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信用聯社創新信貸運作模式的調查

縣信用聯社創新信貸運作模式的調查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如何發揮金融核心作用,支援地方經濟平穩快速發展,只有透過創新信貸運作模式,增大有效信貸投入。

  近年來,人行中支在對貨幣信貸實施效果跟蹤調查中,深切感受到少數金融機構經營觀念較為保守,未能正確地認識和處理好金融與經濟發展需要持續動態地相適應相適配的關係,經濟安全與金融安全的關係,社會責任與自身效益的關係,增加有效信貸投入與防範風險的關係,在信貸運作機制不夠靈活,市場開拓、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力度不夠到位。特別是傳統的支農信貸運作模式越來越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一是隨著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農戶傳統的生產經營方式對信貸資金的需求和吸納作用明顯減弱。二是農村規模經營正在迅速發展,迫切需要提高供更大規模更高層次的金融服務。三是新農村建設包含著豐富內容,客觀上要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四是由於傳統信貸模式嚴重滯後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給金融機構自身在信貸資金管理和風險防範方面帶來了諸多問題,如貸款額度過小、貸款成本過高,改變貸款用途、冒名頂替等。據此,人行中支進行有針對性“視窗指導”,反覆強調指出解決當前金融服務的瓶頸出路在改革,關鍵在創新,只有把信貸政策與當地經濟發展特點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做到加大有效信貸投入。金融機構對於視窗指導意見感同身受,漸成共識,從而形成了同頻共振的貨幣信貸政策傳導與實施環境,他們緊密結合實施,發揮聰明才智,闖出了一些富有成效的信貸運作模式和產品創新之路。縣信用聯社“公司+農戶”信貸執行模式等尤顯成效。

  一、“公司+農戶+農業合作社”特色貸款模式成效顯著

  近幾年,一批農業生產龍頭企業在縣落戶,由龍頭企業組織或農戶自發組建了數家農業生產合作社,“公司+基地+農戶”的農業生產新模式悄然現身;一些種植業、養殖業大戶規模不斷擴大,成為農業生產合作社之外農村經濟發展的另一主要特點。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從開始,縣農村信用聯社結合監管部門相關涉農貸款新政,摸索出了“公司+農戶+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新模式,基本解決了種養殖企業自有資金不足問題,避免由於資金短缺影響整個生產、加工和銷售的問題。

  “公司+農戶+專業合作社”的“兩小”信貸運作模式的完整操作流程,分三部分。一是信用社操作程式:由農戶申請→公司推薦→信用社和公司聯合調查→核定貸款額度→公司承諾擔保→逐戶簽訂擔保合同→按信貸管理程式發放和收回貸款;二是公司操作程式:簽訂商品雞(鵝)收購合同→農戶申請→公司調查推薦→公司出具擔保承諾書、簽訂擔保貸款合同→監督資金使用[提供雞(鵝)苗、藥品、飼料]→回收商品雞(鵝)→按季付息,到期還清貸款;三是農戶操作程式:農戶申請→簽訂借款合同→將所借款交公司保管,接受公司監督[領雞(鵝)苗、藥品、飼料]→公司回購商品雞(鵝)→公司結算。

  由於新的貸款模式將公司、養殖戶和信用社三方利益主體緊密聯絡起來,養殖戶貸款有了雙重保障,大大降低了農村“兩小”貸款風險,也得到了眾多農村小企業與廣大農戶的認同,因此,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積極推動對這項產品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並在全縣範圍內大力推廣。

  截至3月末,縣聯社共向寶祥實業有限公司等5家以農戶養殖產品為原料的龍頭加工企業授信貸款餘額1535萬元,向恆福禽牧養殖專業合作社等3家專業合作社授信貸款餘額765萬元,向專業合作社入社農戶及公司周邊農戶共153戶提供公司擔保授信貸款餘額671.8萬元,三項合計貸款餘額2956.6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52.9%,沒有一筆形成不良。此外,該聯社還扶持了縣蛋鴨協會、縣黃陂湖水稻機械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合作組織,信貸支援了3o多家省、市、縣級農業龍頭企業,有效地支援了種養殖業規模化經營和發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與此同時,縣農業銀行也於3月份首次加入到“公司+農戶”、“公司+農戶+合作組織”信貸模式。今年一季度對26戶種養殖戶貸款授信78萬元,實際投放24萬元。

