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調研報告3篇
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調研報告3篇
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調研報告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調研報告3篇1
為進一步強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引領作用,促進縣域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縣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在縣農業局的支援配合下,透過現場檢視、聽取介紹、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全縣農民合作社發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狀和特點
(一)發展速度快。《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以來,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和各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數量迅速增長。截止目前,註冊登記的各類合作社共157家,註冊資金1.22億元,入社農戶1659戶,帶動非成員農戶3020戶。成功建立省級示範社2個,市級示範社4個,縣級示範社30個。
(二)覆蓋領域廣。157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遍佈全縣7個鎮辦,覆蓋了農、林、牧、副、漁等農業生產的各個領域。其中:種植業(食用菌、中藥材等)44家,佔28%;林果業(苗木、板栗、獼猴桃等)48家,佔30.6%;養殖業(中蜂、土雞等)46家,佔29.3%;漁業(冷水魚、娃娃魚等)11家,佔7%;農機、植保服務業2家,佔1.3%;其他6家,佔3.8%。
(三)資源利用好。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依託地域資源優勢,在帶動當地群眾致富,特別是在引領貧困戶脫貧上發揮了較好作用。如長角壩、嶽壩鎮依託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資源優勢,成立了冷水魚、土雞、中蜂等養殖合作社;陳家壩、石墩河鎮依託大戶引領和技術優勢,發展袋料香菇和豬苓、天麻等中藥材種植合作社。其中陳家壩繼東食用菌專業合作社與當地50戶貧困戶結對子,吸收貧困戶創業扶貧資金購買食用菌袋料,發展袋料食用菌30多萬袋,預計今年每戶貧困戶將實現利潤近萬元。
(四)專業程度高。全縣大部分專業合作社是由農村種養能手、專業大戶領辦,他們懂技術、善經營、有市場,號召力強。如長興蒼朮苗木種植專業合作社,創辦人蘇沭名是當地蒼朮種植土專家,被省農業廳認定為高階職業農民,帶領全縣50餘戶種植蒼朮400餘畝,年產值達400多萬元。德信土雞養殖專業合作社依託自身優勢,產前提供優質雞苗、產中進行技術指導、產後統一銷售產品,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註冊了“綠源德信商標”,通過了無公害認證,建起了全縣首個農產品追溯體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機制薄弱,運作不夠規範。一是管理不嚴格。部分合作社組織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不完善,會員權利、義務不明。部分合作社運作和管理隨意性大,理事會、監事會流於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辦事的現象。二是執行不規範。合作社與會員的聯結鬆散,利益關係不緊密,部分合作社靠個人信譽維持管理,服務停留在生產或銷售的個別環節上,沒有形成產供銷一體化。部分合作社僅註冊辦理營業執照,無生產、辦公場地,個別合作社甚至是有名無實的“空殼子”。
(二)發展水平不高,合作層次較低。一是社員人數少。截止目前,全縣註冊登記合作社社員為1659戶,僅佔全縣農民總戶數的23%,大多數合作社是幾個、十幾個農戶的鬆散式聯合。二是資產規模小。儘管全縣合作社註冊資金達到1。22億元,但由於部分社員採取以土地、山林等實物入股,實際可營運的資金較少。三是合作環節少。多數合作社合作專案少、內容單一,基本停留在產前的農資統一採購,產後農產品銷售等簡單環節,在產品倉儲、運輸以及“三品一標”建立等環節上還比較欠缺。
(三)市場競爭力弱,帶動能力不強。一是基地規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設意識不強,力度不夠,加之自身條件所限,合作社的生產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務範圍窄。絕大多數合作社服務的範圍僅限於本村組的幾戶、十幾戶,跨鎮、跨縣發展的合作社還非常少,整體實力不強,規模效益不高。三是產業鏈條短。儘管我縣農業特色產業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經營模式還是生產、銷售初級農產品,產業鏈短、附加值低,同質化嚴重,導致其抵抗風險的能力弱,對農民缺乏足夠的吸引力,帶動作用不強。
(四)扶持力度不夠,發展後勁不足。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參與者大部分是農民,經營管理能力、專業技術水平相對較低,難以適應規模化發展的需要;我縣耕地資源短缺,合作社啟動資金和政策扶持資金不足,無法滿足合作社擴大再生產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沒有發展壯大的強烈願望。各業務指導部門各自為政,沒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轉、技術指導、專案扶持、信貸扶持等方面支援力度小。
三、幾點建議
