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實習報告4篇

在法院實習報告4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在法院實習報告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1

  時間真的過的很快,轉瞬間,我的實習也快結束了,想想剛開始的擔憂、木訥和犯過的錯誤,心裡不禁的啞然一笑,經過一個多月的相處,我和這裡的每一個人都有了非凡的感情,他們教會了我很多,讓我實踐了一些在其它地方無法實踐到的經驗。雖然時間短暫,但帶給我的充實感和滿足感是不可言喻的。

  一直認為我的書記官專業會讓我的實習更有意義,但現實和理想總是有差距的。家鄉的法院還沒有普及亞偉速錄,我的亞偉速錄機也因此不能發揮它的作用,我一直以為目前的打字速度足可以應付法院的工作,但當我試著打法院的判決書時卻發現步履維艱,習慣於平時的文章練習,一下子接觸這樣的文字,真的讓我緊張了一陣。也使我更深刻的體會到“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在這短暫的一個多月時間裡,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中我還擔任的書記員的工作,雖然我的亞偉速錄機沒有派上用場,而且還是手寫記錄,但我卻覺得是如此的幸運,因為有他們的信任,我才有機會擔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我的法律知識在這裡得到了擴充套件和深化,對立案的程式也有了深刻的瞭解。

  在平時的工作裡,經我手填寫的案件表格和打判決書、閱看的每份卷宗中,發現出現次數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交通肇事的案件,這讓我感觸很大,記得剛開始實習時,我跟著審判長去開庭旁聽,面對著七個未成年漠然於無助的臉孔,我的心情是無法不沉重的。在將近五個小時的庭審中,見證了這些未成年孩子的無知與叛逆,更令我難過的是庭審最後的一幕。七個被告人或者我更願意說是七個孩子,齊刷刷的站在他們的父母家人面前,痛哭流涕的父母都極盡家裡的努力為他們的兒子請律師辯護,希望可以以此爭取從輕處罰。讓我驚愕的是一位母親竟然跪在孩子的面前淚眼汪汪的乞求孩子在牢裡痛改前非、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來。那種無奈與心酸讓我再也無法平靜,我快速離開了法庭,因為我怕再多呆一會,我的眼淚會完全崩潰。剛開始,我不知道我的傷心是因為什麼,可現在我明白了,那是對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望。在這些孩子中,他們的家庭讓人同情,但他們的行為卻更讓人痛心。我想,面對著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們似乎應該做些什麼,社會和家庭也應該擔負起更大的責任並且用行動改善這種局面,拯救祖國的孩子。

  這個假期,讓我過的充實而又有意義。在刑事庭實習的過程中,我一點一點的發現,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給人的形象與我們在庭審中看到的嚴肅是大有不同的。在和他們的交流中,你完全看不到絲毫的嚴肅、拘板的氣息,而是一種隨和親切的氛圍,辦公室裡每天都充滿著歡樂。他們的平易近人和庭審中的公正拘謹也讓我深深明白,作為一位法官身上的擔子和責任,也讓我學到了很多為人處事的道理。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情世故味濃,關係貫穿工作的社會里,要做到處理好每一件事情而不致於得罪人真的很不容易。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他們,從他們身上讓我明白作為社會中的一員,生活不像想象中的那麼簡單。

  除了開庭筆錄、打判決書和審理報告、整理檔案、填寫材料、做審委會筆錄、還要把檔案送到檢察院、公安局和派出所等等。這些工作我幾乎都已著手過,只可惜,我做的並不專業,當然,好與不好就不應該是我自己評價的了。

  匆匆歲月,流走在筆尖的光陰卻不多,很高興,我能用筆記錄下這一切。我沒有華麗的詞藻,但我的文字足夠真誠。記得影片《阿甘正傳》的最後,母親意味深長的對阿甘說了這樣一句話:“上帝給你的不多,但你把它發揮到了。”如此哲理的話,讓我對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認知。沒錯,我們只需把上帝給我們的,把它發揮得,也就不枉此生了,就如同這次的實習一樣。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2

  時光如梭,稍縱即逝,一轉眼,為期兩個月的實習就結束了。總體上來說這次實習我是豐收的,結果是圓滿的,意義是不可言喻的。來到白雲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實習,在近一個月的法律實踐活動中,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名法官是多麼令人驕傲。在這裡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體驗到法律的神聖感和莊嚴感,也體驗到法官的責任感和壓力感。

