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自查工作問題報告

勞動監察自查工作問題報告

  我們眼下的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監察自查工作問題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xx年,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高度支援下,我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級要求還有很多不足之處。

  一是法制意識不強。

  特別是建設領域建築企業和勞動者法制意識淡薄,雙方都不能按照勞動法律法規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為生計被迫放棄自身部分權益向企業妥協,加之大多數勞動者與承建商或班組長都存在著熟人或親戚朋友關係,基於這種信任造成不好意思維權。

  二是部分業主單位監管不到位。

  對工程建設缺乏管理和監督,加之我縣氣候條件等原因,工程建設週期限於4月至10月,部分工程建設專案立項晚,建築企業為按時完成工程,存在突擊施工現象,監管不能及時跟進,導致易出現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

  三是部分工程款撥付不及時。

  由於工程質量、變數、增量等因素,部分工程款存在撥付延遲情形,建築施工企業往往以工程款未撥付為由不能按時兌現勞動者工資,形成事實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是部分建築企業不自律。

  不能按照行業自律要求規範化管理人員和工程建設,除少數建築企業透過第三方勞務機構派遣勞務外,大部分建築企業勞務輸出用工都不具備法人資質,甚至部分建築企業自身沒有建築資質,透過掛靠等方式取得建設專案工程承攬權,班組長既是建築企業的勞務分包人又是固定工種工程承攬人,勞動者既受制於班主長,同時又受制於專案負責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維權難度大,甚至會出現極端化方式維權。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今年工作中著力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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