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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xuexiao yu jiating de lianxi

[英文]:school-home relationship

指學校和家庭在教育青少年兒童方面的合作和聯絡。學校是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地對年輕一代進行教育的社會機構,家庭是以婚姻、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社會基本單位,兩者必須加強相互之間的聯絡,才能更好地完成培養和教育年輕一代的歷史使命。

對學校和家庭的教育作用,歷來有不同的看法。古希臘人認為,兒童 7歲起就應進國立學校學習,這樣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古羅馬人則相反,認為只有家庭才能給兒童以良好的教育。歐洲中世紀時,基督教教會統治教育,認為兒童在修道院及教會學校等機構才會受到良好的教育。到18世紀和19世紀初,這方面的主張比較分歧,有人認為應由家庭給予兒童合理的教育,有人則認為應恢復古希臘的做法,使兒童從小就進公立學校受正規的教育,等等。中國的教育理論和教育工作者強調,兒童教育的任務應由包括學校和家庭在內的整個社會來承擔,並從這個觀點出發,十分注意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密切聯絡起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校與家庭的共同教育目標是,培養青少年兒童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新一代。其中,學校教育起主導作用,家庭教育也有重大影響。學校與家庭聯絡應起的作用是:

(1)交流經驗,互通情況,協調一致,共同促進兒童在德、智、體各方面的發展。

(2)發揮學校對家庭教育的指導性作用,如根據學校教育需要對家長教育子女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和解決辦法,按照具體情況,進行指導。

(3)家長可對學校教學教育工作,提出改進建議。

學校與家庭的聯絡一般採取的方式有:

(1)個別式,如教師進行家訪,家長進行校訪(為此常建立“校訪日”制度)或請家長到學校談話,就一般的教育問題對家長進行個別輔導等。

(2)集體式,如召開各種型別的家長會,舉辦普及教育科學知識的講習班或報告會等。其中最常用的方式是開家長會。此外,設學校與家長聯絡本或學生手冊,經常或定期請家長查閱教師批改過的作業成績卷,向家長髮有關通知書、學生成績報告單等,也是常用的聯絡方式。有的學校還設家長委員會。

學校與家庭聯絡時,學校、教師和家長對學生言行的態度、評價或處理必須一致,以便學生有所遵循,產生預期的教育效果。因此,雙方的聯絡應該建立在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基礎上。在平時,學校應要求學生在家遵守生活制度,履行學生守則,完成家庭作業,積極參加家務勞動;家庭則要主動配合學校做學生的教育工作,努力貫徹學校的教學與教育意圖。

學校與家庭聯絡的範圍和內容,一般僅及於在校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問題,但近年來已在日趨擴大,如怎樣抓好尚未入學的幼兒的早期教育問題,以及研究已離校的青少年的升學或就業問題,等等。

隨著教育的普及與提高,學校與家庭聯絡的途徑與方式也在不斷改變。如按照學校所在地區的各種特點,通過街道、村民或居民委員會進行聯絡,通過電化教育家庭教育講座和組織校外活動進行聯絡等。由於這種聯絡的重要性日益為人們所瞭解,它在組織上制度上受到各級領導和社會輿論的支援,有關工作正在日益廣泛深入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