(一)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一要強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知識、扶持政策、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蹟,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讓廣大幹部群眾認識合作社、積極創辦合作社。二要樹立典型。要積極開展示範社建立活動,透過擇優扶持、示範帶動,積極培育一批讓農民可看、可學的標杆和樣板,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辦社積極性。三要正面引導。積極引導有能力的組織和個人創辦合作社,鼓勵種養大戶牽頭興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領創辦等形式,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創辦和領辦合作社。四要強化培訓。重點培養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合作社領頭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規範內部運作,夯實發展基礎。一要建立健全組織管理機制。指導農民合作社規範組織形式,實行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明確“三會”的職責和權力,保證合作社組織內部運作的公開、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機制。嚴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規定,認真履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程式,確保合作社成員的主人翁地位和經濟利益。三要堅持發展與規範並重。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嚴格審批,從源頭上保證質量;要探索實行動態監測制度,嚴格監督財政扶持資金使用情況,整合規模小、同質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締沒有產業實體、運轉不規範、違規經營、套取扶持資金的合作社。
(三)加強引導扶持,規範管理服務。一要加強管理,整合資源。建議縣政府出臺合作社管理和扶持辦法,明確稅收優惠、信貸支援、土地流轉、招商引資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導服務體系。要整合農業、林業、水利、市場監管、科技、供銷等部門的管理資源,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指導服務體系,共同協調和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職能部門在安排農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業技術推廣等涉農專案時,要把合作社作為支援重點,優先安排專案資金和農業扶持資金。三要強化帶動能力。積極倡導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透過吸收更多農戶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規模大、特色顯的農產品生產基地,促進農產品深度開發。透過延長產業鏈,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使其成為名副其實的帶領農民創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營銷力度,建立知名品牌。要引導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生產,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和追溯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有據可查,提高產品品質和質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設力度,規範使用無公害、綠色、有機等農業規範標識,培育知名品牌,提高產品在市場中的認知度和競爭力。要指導合作社在鞏固現有銷售渠道和營銷視窗的基礎上,透過參加西洽會、農高會等各類節會的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推介,開闢新的銷售渠道。要藉助中央網信辦扶貧佛坪的有力機會,積極與京東、阿里等電商平臺對接,在網際網路+、網路直銷等方面下功夫,積極拓展市場。
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調研報告3篇2
近年來,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力度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無論從數量和規模都在不斷擴大,截止目前,縣在工商部門註冊成立的農民合作社146家,註冊資本26085萬元,合作社成員2850人,帶動農戶3800餘戶。目前納入我們示範社管理的合作社有21家,從總體情況來看,合作社的數量增長比較快,且合作社的型別也越來越多,經營的範圍也了越來越廣泛,隨著合作社不斷髮展,對農民的帶動能力不斷加強,在農民收入提高,農業產業結構最佳化,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及抵禦風險的能力方面將發揮作用將越來越大。但應該看到,在數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在制度建設、內部管理、財務規範等方面存在不足,影響了發展,現階段合作社在經營及管理執行過程中存在如下的問題:
一、合作社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對興辦合作社目的認識不到位,偏離了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目的。在成立的合作時,部分專業合作社是個別人出資成立並運作,以專業合作社名義登記註冊,村民名義上為合作社成員,但實際上並未出資,也並不承擔經營風險,不參與分配,還有些合作社以村民、家庭成員組織成立合作社,成立後並沒有按合作社的章程進行運作,也沒有組織成員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成為“空殼合作社”,合作社沒有發揮作用,個別人開辦合作社認為可以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且登記門檻又低,所以降低了合作社的公信力。