  當填寫了集中實習,分到了白雲區人民法院,接受了這份新鮮而有挑戰性的法律實踐活動時,讓我感到臨近畢業的我們應該擁有新的生存方式和工作方式,畢竟現己經開始嘗試著用“社會”的思想去觸控這個社會。儘管有些思想和觀點還比較稚嫩和單純,但畢竟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也是我進入社會的第一步。

  在沒來實習之前,我個人對法院,政府,國家的看法是片面的,認為他們假公濟私,唯錢是圖。等我也體驗“法”中的一員時才發現這也不全是事實。也體會到法律工作並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樣,工作中遇到的種種情況讓我深刻意識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而不僅僅只是在法庭上揮揮小錘就可以維護法律正義的。裡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既要面對有些當事人的無理取鬧,又要儘量使公平與正義在法律面前得以實現,這一切都給法律工作帶來了很大的責任壓力,有時候甚至要頂著壓力辦案,給他們造成業務上的困難。

  在立案庭實習中我瞭解了立案的“含義”。不是像書中說的那樣簡明,而是具體詳細的,分為審查、同意立案、給與被告相應的法律文書、排期排庭、列印流程資訊表,送達法律文書、登記移送業務庭(這是在實習之中我個人對此的理解,也許各個法院流程不一樣)。而我實習只在送達、登記移送業務庭兩個階段,至今還未完全能處理各種案件,所以說學一個東西不容易,學好一個東西更不容易。雖然庭審是辦案最重要的一環,但是我認為立案、送達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環。因為有很多案件是在送達之中撤訴的,這時我們該具體怎麼做我們也是未知的,書本上無法學到的。剛開始辦公室裡沒有專職書記員,而立案、送達、審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務性工作都是由書記員完成的,我們這些實習生正好分擔書記員的工作。在實習中,我對書記員一職有了更多更新的認識,在過去的兩個月中,我透過實踐及觀摩,學習了怎樣做個合格的書記員。書記員種類多,各個庭的任務也不同,而我所在的立案庭書記員最為簡單,只填寫法律文書。書記員的標準我認為是以下幾點:1,深厚的法理知識和程式法知識——比如白民初字不理解其含義就是合格的書記員2,辦事細緻的法律素養——法律文書的填寫都可能影響程式的效力和公正 3,聽力、眼力、打字速度、寫字速度…都應具備——書記員開庭時記錄必備的一般素養 4,清晰的能自我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能很好與當事人溝通,減少與當事人的不必要爭吵(吵過幾次的深刻體會) 5,其他比較細,無法詳細列舉的。

  實習期間,我做到了能主動配合實習部門開展有關法律業務的工作,認真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作好實習日記。在十個星期的實習過程中,我對法院的業務有了初步的瞭解,對促進今後專業課程的學習起了一個很大的作用。同時在院領導和同一庭不同辦公室的法官的教導下,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學到了豐富的經驗和實踐性的知識,我想這是我一生中難得的寶貴財富。這次實習還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如何做人,怎麼做好一個大家認可的人,如何與人相處,這些都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能力。

  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一些還未解決的現實問題,也許是被別人稱為司法缺陷的,也許是隻有在基層法院才看到的,我總結有以下幾點:

  1、取證、傳達難,像離婚案中倘若被告不願離婚,那麼原告方取證就比較困難,說性格不合,這證據哪裡去找。還有一些欠款案原告提供不了被告的詳細地址,找不到被告,法院更無能為力,傳達、到庭都完成不了。

  2、法院的判決執行效果太差,很多緊要的案件執行一拖再拖,甚至比辦案的時間還長。

  3、國家為了讓百姓都打得起官司,政策就規定訴訟費比較低。這樣導致了一方面百姓打得起官司卻請不起律師,律師費居高不下,而一般百姓真正懂法的又很少。另一方面,法院常常是成本都回不來,一個案件就要各種訴訟材料,像很多材料如判決書用好的列印紙一次要用十幾份,最後還要整理成卷宗。所以有些案件法院是貼錢在辦案。

  4、庭審的場內外安全措施壓根就沒有,聽說常有法官就在庭審後被當事人打,就我親眼所見的就有當事人不服判決而在法院哭鬧不肯離去,甚至庭審過程中有聽審人員大聲喧譁並不服法官管束的。雖然法院有法警,但是據說出動一次特別麻煩,所以索性開庭時從不叫上法警。

  5、還有許多不甚列舉的問題,只有待司法的完善和實踐。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真是“書用時方恨少”,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同時,我感覺到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儘量避免畢業後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為剛跨入法律門新人,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

