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通用28篇)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通用28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並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透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誌進一步規範,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海安;副組長:趙躍申、江保善;成員:何申強、曹東浩、何書平、趙玉芬、江冰。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誌,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裝置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並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週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群眾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於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後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並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裝置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4、在乾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5、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彙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6、定期向幼兒傳授消防安全知識,並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並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7、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菸,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3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菸區域內吸菸或遺留菸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教學、生活、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裝置、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誌者;

  4、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裝置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誌;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4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裝置。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並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菸,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並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5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於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裝置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菸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菸。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裝置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裝置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並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裝置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裝置、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執行使用。禁止不透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裝置;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菸、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彙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6

  一、基本原則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裝置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5.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6.保障消防設施裝置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7.消防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8.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

  1、消防組長李柏貞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標準規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推廣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5)重視和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安全和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2、消防副組長梁錦雄職責:

  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安全規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標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暢通。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6)向消防組長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組員許潤勉、區金洪、黃俊祥消防安全職責

  1)在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管理、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業衛生狀況。

  3)對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對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3)參與制訂、修訂和審訂本公司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術規程,參與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消防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4)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消防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消防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消防安全防護裝置。

  5)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6)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7)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8)搞好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對消防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9)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採取控制措施。

  10)保持作業場所和崗位的整齊、清潔、衛生,搞好安全生產與文明生產。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7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9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0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定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1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裝置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裝置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2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3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4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5

  01(一)基礎資料

  1、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消防機構稽核、備案、驗收。

  2、明確倉庫防火負責人,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

  3、制定倉庫滅火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撲救火災演練。

  02(二)儲存安全

  1、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和丙類等倉庫混存。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3、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定限高線。

  4、庫房內貨架各個結合處必須固定牢固。

  03(三)電氣安全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2、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膠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

  6、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儲場所的電器裝置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0.5M的防火間距。

  8、倉儲場所的電動傳送裝置、裝卸裝置、機械升降裝置等的易摩擦生熱部位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

  9、倉儲場所的電氣線路、電氣裝置應定期檢查、檢測,禁止長時間超負荷執行。

  10、倉庫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11、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

  04(四)設施要求

  1、倉儲門口必須張貼醒目的“禁止煙火”等警告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佔。

  5、倉儲場所設定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定明顯標誌並保持通暢,不應堆放物品或設定障礙物。

  6、生產車間與丙類倉庫未用實體牆隔開。

  7、設有倉庫的建築內,嚴禁設定員工宿舍。

  8、倉儲外圍嚴禁搭建鐵皮棚影響消防救援。

  9、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實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定消防車道。

  10、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設定消防栓。

  11、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至少設定兩個安全出口。

  12、倉庫相鄰兩個安全出口邊緣距離不小於5M。

  13、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定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

  15、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其它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定自動滅火系統。

  16、庫房內需要設定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17、倉庫管道穿牆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

  05(五)其它安全

  1、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

  2、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

  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規、技術標準的隱患。

  鋰電池生產或儲存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單獨設定,必須採用實體牆、防火門與其它區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定全形度影片監控系統,監視器設定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3、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定自動感煙檢測器和感溫檢測器,報警器設定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4、塗布烘乾、化成、分容須設定強制通風系統、溫度自動控制及超溫報警系統。

  5、注液裝置應密閉生產並採用惰性氣體保護,或採用可靠的微負壓裝置。並設有注液計量裝置和電解液洩漏回收裝置。

  6、化成、分容、老化櫃須採取防止因電池發生燃爆而產生的連鎖反應措施。

  7、老化房宜採用間接加熱方式,加熱器宜設定在老化房外。

  8、每塊電池(電芯)的正(負)極位置必須有絕緣防止短路保護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櫃的物料架,存放電池(電芯)的貨架均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作。

  10、分容櫃排與排之間的操作空間間距不得小於1.1米。櫃與櫃之間安全通道不得小於0.8米,排與牆之間間距不得小於0.6米,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

