合作社早已打破成員身份限制,大踏步地走向開放。組織的開放是贏得活力的前提,自我束縛、自我封閉無疑是自斷生路。在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各類不同成分和形式的專業合作組織應運而生,在組織生產、提供技術指導、發展農產品加工、溝通產銷環節、聯結市場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供銷社如果不能順時應勢,就有被取代的可能。因此,不僅供銷社的企業在改制改革中,要面向不同所有制、不同經濟成分、不同組織形式開放,放手採用市場經濟通行的資本聯合形式。而且作為供銷社這個組織體系,要打破固有的系統概念,面向一切涉農的具有合作經濟性質的組織開放,發揮完善的組織體系和經營網路優勢,透過經營創新、服務創新,放大供銷社的組織功能,以專業合作為主線,海納百川,把分散的各類農村合作組織有效地聯合起來,實現合作的創新,構建與農業產業化、城市現代化戰略相適應的供銷社組織體系,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和區域經濟發展的骨幹力量。需要指出的是,開放辦社的程序要與農業農村階段性經濟發展程度相適應。不超越現實,不追求表面效應,循序漸進,講求實效。
(四)理直氣壯地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過去我們對合作社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理解往往是片面的。它僅僅是對社員而言。對外來講,國外沒有不講效益的合作社。沒有效益就沒有生存的條件,為“三農”服務也只能是“紙上談兵”。供銷社有效益才有地位,才會有大的作為。因此,要理直氣壯地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供銷合作社作為“一大二公”的產物,觀念陳舊,體制僵化,機制不活,要從根本上扭轉經營與效益滑坡的被動狀況,必須觀念創新、體制創新、經營創新。首先要加大改革供銷社產權制度的力度,探索各級供銷社母體的產權終極歸屬,解決目前事實上存在的所有者虛設與缺位的結症;供銷社的企業要建立社有、民有、國有與職工所有等多元化、人格化的出資人制度。切實轉換內部經營機制,重激勵重約束重管理,增強企業內部活力與競爭力。在產權結構上,要借鑑西歐的企業制度,因地、因企制宜,既要大力吸收經營者與職工入股,又不簡單地搞一刀切。要把無形資產納入社有資產範疇,防止在產權制度改革中的不當流失。堅持有進有退,綜合運用調整結構、創新經營方式、經營業態和開闢新領域等,擴大經營功能。重點培育能直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企業發展的經營載體,搶先進入涉農高科技產業和國有資產逐步收縮的領域。
(五)創新經營業態和營銷方式,加快日用消費品、農資連鎖經營的發展。按行政層次設定經營機構,環節多,費用高,競爭乏力。供銷社傳統的經營體制已線斷網破,只有加快改革才有出路。對涉農的縣以上社有企業有條件的要融於專業合作社,或成為專業合作社的龍頭企業。同時,要借鑑法國等西歐國家合作社發展的經驗,對縣以上農資、日用消費品經營企業和基層社相應網點,在改制、分化、調整、重組、創新中走連鎖(配送)經營的路子,可以依託省一級或全國總社,發展系統一體連鎖,也可以聯合國內外超大型連鎖集團,逐步形成若干跨區域的消費品連鎖經營企業,從而全面提升供銷社的經營層次、規模和景氣度。
考察團成員:
湯益誠,尤彩香,王喜武,李瑩
張建偉,童學敏,楊善興,張武軍
李蔭樓,趙明坤,槐山林,程炎生
武學剛
執筆:張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