  實習結束了,但是我們的人生確在繼續,尤其是那些和我以前一樣迷茫的同學們,朝自己的目標進發,用自己的技能,豐富自己的人生,讓別人去說吧。我相信這次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自己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在此我要感謝教我理論知識的各位貴州師大的老師們;同時我還要感謝給了我這次實習機會的白雲區人民法院;也還要感謝我們立案庭的所有老師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教導和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鼓勵與幫助過我的人……

  “人生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繼而求索”,總結今日的歷程,為明日的征途而奔發。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3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裡,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4、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裡,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裡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程序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透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將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4

  一.實習前言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透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透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現人的意志。法院工作是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司法的實質是將法律理論運用於具體的社會實踐,因而紮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是成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員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斷地加強法學理論的學習,才能為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從學校走向社會,首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從一個學生轉化為一個單位人,在思想的層面上,必須認識到二者的社會角色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學生時代只是單純的學習知識,而社會實踐則意味著繼續學習,並將知識應用於實踐,學生時代可以自己選擇交往的物件,而社會人則更多地被他人所選擇。諸此種種的差異。不勝列舉。但僅僅在思想的層面上認識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而是必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潛心體會,並自覺的進行這種角色的轉換。

  法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透過參與社會主義法制實踐充實教學內容,是法學專業教學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其目的是使學生增強對社會主義法制的感性認識,熟悉實體法及程式法的運用方法、程式,掌握證據甄別、運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學生理論聯絡實際、運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透過實習,使學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護生產關係,促進社會文明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進而使學生堅定“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信念,致力於社會主義法學制習建網設。

  二.實習內容

  這次實習的總要求是接觸社會,瞭解國情民意,培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艱苦奮鬥的精神。正確認識自我價值,鞏固所學法學理論知識,培養鍛鍊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我們的實習起止時間定為20xx年7月9日——20xx年8月7日,實習場所是在山東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下屬的各地區基層人民法院。

  具體要求

  1.組織紀律性方面,要求學生在實習中應認真遵守政法人員有關守則,並做到“服從領導、虛心好學、吃苦肯幹、團結互助、熱愛勞動、注意保密”。

  (1)服從實習領導小組的各項安排,未經許可,不得變更實習時間和實習單位;

  (2)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各項紀律制度,不得曠工、遲到、早退。因生病、有重要事情而不能正常實習的,必須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帶隊教師請假。

  (3)保持**大學學生的形象,遵守各項文明規範,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指導老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向實習單位提出不恰當的待遇要求。

  2.業務要求,學生應根據專業性質和培養目標的要求,完成如下任務:

  (1)熟悉法院、檢察院、律師、公證及其他有關司法工作的性質、任務、內容、工作方法和具體程式。

  (2)在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方面,注意發現和了解具有地區特點的各類案件的新情況、新動態、新問題,注意學習指導教師的思想品質、工作作風、辦案經驗。

  (3)根據情況,在實習地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參加實習所在單位的業務學習和活動。

  3.實習報告,實習結束時,學生應當提交一份實習報告。

  (1)參加實習的學生必須每天對實習情況做日記。實習日記應準確反映實習當天的情況,包括實習時間、場所、崗位以及實習方式和實習內容等

  (2)實習結束之前,每個學生都必須認真撰寫實習報告。透過撰寫報告,系統地回顧和總結實習的全過程,將實踐性教學的感性認識昇華到一定的理論高度,從而提高實習教學效果。

  法律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能供法律專業學生實習的場所也很多,主要地點應該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獄政管理機構)儘管各部門業務有共同之處,但差異亦很大。因實習時間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實習地點、機構都實習一遍,這就存在最佳化選擇問題。人民法院擁有審判權,是一切訴訟活動的終結。它要對各種性質的訴訟案件進行審理,又要對各種訴訟主體的活動審查評價,涉及的法律、法規最豐富。因此選擇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地點,有利於學生接觸實踐,便於學生把學到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但由於人民法院存在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綜合考察各級各種法院的特點後,選擇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場所最為適宜,主要有以下理由。(1)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質、種類最全面。(2)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最多。(3)基層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規最廣泛。當然,我們不是說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就不利於實習,不利於實踐,不首選這些機關,是因為公安局的案件侷限性大,基本上是與治安、刑事案件有關。而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多遇到的是自偵案件的偵查、批捕、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法律監督等法律實務,在法律的適用上,以刑事法律為主,對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們認為選擇實習基地時,應首選基層人民法院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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