  11、電芯、電池庫房溫度應控制在攝氏-5℃至35℃範圍內,相對溼度不超過75%。庫房內應整潔、乾燥,通風良好。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熱(火)源存放其中。

  製冷涉氨企業

  1、冷庫投產執行相關手續齊備。(①、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相關標準設計;②、施工單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③、竣工後辦理驗收手續。)

  2、在廠區內顯著位置設定風向標。

  3、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快速凍結裝置應設在一單獨房間,其工作人員不得超過9人。

  4、熱氨融霜工藝,必須採取有效的超壓導致洩漏的預防措施。

  5、氨製冷機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報警時與事故風機自動開啟聯動。(①、報警器探頭安裝部位:製冷機及貯氨氣上方機房頂板;採用氨直接蒸發的速凍車間的快速凍結裝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間內;②、探頭配備數量確保覆蓋面積;儀器設有不停電電源;③、設定報警值100-150ppm;報警訊號同時傳送製冷機房控制室。)

  6、氨製冷機房貯氨器上方應設定水噴淋系統。(①、使用開式噴頭,噴淋水覆蓋貯氨器整個區域;②、控制閥設於貯氨器附近並靠近壓縮機房出入口;③、噴淋水排水流進事故水池。)

  7、必須在作業現場配置空氣呼吸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器具。

  8、冷庫設定氨警示標識,關鍵操作部位等應設定安全標識。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6

  為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有序地正常運轉,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檔案精神,特制訂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一、成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中層幹部、群團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

  1、學校每學期利用安全課、校園廣播、黑板報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宣傳或講座不得少於兩次。

  2、班主任在班級進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經常性。每學期至少辦1期以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為主題的黑板報。

  三、消防裝置配置:

  1、學校學生宿舍、微機室室、配電室、實驗室、食堂、保管室必須配置滅火器,並且做到消防裝置品種配置合理。

  2、化學實驗室除配置滅火器外,還要設定沙箱。

  3、滅火器的放置應穩固安全並有專人負責。

  4、每年檢查一次,確保消防裝置時刻處於有效期內。

  四、消防通道的管理:

  1、為了確保應付危急情況,實現緊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後門在學生在校期間,時刻保持暢通無阻。後門鎖由學校免費提供,班主任、總務處、安保科各保管一把鑰匙。班級不得更換後門鎖,如果鑰匙或鎖丟失應及時配製或賠償。

  2、堅持學生疏散樓道管理值班制度。樓道管理值班時間為每天課間操和放學時。樓道管理值班人員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當堂課次的任課教師、班主任承擔,輪流值日。

  五、消防工作檢查和責任追究: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及時給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對落實措施不力和造成責任事故的,將根據學校《事故責任追究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3、對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成績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積極果斷採取有效措施搶救國家財產的有功人員,學校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4、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國家、集體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六、成立義務消防隊: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7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8

  為加強網咖消防安全管理,增強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公司財產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結合本網咖,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放火責任制度。網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裝置,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防火安全負責人彙報(書面材料),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一切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採取應急措施。

  建立本網咖防火檔案,確定本網咖的防火重點部位。網咖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緊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網咖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使用的電器裝置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裝置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並定期檢修。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並定期檢查和更換。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並報相關部門。

  網咖營業場地內具體落實場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整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備案。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影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網咖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網咖全體工作人員務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於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19

  企業職工必須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2、熟記自己職責,責任範圍,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牢記火警電話號碼119、報警程式和企業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2015,如發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物品倉庫嚴禁吸菸,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保持安全**的暢通。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7、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0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1

  為加強和規範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學校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校長任消防安全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校委會成員組成。

  2.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3.要求學校計劃中統籌安排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相應各負責人員在各項工作計劃中也相應安排該項工作。

  4.學校透過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5.學校個重要地點要配齊消防設施,並定期做好消防檢查。

  6.當單位員工發現火情時,要立即透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等有效方式向值班領導報警,並組織本樓教師做到:

