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倡議書,倡議書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五部分組成。相信寫倡議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當前,區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決策部署和上級司法行政工作要求,集中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頑瘴痼疾。為進一步強化紀法意識,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現向全體幹警提出如下倡議:

  一、堅決做到不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

  二、堅決做到不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堅決做到不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四、堅決做到對干預、說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絕;

  五、堅決做到對不以正當程式轉遞涉案材料的應當告知依照程式辦理;

  六、堅決做到全面、如實記錄過問案件的情況,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七、嚴禁洩露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規不得洩露的情況;

  八、嚴禁為當事人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要求、建議或者暗示當事人更換符合代理條件的律師;

  九、嚴禁接受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請客送禮或者其他利益;

  十、嚴禁向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一、嚴禁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與相關中介組織和人員惡意串通、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行為。

  “三個規定”是公正廉潔司法的有力的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一起努力,營造良好司法生態,為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而不懈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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