(二)規模還比較小,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因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時間較短,目前尚處在起步發展階段,重發展輕規範,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目前我縣發展情況來看,由於合作社的的負責人文化程度不高,管理經驗較為缺乏,資訊渠道比較單一,合作社在營銷、生產方面缺乏科技含量,對產業化經營中的促進作用還不大,合作社的龍頭、橋樑和紐帶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部分群眾對專業合作社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因此對入會的興趣不高,參與的積極性不強,從而導致專業合作社發展緩慢、會員偏少。
(三)合作社專案資金管理不規範。目前合作社在申請國家專案資金時多渠道申請,導致部分管理不規範的合作社也能享受國家的專案資金的支援,專案申請口徑不一致不利於合作社的有序、健康發展。
(四)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大部分沒有專業人才,雖然都是種植多年的種植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但缺乏管理經驗和新科技知識。
(五)合作社設立及章程建設來看:相當部分專業合作社是個別人出資成立,以專業合作社名義登記註冊,村民名義上為合作社成員,但實際上並未出資,也並不承擔經營風險,不參與分配;合作社的章程沒有體現合作社的特點,千社一章,千孔一面,合作內容、合作辦法合作規則等在章程中寫的不是很清楚,產權不夠明晰,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制定了《章程》和相關的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不強,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發展壯大,必須在今後的發展中儘快加以完善。
二、合作社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合作社對財務管理工作沒有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大多數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一般都是由農村的種植、養殖大戶,大多數對財務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對財務知識比較欠缺,意識不到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重抓生產經營活動,對完善財務管理工作重視的不夠。
(二)有的專業合作社認為配備會計、出納需要花費一筆費用,合作社收入還不高,內部人員兼任比較方便,也節約費用。有些合作社負責人直接用銀行個人銀行卡來管理資金,沒有財務公開的意識,認為自己的合作社,支出不願意受過多的手續的約束,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由於合作社業務相對收入有限,為了降低成本,很多合作社沒有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及時配備專職或兼職的會計和出納。
(三)合作社理事長認為把所有的收入都入賬,會要繳納相關的稅,思想上有顧慮。同時在經營過程中的開支,如果索要發票,價格會比較高,成本會相應提高,所以索要發票的積極性不高,導致合作社發生經濟業務時沒有發票。有的合作社沒有財務預算或財務收支計劃,財務理財的意識不強。
(四)檔案資料不完整。表現在會計檔案不健全,許多合作社沒有辦公場所,會計檔案資料無法集中管理,會計資料只好長期放在會計或出納家中。有些會計沒有把會計憑證裝訂成冊,歸檔管理,這樣會造成賬簿和憑證丟失。
三、加強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積極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為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到鄉、鎮、村和廣大農民群眾中去,透過召開座談會、動員會,解答農民群眾提出的具體問題,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內涵和相關規定,使廣大農民群眾理解我國出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歷史背景、重大意義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充分認識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好處及作用,促使其不斷地克服小農意識、培養“民主”意識,增強“合作”意識,極大地提高農民群眾加入合作社的積極性。
(二)積極引導,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首先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牽頭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將企業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結農戶的“橋樑、紐帶”作用,把推行訂單農業結合起來,積極引導農民走“農戶+專業合作社”、“農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合作發展之路,實現多渠道、多領域、多層次的聯合與合作,鞏固和延伸產業鏈。二是引導、支援基層幹部、種養大戶和能人帶頭組建專業合作社,發揮帶動農戶多、管理較為規範、產品具有一定市場、對弱勢群體幫助大的特點,透過統一生產、統一營銷、統一管理,實現規模效應,加快資本積累,形成幹部、大戶、“能人”與廣大農民在共建合作社新優勢中
(三)正確促成合作社的發展,遵循客觀經濟規律,鼓勵農民申辦合作社,又要堅持條件,規範發展;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扶持,又要防止合作社沒有規範而享受國家扶持資金現象,讓農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優良環境中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大做強。
