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範文(精選5篇)
2021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範文(精選5篇)
時光在不經意中流逝,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想這段時間以來的工作詳情,有收穫也有不足,來為這段時間的工作寫一份自查報告吧。好的自查報告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1
根據《xxxx教育體育局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亂收費專項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290號)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學校其他班子成員為組員的專項清理清查工作小組,於9月10日-9月14日,透過查、訪、聽、看等形式對全校的教育收費情況進行了認真清理清查,現將清查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學校亂收費情況。
經過認真清理清查,我校各班均無亂收費現象,不存在擅自設立專案違規收費等問題。
二、有償輔導及辦班情況。
學校嚴令禁止教師私自辦班、補課,更不允許學校為辦班者提供教室及課桌凳等物品。近幾年以來,我學校沒有一名教師利用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和課餘時間為學生進行有償家教。
三、教輔資料的徵訂情況。
我校一直以來嚴格要求各位老師,不準為學生徵訂任何教輔資料或變相徵訂教輔資料,經學校多次的抽查及專項督查,我校均無強制學生統一徵訂教輔資料及以各種名義變相引導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教輔資料的現象。
四、“兩免一補”情況。
為充分響應及宣傳黨和政府“兩免一補”這一惠民政策,我校積極宣傳、認真落實,全部免除教科書費及學雜費。對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所補資金直接匯入受助學生家糧食直補存摺賬戶,從源頭上確保了補助資金足額髮放到學生手中。
總之,我校在辦學過程中嚴格執行上級的要求,不存在任何亂收費現象。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努力,創造優美的育人環境,為培養學生的全面發展做不懈的努力。
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2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一步規範學校收費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在接到通知後,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實施意見》精神,從大局出發,從小處著手,開展了一次徹底的教育收費自查自糾工作。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學校行政班子認真學習了《實施意見》,充分認識到任何教育亂收費行為,都有損於教育的形象,有損於教師的形象,有損於黨和政府的形象。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是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這次檢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教育收費自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自查工作程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開展認真的自查自糾,將有關情況向分管人員彙報,分管人員在此期間要進行嚴格督查,然後由學校自查領導小組複查。
三、自查情況。
1、學校不存在收取學生學雜費或借讀費、擇校費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費。
2、學校不存在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補習班、培訓班和超常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情況。也沒有教師私自收費補課的現象存在。包括利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雙休日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收費的補課;舉辦以本校學生為主要物件的文化補習並收費以及將教室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舉辦針對學生收費補課的行為。
3、學校嚴格執行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不存在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透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現象。
4、按照上級規定只收取作業費,一、二年級每生每學期7.5元,三--六年級每生每學期10元,除此之外,沒有擅自設立任何收費專案。
5、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教育收費公示,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收費政策調整後及時更新公示相關內容。總之,透過自查,我校的收費是根據上級規定的專案和標準收取的,無亂收費現象,有力的落實了上級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了社會的穩定。
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3
為貫徹落實教育局檔案精神,進一步深入推進規範教育收費各項規定的落實,根據平泉縣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秋季開學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通知》所確定的治理工作任務和要求,對本校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明確職責:
學校成立了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小組,並明確了各自職責,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完小校長是完小的第一責任人,層層簽訂了規範收費責任狀。
學校開學初召開了全體教師會議,向教師宣傳有關規定以及規範收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師做好家長的宣傳工作,特別是一年級新生家長,讓其瞭解小學收費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公示,接受監督:
我校嚴格按照縣教育局檔案要求收費,並公開、公示,接受社會及群眾監督,無違規收費現象。在學校門口張貼了收費公示,公示收費專案和標準,陽光操作。學校設立了專門的規範收費監督電話,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三、自查自糾,措施到位:
為保證教育收費工作順利地完成,學校制定了相關規範收費的規章制度,做到責任到人。在工作過程中,不斷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1、規範幼兒園收費情況,定期公佈。
2、治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情況,學校不存在收取學生學雜費或借讀費、擇校費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費。學校不存在以任何名義和方式透過辦班、競賽、考試進行招生並收費的`行為。
