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業局關於返鄉農民工情況的調研報告
縣農業局關於返鄉農民工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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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xx縣農業局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全縣勞務輸出大鄉,就xx縣返鄉農民工現狀進行了專題調研,具體情況如下。
一、農民工返鄉基本情況
20xx年9月以來,全縣農民工提前返鄉人數逐月增多。據統計,返鄉農民工達29982人,佔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總人數的83%左右。其中,因金融危機影響返鄉農民工1080人,佔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總人數的2% 。目前xx縣尚未出現農民工返鄉潮。
二、農民工返鄉的主要原因
1、因金融風暴返鄉。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導致沿海地區部分企業倒閉、停產、減產、降薪、減員,全縣因此返鄉農民工達1080人,佔返鄉農民工總數的`2%。
2、因季節性等因素返鄉。西北、東北等建築行業受季節影響返鄉農民工達28902人,佔全縣返鄉農民工總數的96%。
3、因災後重建返鄉。5.12地震中xx縣農房損毀多,是省級重災縣之一,政府規劃重建總戶數達8888戶,要求20xx年12月底完成,災後重建任務較重,導致農民工提前返鄉達6225人,佔全縣返鄉農民工總數20.7%。
4、受中央惠農政策影響。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如新的糧食收購政策的出臺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具有吸引力。回鄉創業興辦實體130人,佔全縣回鄉總人數0.4%。
三、返鄉農民工結構性特點
一是從地域分佈上看,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返鄉農民工達1493人,佔4.9%。
二是從行業分佈上看,製造業、建築業農民工返鄉達26983人,佔90%。從事製造業的返鄉5696人佔19%,從事建築業的返鄉21287人佔71%,從事服務業和其他行業的僅佔6%。
三是從年齡結構上看,29歲以下15590人佔52%,29歲至40歲10493人佔35%,40歲以上的3899人佔13%。
四、存在問題
農民工經過城市工作與生活的“洗禮”,學到了現代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掌握了熟練的技能技術,帶回了多年積攢的資金,是家鄉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股生力軍。但仍存在一些不利影響。一是xx縣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受金融風暴影響,經濟將持續疲軟,企業用工也會減少,對勞動力轉移輸出影響較大。大量農民工迴流,目前只有少量求職者現身人力資源市場求職。由於我縣本身就業崗位有限,加之受金融危機影響能提供的崗位也在減少,預計今年將對我縣人力資源市場構成衝擊,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二是沿海一帶的企業受國際金融風暴影響停產倒閉的速度比較快,面比較大,目前在當地觀望和處於“半就業”狀態下的農民工有可能在後期陸續返鄉。三是當前返鄉農民工大部分年齡偏大,沒什麼技術特長,再就業難度相對較大,需要政府引導。四是近年來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規模小、勞動強度大、技術含量不高,面臨融資難、人才缺、土地緊張等困境,急需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給予扶持。五是如不妥善處理好農民工失業返鄉後的培訓、就業、社保轉移接續、隨返子女入學、土地經營、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等相關問題,將不利於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關係。
五、決策建議
針對當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變化,認真貫徹中央有關檔案精神和省、市的部署,積極應對,主動解決農民工返鄉新問題,努力把各種不利影響降至最低程度,促進擴大內需,推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1.加強動態監控。在勞務輸出重點地區設立農民工返鄉監測點,做好在外務工人員的穩定工作和在當地的轉崗推薦就業,及時掌握農民工返鄉的規模和速度。各鄉勞務部門每週上報一次本地農民工返鄉情況。為減少農民工返鄉後就業生活困難,要建立農民工返鄉迴流基礎臺賬,加強動態監控和統計分析。
2.搭建就業平臺。加強對農民工的資訊引導和就業服務,加強與勞務輸入地區的聯絡和銜接,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縣外勞務辦事機構和勞務經紀人的作用,同時合理引導返鄉農民工就業。鞏固與外省大型企業的勞務合作基礎,將輸出重點逐步轉向長三角地區及環渤海灣等受金融危機影響小的地區和行業。抓住國家擴大內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以及地震災區災後重建的契機,加強區域勞務合作,為農民工外出務工開闢新的渠道。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要加大收集和釋出用工資訊量,降低農民工求職成本,暢通求職渠道,充分發揮各類職介機構的中介組織作用。
3.大規模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逐步提高農民工培訓補貼專項經費。動員社會培訓資源,利用農民工大量返鄉時機,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4.鼓勵和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在全縣確定3個農民工回鄉創業示範鄉,扶植示範鄉創業就業培訓,以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吸納當地勞動力。各鄉要在創業場地、稅收優惠、金融信貸、就業扶持政策、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等方面,鼓勵扶持有創業願望和創業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規模種植、養殖業,興辦農產品生產及加工企業,推動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
5.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探索農民工養老保險可接續、可轉移的辦法。切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與勞務輸入地區勞動保障部門的協調配合,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多渠道提供和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兩為主”方針,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加強執法監督,依法規範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活動,嚴厲打擊坑害農民工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妥善處理因企業裁員發生的勞務糾紛,切實維護我縣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