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工程實施現狀分析報告_調研報告
人才安居工程實施現狀分析報告_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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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8月—11月,根據組織安排,在XX市南山區住建局跟班學習。藉此機會,對XX市保障房建設和管理進行了調研。根據發展現狀和需求,深圳於20xx年起實施的人才安居工程,並將其納入保障房體系。本報告就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現狀進行分析,有關內容可用於我區未來保障房體系建設和人才建設工作的參考。
一、人才的界定和分類保障
深圳市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對人才的界定採取的是一種多層次、全方位的方式,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採取的是相容並收的態度,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可知,對各層次人才的界定具有相當的靈活性,補貼標準和方式也是分層次分型別的。
第一類是頂尖人才。包括1)傑出人才,指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傑出人才,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等;2)領軍人才,指已認定為深圳國家級的領軍人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省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或重點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以及相當層次的領軍人才;第二類是高階人才,指副高階職稱以上及相當層次的骨幹人才;第三類中初級人才,指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對人才的保障,深圳市採取的是分類保障的方式。市級負責解決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及市屬事業單位、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安居問題;其他人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區負責解決。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的安居保障工作由深圳市政府統一實施,因而,各區在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時,主要的保障物件為高中初級人才以及技師。深圳人才安居針對不同人才群體和住房需求,“租(公共租賃住房)售(安居型商品房)補(貨幣補貼)”相結合,形式多樣、靈活運用、互可轉換。
二、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主要成效
築巢引鳳、廣納人才,是深圳經濟特區30多年來快速崛起、創造奇蹟的寶貴經驗。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實施,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深圳在全國率先將人才群體全面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透過實物配置與貨幣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為人才群體提供住房保障,這對於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紮根深圳、創業發展意義重大。人才安居與住房保障協調發展,創新性地將人才安居政策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實現了人才安居、住房保障、產業經濟發展、城市發展戰略的有機結合和互動關聯。
20xx年,深圳啟動人才安居工程試點工作,20xx年底實施人才安居擴大試點,重點解決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鼓勵發展的產業,科技含量高、納稅額度大、對城市轉型發展帶動性強、成長性好的各類重點企業事業單位、產業園區,以及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的人才安居問題。根據官網的資訊披露,深圳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兩年來,全市累計向各類人才發放住房補貼3.2億,提供保障房2.5萬套,覆蓋人才近15萬人。人才安居工程保障物件除了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和高階人才外,還包括人數眾多的中初級人才群體。根據相關規定,深圳高、中初級人才可申請公租房或領取租房補貼。同時,在深圳工作滿3年的高、中初級人才還可申請購買安居商品房。
三、有關啟示
(一)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必要性
人才安居工程的實施可增強城市對人才的吸引力,增強城市的競爭力。政府、社會對人才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住房問題是人才發展、人才引進過程中極其重要的問題,人才的生活成本、生活質量對人才的去留具有很強的影響力。除深圳以外,國內的一些省市,如武漢、廈門、上海楊浦、浙江餘姚都先後開展人才安居工程。
作為合肥市的首要之區,蜀山區彙集了各行業不同層次的龐大人才群體,具有存量大、動態需求多等特點。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經濟結構的快速調整,特別是國家級電子商務產業基地的建設,各類的人才需求高速增長,伴隨而來的人才住房問題出現了新的挑戰。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把我區發展亟需的人才列為住房保障的重點物件,能增強蜀山區對人才的吸引力、對企業的吸引力。
(二)深圳的經驗和理念
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以貨幣補貼為主,實物配租(配售)為輔。在實施過程中,依靠強有力的財政支援和宣傳輿論,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內地城市在很多方面與深圳存在差距,這就決定了我們在學習深圳相關經驗的過程中,要重在學習其理念,具體操作和步驟應結合地方實際。
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的推進帶給我們的啟示包括:一是高度重視人才工作,不僅在宣傳層面,而且落到實處;在人才的.引進方面,相容並收,不搞人才高消費,結合產業企業發展,切實發揮作用;二是相關重點工作的整合。人才工作和保障房建設都是各個城市高度重視的工作。深圳市創造性的將兩項工作的部分內容進行整合,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也符合城市發展的實際和定位;三是注重統籌協調。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的開展是建立在一系列調研和政策分析溝通的基礎上的,是建立在對產業發展、企業現狀、人才需求等各方面的基礎上。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市各相關部門、各區協調配合起到了關鍵作用。
(三)關於我區開展試點工作的構想
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可考慮在適當時候推進該項工作的試點,著力解決服務蜀山區發展各類人才的住房問題。在試點階段,可整合現有公租房、區級國有資產,嘗試採取“租(公共租賃住房、區級國有資產)”,再“補(貨幣補貼)”,條件成熟後“售(新建安居型商品房、區級國有資產)”的分步推進的步驟。
第一階段主要實現以下3個目標:一是提升蜀山區形象,增強招商引智的吸引力;二是充分利用現有市級投資公租房資源,服務我區經濟建設和支柱產業發展;三是可以盤活現有區級資產,提高使用效益。在推進過程中應注意問題:
1、組織架構。人才安居工程的試點離不開高層次的工作領導架構,完善的日常工作機構,健全多部門協調機制,要落實土地供應,精心規劃空間佈局,加大資金支援力度,推進專案建設進度,做好分配和監管工作,才可能切實把試點工作做好。
2、人才的認定和分配製度。區相關部門應根據蜀山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國家級電子商務產業園為平臺,建立符合升級轉型要求的產業和人才評價體系。對於符合產業和人才評價體系的申請者,可考慮以下兩個方面安排分配政策。一是按所在企業的貢獻率來分配,如根據企業對政府的稅收貢獻率、所在行業等來給企業分配一定數量的房源,並考慮優先給予貨幣補貼;二是以人才的層次結構、收入情況為標準,設定一定的准入機制,優先考慮某一人才層次或收入水平上的人才。
3、財政政策支援。財政政策是實施公共住房政策的主要工具,是公共住房政策成功實施的有力保障。資金來源可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安排的資金;政府出售或者出租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設施所得的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資金及外來投資等(部分來源需要市級政策支援)。
4、房源(土地)的保障。一是存量房源的利用。包括現有市區兩級投資的公租房、政府投資建設的住房;政府購買、租賃的住房;大建設復建點或拆遷安置區中剩餘住房;企業或者其他組織按照與政府約定建設的住房等。二是新增土地(房源)的供應。可採取市場化運作機制,對部分住宅用地採取“競地價、限房價”或“定地價、競房價”的方式公開出讓,吸引社會投資進入。也可透過舊城改造、回收工業產房、重新規劃城中村等新增房源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