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實施管理調研報告
村莊規劃實施管理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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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農村村莊規劃實施和管理,正確引導農民按村莊建設規劃要求有序建房,是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經對xx區內村莊規劃實施和管理進行調查瞭解,發現在村莊規劃實施過程中,組織實施得力,管理比較規範。但是,村莊規劃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規劃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嚴,以及資金投入偏少、村莊規劃編制率偏低和重建設輕規劃,農民規劃意識不強和不按規劃建房等現象方面問題。
一、基本情況
xx區位於吉安市中心城區,轄有六個鄉鎮(白塘街道),83個行政村,614個自然村(其中吉安市外環線內行政村28個、村莊145個),總人口為234028人,建成區面積為29.86平方公里。六個鄉鎮(白塘街道)都成立了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和村鎮規劃助理員隊伍,興橋、長塘兩鎮有三名規劃助理員,樟山鎮、曲瀨鄉、禾埠鄉、白塘街道各有一名村鎮規劃助理員,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61個行政村規劃,規劃編制率為73.49%(外環線外行政村100%完成),自然村規劃191個,規劃編制率為31.11%。目前,已編制村莊建設規劃的村莊,基本都能嚴格按規劃進行各項建設。
二、存在問題
1、重視宣傳不夠。在廣大農村農民建房管理工作中,農民長期以辦理了用地手續為最終手續,只認可土地管理部門,意識中根本就沒有規劃概念,對規劃的意識也較為模糊。一是對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重視不夠。鄉鎮、村組對該項工作管理不到位,重視不夠,沒有將農村村莊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納入鄉鎮對村組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範圍。二是對政策法規宣傳不夠深入。各鄉鎮、村組對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宣傳不到位、不夠深入,特別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的宣傳不夠深入,農村村民對規劃的相關政策法規認識和理解不深。另外,從鄉鎮主要領導到村組一級村幹部自身對這一塊工作認識不深,缺乏規劃觀念等原因最終導致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滯後,規劃編制率不高。
2、規劃覆蓋率偏低。xx區位於吉安市中心城區,屬經濟欠發達地區,與沿海發達城市和周邊縣市、區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城鄉發展不平衡,加上各鄉鎮、村委會和自然村沒有什麼支柱產業,從鄉鎮到村委會、村小組三級組織,都是吃財政飯可用經費有限等原因,導致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滯後,規劃編制率不高。全區614個自然村,只完成規劃編制191個,規劃編制率為31.11%,行政村完成規劃編制61個,規劃編制率為73.49%(外環線外行政村100%完成)。雖然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資金編制村莊規劃,全區的村莊規劃編制履蓋率進一步擴大,但是從以上幾組數字上,可以看出我區在編制村莊規劃上資金投入偏少,村莊規劃履蓋率還很低。
3、規劃執行較難。一是意識不強。在我區廣大農村,由於受習俗傳統觀念影響,農民的規劃意識淡薄,無視規劃,規劃落實難。在一些遍遠村莊既使有規劃也都不一定執行的了,農民建房很難按規劃要求去做。在農村農民建房已形成了跟著路走的習慣,只要哪裡交通方便,房子就建在哪裡。所以,近年來雖然在農村建了很多新房,但農村的面貌並沒有因此得到改觀,還依舊是隻見新房不見新貌。二是土地調整難。在廣大農村一些村莊雖然編制了村莊建設規劃的村莊,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受姓氏、家族、宗族封建傳統觀念和土地政策限制,特別是受近年來城市、鄉鎮拆遷徵地等因素影響,農民建房用地如涉及跨村、跨組的建房用地調整相當難,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按規劃要求落實到位。所以導致所編制的村莊規劃很難實施,成了一紙空文。另外,在廣大農村,農民建房所用的宅基地不能自由流轉也是阻礙村莊規劃實施的一個重要原因。三是實際操作難。在村莊規劃的實施過程中,由於所編制的村莊規劃中的房屋戶型、間距、層高、建築佔地面積等與農村實際需求不符,農民建房不能接受,造成規劃操作不了。這類現象在城區外環線內布點村莊最為突出。根據城區村莊布點規劃,在外環線內xx區有55個適度擴建和保留整治村莊、4個新建型村莊、5個農民拆遷安置型村莊。在已批准的布點村莊建設規劃的實施過程中,因所規劃的房屋戶型、間距、層高、建築佔地面積、跨村、跨組土地協調等諸多問題,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按規劃要求落實到位。導致好多已編制好的村莊規劃實施不了。
4、違章查處不夠。在村莊規劃實施過程中,鄉鎮、村委會及村小組沒有嚴格把關,認真履行職責。一方面是審批農民建房不嚴。在村莊規劃編制後,鄉鎮、村委會和村小組在村民申請建房時,沒有按村莊規劃要求正確指導和嚴格把關,而是讓村民隨意選址,有的.甚至是圍著村民意願轉選那批那,助長了農民隨意建房風氣。另一方面是鄉鎮、村委幹部監管不力。在已編制好村莊建設規劃的村莊內,鄉鎮、村委會對不按村莊建設規劃建房行為沒有及時制止和處理,規劃沒有起到指導農民建房作用,成了鄉鎮的收藏品,村委會的裝飾品。
5、建房審批環節繁瑣。中心城區的農民建房審批環節過多,農民難以接受。可以說現在中心城區的農民建房是村、鄉、區、市四級管理,層層稽核,並且各個環節上面往往銜接不夠,造成許多工作重複脫節。如選址踏看,為了慎重起見,每個環節的審批人員都要到現場去看一遍,浪費時間和人力。並且審批週期過長,農民往往因等的審批時限過長,還未等到有關部門放線,就自己擅自先動工建設,造成邊批邊違章建設現象。
三、建議對策
1、要搞好三個結合。在編制村莊規劃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到“當地實際、農村風俗、農民意願”這三個方面的因素。規劃中房屋戶型、間距、層高、建築佔地面積等應與農村實際相符。
2、加大對村莊規劃實施的領導。鄉鎮要將村莊規劃實施管理工作納入村組幹部年度考核績效中,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對轄區內村莊規劃實施管理不力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加大村莊規劃編制資金投入。鄉鎮要將村莊規劃編制經費列入鄉鎮、村組財政預算,市局也向省廳多爭取一些農村規劃編制的資金補貼,以加大村莊規劃編制的資金投入,提高村莊規劃編制的覆蓋率。
4、加大政策法律法規宣傳。要將有關政策法規制作成簡明扼要內容直觀的宣傳單和錄音帶,發鄉鎮(街道)、村委會。利用逢圩、節假日以宣傳車廣播、發放宣傳單形式向農民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加深對村莊規劃的理解。
5、嚴格村莊規劃實施管理。鄉鎮、村組幹部要按照“守土有責”的原則,加大對本村莊內農民建房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農民不按村莊建設規劃違章亂建房行為,對未按村莊建設規劃建房的,要堅決予以拆除,杜絕不按村莊規劃違章建房現象的發生,確保所編制的村莊規劃得以順利實施。
6、法律法規的修改、制定上有突破,改變農村土地現有的管理模式,使農村集體土地能自由流轉。
7、中心城區農民建房的審批,建議市裡負責村莊規劃的稽核,鄉、村負責建房資格的審查,區裡負責農民建房的選址、放線、監管等具體工作,儘量縮短審批時間,減少審批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