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事件資訊報告自查報告

地震事件資訊報告自查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型別。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震事件資訊報告自查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將地震事件資訊報告工作納入應急預案管理。

  為確保地震事件資訊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我局在《市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中,詳細規定了資訊報告工作的責任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明確了責任追究制度。

  1、預案規定了須報告的地震事件,即我市區域內發生2.5級以上地震或鄰區、鄰近海域發生有感以上地震,均要在15分鐘內啟動內部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震情資訊。

  2、確定了資訊報告在應急程式中的重要性,將其列為預案啟動後的第一個應急環節,為首要任務。按照《預案》規定,震情值班人員是資訊報告的第一責任人,預案啟動後,全程負責並優先處理第一時間段內的資訊報告工作,即確定了地震三要素後,迅速填寫地震速報資訊單,以傳真的方式傳送市委、市政府;資訊傳送確認無誤後,方可交班,隨後進入預案規定的應急崗位。

  3、明確了地震事件資訊續報工作機制。應急工作全面展開後,由監測預報組和震災調查組分別進行震情會商和宏觀調查,根據震情形勢發展需要,應急保障組及時彙總情況,編寫《震情應急工作簡報》,隨時向市委、市政府報送《震情趨勢判定意見》和宏觀調查資訊,為市委、市政府及時掌握震情動態和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依據。

  4、應急狀態下的資訊報告工作實行指揮(局長為指揮,書記為第一接替人,副局長為第二接替人)負責制,指揮負責稽核、簽發震情速報單和《震情應急工作簡報》等資訊,並負責在獲知震情的第一時間,即震情速報單填好之前的時間裡,利用通訊工具先期向市領導報告,並根據震情需要隨時電話彙報震情情況,從而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判斷和全市的應急救援工作爭取時間。

  5、嚴格責任追究制。因個人原因造成震情資訊漏報、遲報的,依據應急崗位職責分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總結應對三次有感地震經驗、教訓,進一步改進資訊報告工作。

  今年X月XX日、X日,我市市區相繼發生三次三級以上有感地震,我局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分別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速報了震情資訊,及時報送了省地震專家作出的震情趨勢判定意見,應急工作結束後又以最快速度上報了三次應對情況總結及宏觀烈度調查報告,較好地完成了資訊報告任務。三次應對均反應迅速,應對有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領導的充分肯定,市委書記、省地震局局長還分別作出批示,表揚、感謝我局工作。為了進一步提高應急工作質量,最佳化工作程式,X月X日,我局召開了全體會議,人人查擺應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集思廣益提出整改意見,其中,針對應急預案啟動後首次資訊報告環節中存在的人手少、工作頭緒多等問題,從調整應急流程、確定不同時間段應急重點入手,制定了具體的改進措施,明確了值班員在第一時間段內優先處理和全程負責資訊報告工作的職責,確保了震情速報的及時、高效。會後,整理、編寫了《會議紀要》,報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及市科技局監督執行,並據此修訂、完善了《市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使資訊報告等環節更具可操作性。

  三、下一步打算。

  1、以開展全員業務培訓為契機,提高全體值班人員業務熟練程度,儘量縮短地震資訊速報時間。

  2、進一步嚴格落實裝置檢修制度,確保萬無一失,保障資訊通道暢通。

  3、在進一步規範向政府速報震情資訊的同時,與市應急辦、各通訊公司等部門、單位協作,完善向社會快速釋出實發地震資訊的執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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