3、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監管機制,建立教輔材料評議推薦機制,學校不存在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不存在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
4、學校沒有違規使用教育收費資金的情況。學校沒有多報、虛報和重報學生人數,沒有弄虛作假騙取或挪用免費義務教育資金行為。
5、學校沒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教師沒有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
今後,我校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強對學校廣大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加強領導,認真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樹立教育新形象,為學生、家長、社會做實事,使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4
根據東勝教發《關於貫徹落實XX省教育廳關於引發規範中小學收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時開展收費自查自糾工作,組織教師學習、領會有關檔案精神,堅持規範教育收費管理,嚴肅教育收費紀律,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現將教育收費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如下:
1、規範學校教輔材料徵訂行為。我校嚴格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教材目錄徵訂教材,學校從未要求學生統一徵訂教材目錄以外的教材、教輔等材料。學生使用的課本、教輔材料完全按上級統一規定的目錄由新華書店統一配發。
2、規範代收費行為。我校實行代收費專案、標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透過自查,學校的代收費專案是學生校服費,學生校服費完全按照勝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標準收取,並統一上交勝利教育管理中心財務。學校沒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費行為。
3、始終堅持義務教育階段招生不收取擇校費。學校歷年來招生嚴格按規定的招生服務區招收學生,堅持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我校沒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擇校生,更沒有任何與擇校學生收費掛鉤的行為。
4、學校沒有發生任何有償補課收費行為。學校加強制度建設,利用教師會議,學校貫徹上級有關會議精神,要求教師嚴格執行國家教學計劃和課程標準,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學計劃之外組織有償補課活動。嚴禁小學舉辦或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有償補習班。嚴禁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目前沒有發現教師有有償補課的情況。學校更沒有發生任何有償補課的行為。
5、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我校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流程,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學校將代收費專案張貼在學校公示欄裡,持續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民辦學校收費自查報告5
我校是一所國有民辦高階中學,是市教育局直屬單位,目前擁有高中三個年級30個班,學生1400餘名。學校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二中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堅持成本辦學。
針對杭教辦高中〔20XX〕35號《關於進行學校開學工作情況調研的通知》的檔案規定,並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物價局、糾風辦《關於開展教育亂收費檢查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對我校20XX學年第一學期學生入學學校收費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現將自查的情況作如下彙報。
一、學雜費、代管費收費情況
我校將《杭州市民辦學校教育收費公示欄》作為一項重要的校務公開內容長期公開於校務公開欄內和校園網上,使學校收費進一步公開化、規範化、制度化。學生的學雜費按照杭價費[03]108號批文每學期4600元收費;代管費按照杭價費[04]81號、杭財綜[04]235號、杭教計[04]14號批文每學期每生350元收費,同時,對代管費實行多退少不補原則。收費方式按照規定由學生將學雜費和代管費直接打入由教育局指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學校財務出具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鑑)制的行政業性收費票據。學校堅持實行“一費制”的收費制度,做到收費行為的規範。
二、教輔資料的訂閱和收費情況
我校對學生的教學輔助材料、課外讀物等資料的訂閱嚴把數量關,根據市教育局的相關檔案規定,由教學部門、教導處統一要求。規定高一、高二年級每門學科每學期只能訂一份教輔資料;高三年級每門學科每學期只能訂2~3份教輔材料。對於教輔資料的收費均在學生繳納的代管費內扣除,不另外向學生額外收取一分錢。
三、校服採購情況
學生校服採購,從市教育局指定的服裝生產廠家(或單位)中透過公開招投標的形式,並嚴格招投標的相關程式(派出了有學校代表、老師代表、學生代表等共同參與招標),中標單位為黃湖服裝實驗廠。訂購數量和價格:運動服1000套,45元/套;夏裝1000套,36元/套;女西裝260套,110元/套;男西裝260套,120元/套,已在杭州市教育局都會網路上公佈,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伙食費
學校根據學生自願用餐的原則,結合上學期的成本核算,中餐定為4.50元、晚餐定為5.00元(包括水果)的餐費標準。學生如果在學校食堂用餐,先向班級的生活委員登記,並由生活委員統計後,向財務室統一購買餐券,在一個月內,如果學生餐費有剩餘,可以向財務退券,學校實行按實消費原則。同時,學校堅持做到每月在校務公開欄內公示每月每生的餐費標準,以接受學生、家長和老師的監督。
五、擇校掛讀生情況
目前,中小學擇校掛讀生的收費問題是社會最為關心、最為敏感的話題。也是本次收費檢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據《杭州市物價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糾風辦關於杭州市區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作為國有民辦學校,我校嚴格實行按生均教育培養成本進行收費。收費的標準:學雜費每學期4600元,代管費每學期每生350元,並在開學初一次性收取,做到不收取與讀書相關的擇校費等額外費用。至自查之日,我校現有擇校掛讀生人數48人,由於一些不確定因素的存在,擇校掛讀生的人數會出現增減的可能。
以上五項是我校本學期學校收費自查情況的真實反饋,我們堅持做好收費公示制和收費聯絡卡的制度,積極地增加收費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擴大收費範圍,做到“一費制”的收費方式,堅持走依法治教、依法辦學、規範收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