  二、信貸創新領域擴大,返鄉農民工創業貸款、新農村建設貸款逐步試行

  自“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和國務院“保企業、保增長、保穩定”系列要求出臺後,縣信用聯社從10月份開始,積極研究解決農民工返鄉創業信貸資金支援和農村城鎮化建設信貸支援問題措施,今年2份在當地人民銀行的指導和幫助下,進一步總結制定了“返鄉農民工創業貸款管理辦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貸款管理辦法”並於3月1日開始了這兩項新信貸產品的試點實施。

  到3月底,支援返鄉農民工貸款規模達310萬元,其中發放個人貸款3戶24萬元,發放企業貸款2戶286萬元,幫助287名農民工解決了自主創業或上崗就業問題;3月24日已審議透過2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貸款”客戶授信,授信額均為100萬元。

  三、新的信貸模式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創新機制尚未建立。從現場調查情況看,信用聯社建立了分部門的工作職責、部門人員崗位職責,分社工作及崗位職責以及各類內控與考核制度等,但所有職責要求和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與創新有關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只是在年度工作計劃、總結與平時會議要求時偶有提及,如“要著力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打造聯社品牌”等號召性字眼、並無多少實際內容,更沒有信貸產品創新的專門安排等內容。

  二是創新組織體系未曾形成。調查瞭解到,縣域農村信用社多數創新產品是個別信貸負責人、信貸人員在傳統信貸產品基礎上透過長期實踐、整合和改進的結果,並沒有能夠形成有計劃、有組織開展信貸產品創新的組織保障體系。

  三是創新性人才配備不足。從信用聯社職工學歷結構來看,目前尚未有金融產品專業設計人員、不具備金融服務產品的專業創新研發能力。所謂金融產品創新也只對傳統金融產品的整合和改進,沒有多少新的內涵。

  四是內外環境有待改善。聯社自身由於機制、制度、組織體系尚未建立健全以及人員力量難跟上等眾多因素制約,加之創新宣傳發動和培訓工作未能有效開展,內部未能形成上下一致的創新行動導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相關鼓勵性、扶持性政策缺位也帶來信用社創新的外部動力不足。

  四、加快信貸產品創新的措施建議

  (一)建立長效機制,完善配套制度。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應充分認識信貸產品創新工作的現實意義,研究制定年度和中長期《信貸產品創新計劃》和《信貸產品創新規劃》,並制定與之相配套的《信貸產品創新工作制度》、《信貸產品創新激勵制度》和《信貸產品創新試點與推廣制度》等制度,從而確立制度保證,提高全員信貸產品創新意識,明確目標任務,指導、引導和推動農村金融信貸產品的創新研究。

  (二)建立組織體系,引進戰略人才。在建立健全各項信貸產品創新制度的基礎上,為了保障信貸產品創新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縣信用聯社應確定一名主管副主任作為信貸產品創新工作的總協調人,各相關部門和各分社應確定一名創新崗位人員,從而形成信貸產品創新工作組織保障體系。同時,縣信用聯社還應招聘或培養1-2名具有“金融產品設計師”專業職稱資格或具有相當能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識水平的信貸產品研發人員,作為信貸產品創新開發的課題帶頭人,主導信貸產品的'開發創新研究、試點和推廣工作。

  (三)加強培訓學習,提高全員意識。創新無處不在,創新也是一個單位活力的靈魂。縣信用聯社不光僅要建立制度和組織體系,還要在系統內外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創新意識,營造良好的信貸產品創新氛圍。一要把創新知識的學習作為系統內業務學習和培訓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長期開展,以期形成上下一致的金融信貸產品創新意識理念和強大的輿論倒向。二要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適時請進相關知名專家或學者到信用社講課,啟發、教育廣大員工並傳播創新理念和知識;同時還應適時組織信貸產品創新研發人員參加較高層次的相關業務培訓或到其他金融機構參觀學習,更新知識、開闊視野、提高水平。

  (四)政府政策扶持,強化聯動效應。地方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創新對促進“三農”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出臺政策鼓勵和扶持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如:給予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創新一定的課題研發或試點費用補貼、減少或免除辦理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創新貸款相關的政府性收費或地方稅收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也應出臺相應的鼓勵措施,共同為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創新營造寬鬆的外部環境和氛圍,發揮政府、金融監管部門、農村金融機構和三農經濟實體多方聯動的疊加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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