(四)引導合作社合理設定會計機構與人員,專業合作社可根據自身規模和業務繁簡需要,選擇是否設定單獨的會計機構;不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的,可在專業合作社有關機構中設定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要求選擇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員),負責本社的會計工作;對於不具備設定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也可以本著民主、自願的原則,委託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五)規範支出票據,完善財務核算
凡能夠取得正規發票的應當開具正規的發票,直接從農戶手中購買材料或飼料等難以獲取正規發表的,應當提供售貨證明及售貨方身份證明材料,數額較大的,還應附有會議記錄、情況說明等附件,支付給合作社成員的款項,應提供領款人簽字的花名冊及身份證明資料,支付大額工程,裝置款項,除取得正規票據外,還應附有合同協議、裝置驗收證明,和工程建設方出具的工程決算等附件。
(六)在專業合作社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專業合作社示範專案,或者申請承擔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專案,相關部門接受申請並審批申請的前提條件應該要求合作社規範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合乎制度規定的會計報表,會計資訊規範。對未按照制度核算、會計資訊不清楚的不予撥款支援,也不予申報專案,這樣,才能充分促進合作社規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提供真實正確的會計資訊。
(七)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建立會計檔案櫃,實行統一管理,轉入負責,會計資料收集要齊全,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詢,同時要求示範合作社嚴格按照社員檔案,會議記錄、合作檔案、專案檔案等檔案分類建檔。
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調研報告3篇3
按照市政協上半年工作部署,黃體勤副主席帶領經濟委調研組就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赴太康、扶溝兩縣進行了實地考察,並與市農業局和兩縣政府負責同志進行了深入的座談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一)發展勢頭迅猛。截至目前,全市註冊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共計10101家。從數量上看,目前全市平均每村2。3家合作社,在全省佔第一位。從規模實力上看,全市入社社員32萬人,成員出資總額69億元,擁有註冊商標的合作社258家,合作社獲得質量認證的產品數達129個。
(二)服務領域廣泛。從行業上來看,主要以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種植業合作社6134家,佔全市合作社總數的60.73%,養殖業合作社2502家,佔比24.77%,服務型合作社805家,佔比7.97%。超過85%的合作社從事的是種植業、養殖業,而種植業比重高於養殖業。就種植業而言,合作社普遍以當地優勢農業產業為依託,主要集中在糧食、蔬菜、瓜果等種植業。從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來看,呈現出以技術服務和產品銷售為主要內容的多樣化特點。
(三)農民增收明顯。合作社為社員提供統一的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減少了農民的生產投入,提高了農產品的銷售價格,充分發揮了合作社帶領農民抱團闖市場、節支增收的作用。如太康縣白雲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發展蔬菜面積10000餘畝,安排屬地農民就業1500餘人,社員人均年收入超過了10000元,比非合作社社員人均年增收35%以上。
(四)先進典型湧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級農民合作示範社1113家,其中國家級示範社41家,省級示範社50家,市級示範社248家,縣級示範社774家。今年初,商水縣天華種植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劉天華作為全國唯一基層農民代表,參加了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座談會,受到了總理的充分肯定。
(五)“網際網路+”初見成效。隨著“網際網路+”創新模式迅猛發展,合作社與網路銷售平臺廣泛對接,透過網路購進農資、銷售農產品已經成為我市合作社的新常態。如太康縣與“馱鳥網”合作,扶溝縣與“一畝田”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扶溝縣汴崗鎮越秀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利用一畝田APP系統網上銷售胡蘿蔔560多萬斤,並遠銷巴基斯坦,以前被丟棄的胡蘿蔔櫻、芝麻葉和紅薯葉也透過該平臺找到了買主。另外,還有一些合作社用二維碼標識加強與消費者的互動,增加了消費者信任,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二、存在問題