  (1)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

  (2)實施滅火;

  (3)撥打“119”電話報警。

  7.值班領導接到單位員工發出的火情報告後,立即透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

  (1)疏散組組織學生疏散;

  (2)滅火組組織教師實施滅火;

  (3)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2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總務處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科室、學生宿舍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學生宿舍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宿管人員、實驗員、水電人員做好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

  6、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學校內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學生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9、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10、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11、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書面材料)。

  12、電工每週定期對全校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13、宿管、電工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相關領導。

  14、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

  15、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裝置,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

  16、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資訊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要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3

  1、學校應當將下列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明顯的警示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1)多功能廳、學生活動中心、食堂等公眾聚集場所;

  (2)圖書館(閱覽室,資料室)、各類檔案室。

  (3)實驗室、儀器室;

  (4)網路管理中心,計算機管理中心;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

  2、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3、教師下班後,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學校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安全部門稽核批准。

  4、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誌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噴淋等設施完好有效。嚴禁下列行為:

  (1)佔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學校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配置消防裝備,器材,並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6、任何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學校可根據建築場所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量,撲救難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應類別的滅火器材。

  8、舉辦集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安全事故防範措施,並向公安、消防、衛生監督部門申報,經上述機構對活動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舉辦。

  9、學校根據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安排消防知識教育的內容和課時,及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0、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等人員,按規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崗位培訓。

  11、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結合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季節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1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不同季節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日常防火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3、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14、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凡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應急防範措施,儘快落實整改。

  15、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6、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與獎懲管理結合起來。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4

  一、全體師生要有高度的防火責任感。每期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專項消防知識培訓講座,班主任每兩週一次消防知識教育,學校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消防事故疏散演練活動。

  二、嚴禁學生在教室或各部室點蠟燭。

  三、嚴禁學生攜帶火柴、打火機和煙花爆竹等以易燃易爆物品。

  四、教育學生要有防火意識,教給學生必備的消防自救技能。若出現火災,首先要有清醒的自救意識,並向周圍人呼救,重大火災撥打119等求救電話。

  五、加強學生消防知識教育,教育學生嚴禁野外生火,更不得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特別冬季和初春乾燥季節,加強學生消防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消防警覺性,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六、後勤分管人員堅持每月的電路檢查,一經發現,立即整改到位,防止破損電線引起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嚴禁學生參與重特大火災的撲救,更不得參加野外火災的撲救活動。

  八、建立應有的防火預案。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5

  1、全體師生要樹立消防安全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

  2、教職工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規範使用電器,不得使用大規模的用電器,堅持“人走斷電”的原則。

  3、學生不得在教室、寢室充電,更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

  4、教職工要規範使用煤氣,隨時檢查煤氣罐是否過期、是否漏氣,必須保證氣罐進入室內。

  5、各處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絕出現事故。

  6、全體師生都要保護消防裝置設施,不得損壞消防裝置設施。

  7、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作好記錄,存在隱患立即報告並及時處理。

  8、每期對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並進行消防應急預演,熟悉撤退路線。

  9、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10、認真搞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11、全體教職工要簽訂煤、電、氣規範使用的安全責任書,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將要追究相關責任。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6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透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範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幹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並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准,採取嚴密防範措施。

  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裝置設施。

  (1)對本單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誌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援、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並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瞭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並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於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有明顯的指示標誌。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誌,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准後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並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第四章逐級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彙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並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7

  1:結合本網咖,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放火責任制度。

  2:網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一切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採取應急措施。

  4:建立本網咖防火檔案,確定本網咖的防火重點部位。

  5:網咖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緊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網咖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0: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12: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裝置,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彙報(書面材料)。

  13: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裝置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裝置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並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並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並報相關部門。

  17:網咖營業場地內具體落實場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整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影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網咖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19: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影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網咖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幼兒園消防報告制度 篇28

  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責,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裝置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圖書、列印室的保管員開啟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7、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裡,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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