(一)金融信貸支援方面存在制約瓶頸。缺少資金、融資困難是農民合作社反映最為強烈、最為普遍的問題。一方面,合作社在上繳數量不菲的承包費後,還需在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器具等方面投入資金,還要僱傭勞力、發放工資等,成本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於目前還沒有開展針對合作社的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合作社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只能以社員個人的名義,且需要抵押。以個人名義取得的貸款,合作社在使用時會面臨很多的問題,如在資金使用與還貸責任分配方面會產生爭議,不利於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二)合作社人才匱乏。大多數專業合作社是圍繞當地優勢主導產業組建的,參與者主要是農民。合作社的負責人一般由所在村組負責人或當地的種養殖大戶擔任,靠長久積累的經驗做事,這些農民成員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經營管理和帶領闖市場的能力更是不足,難以適應現代農業規模化生產的要求。雖然有些合作社也聘請了技術人員,但也僅限於技術指導,難以保證合作社可持續健康發展。
(三)合作社自身承擔風險大。一是市場風險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級農產品,比如蔬菜等,保鮮時間短,搶佔市場不及時就造成產品積壓。二是自然風險大。農民合作社流轉的區域大多是地形地貌條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收成無保障。同時由於未來土地預期收益不確定性大,導致農戶不願簽訂長期土地流轉合同,農民合作社對修建灌溉設施、培肥地力等事關持續發展的專案不願也不敢投入,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三是流轉價格風險大。農民合作社與土地流轉轉出的農戶之間簽訂合同時價格低,現在價格走高,部分群眾毀約,生產過程中也易產生糾紛。
(四)制度不完善。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工商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賬號等證照都有,但在制度約束、財務約束、內部管理、利益分配和風險規避等機制方面還不健全,成員權利不明;有的雖然成立時有規範的《章程》,以明確分工和完善機制,但卻流於形式,停留在字面上,沒有真正發揮作用;有的只辦理營業執照,基本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是雖然有經營活動,但只是本家人在幹,沒有和家庭之外的成員進行任何合作。
三、意見建議
(一)加大財政金融扶持。一是要加快對扶持合作社發展政策的研究,降低扶持門檻,加大扶持力度,特別是在合作社的擴大生產、技術創新、人員培訓方面給予扶持,在稅收、用地、用電等方面創造更優惠的條件。二是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對合作社的信用評級工作,建立適合農民合作社的信貸評級制度,加大信貸服務創新,用“網際網路+農村金融”模式拓寬合作社的融資渠道。
(二)提高隊伍素質。一是舉辦農民合作社培訓班,對其進行市場營銷、資訊利用、財務核算、經濟合同、計算機等方面的強化培訓,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農民合作社隊伍。二是積極引進外部人才資源,鼓勵農業部門技術人員到農業合作社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可從農民合作社取得相應報酬。三是支援合作社發展農業經紀人,因地制宜培養經紀人隊伍,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問題,促進本地區生產與市場的融合。四是建議將大學生村官政策推廣到合作社,把充滿朝氣與活力的大學生放到合作社去創業,財政拿出一部分資金解決他們的工資和養老醫療待遇,讓他們把合作社作為自己的創業平臺,提升合作社發展後勁。
(三)提升市場競爭能力。一是積極組織開展“農超對接現場會”,組織有條件的合作社參加各類農產品交易洽談會、博覽會、展銷會和知名品牌評選等活動,引導合作社發展“訂單農業”。二是充分利用“網際網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模式,加大對合作社創設自己的營銷網路或藉助其他網站平臺開展網路營銷的支援力度,加快農產品“走出去”的步伐。三是引導合作社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引導培育具有地域資源優勢和特色的農產品申請註冊地理標誌商標,對合作社的產品品牌予以傾斜。四是在適當條件下,以產業或區域為單位,組建合作社聯合社或聯合會,進一步提高市場談判地位。
(四)健全執行機制。一是完善組織體系。健全合作社的登記准入制度,加強合作社的源頭治理;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執行監事)“三會”治理結構。二是規範執行機制。以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為抓手,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制度、理事會制度、監事會制度、盈餘分配製度、社務公開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管理民主、財務規範。三是健全分配製度。要保證合作社社員的利益,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進行利益分配,保障社員的經濟利益。四是建立和健全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政府有關部門要監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經營,對其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充分發揮監事會和社員的監督作用,實行社務公開,促使合作社健康發展。五是增強服務功能。強化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功能,按照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進一步擴大服務領域,改善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引導合作社積極與農技部門、農科院所、技術協會和大專院校建立緊密的技術協作關係,增強農業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