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高階職稱論文發表

  在我國電視新聞事業的不斷髮展下,電視新聞面臨新的發展方向。下面是小編精心推薦的新聞高階職稱論文,希望你能有所感觸!

  新聞高階職稱論文篇一

  關於新聞道德的思考

  [關鍵詞]新聞道德;新聞工作者;求真求實;精神

  《新民晚報》評選年度十大假新聞已經有十個年頭了,十年來,新聞打假的路上充滿艱辛,隨著2010年十大假新聞的新鮮出爐,有關新聞道德的問題再次引起了新聞媒體和普通受眾的熱議。隨著我國新聞事業的快速發展,新聞記者隊伍不斷髮展壯大。但激烈的媒體市場競爭對新聞傳播事業造成巨大沖擊,同時對新聞工作者提出了嚴峻的考驗。有些新聞記者經不起社會的各種誘惑,頻頻出現喪失職業精神和違背職業道德的現象。而假新聞的出現則正是記者職業道德與操守缺失的突出表現。假新聞有如過街老鼠年年喊打,但卻屢屢見諸報端。這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一、利益的驅動使新聞社會價值和現實意義的彰顯讓位於受眾的心理需要的滿足

  在一個僅僅崇尚吸引受眾注意的媒體初級競爭中。出於利益的驅動,記者編輯選擇新聞的標準不是其社會價值和現實意義,而僅僅為了滿足某些受眾的心理需要,以迎合“寧求其怪不求其真”的社會心態。19世紀下半葉美國著名報人戴納所說的“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便成了新聞記者新聞選擇的標準。為了追求所謂的轟動效應,搶奪第一手獨家新聞,他們樂此不疲地去獵奇、追逐聳人聽聞的訊息。目的就是為了竭盡所能吸引更多受眾的眼球,攫取更大的經濟效益。

  二、新聞工作者求真求實精神的缺失

  真實,是受眾對新聞的基本要求,也是新聞的生命力和魅力所在。虛假乃新聞之大忌,五個W、一切細節、資料、引語、場景描述等等。都不能失實。

  當今社會普遍比較浮躁,有些記者對一些事件道聽途說,不去很好地核實,缺乏核實新聞真實性的踏實作風:有的還捕風捉影、添枝加葉,誇大事實真相,缺乏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最基本的求真求實的態度。

  2010年,玉樹地震,某媒體報道了《一隻救了32條人命的搜救犬犧牲了》:“20號下午,一隻軍用的搜救犬在玉樹震墟當中發現了一位大爺,便立刻鑽了進去。可是,沒想到廢墟坍塌了。戰友們把它挖出來的時候,這隻搜救犬的內臟已經被壓爛了。負責那隻搜救犬的戰士一直抱著它,就像抱著自己的孩子一樣。雖然他沒有哭出聲音。但是淚水早就已經流了出來。當地的志願者說,這隻搜救犬幾天來搜救出了32名被壓的群眾。”經四川媒體查證。玉樹地震搶險中並無搜救犬犧牲。新聞報道中犧牲的搜救犬及其“動人事蹟”,其實是發生在2008年汶川地震映秀災區的舊聞。當然,也有人為之辯解,稱之為“善意的錯誤”。為此《新民晚報》刊發的評論,可謂一針見血:“或許報道此新聞的記者是想進一步提升玉樹抗震救災的信心,是一個善意的錯誤,但錯誤畢竟是錯誤,謊言終究是謊言。謊言用在新聞報道上,就是毒藥,會傷害媒體的公信力。在抗震救災報道中出現假新聞,更會傷害公眾關注玉樹、援助玉樹的善良之心,讓人對相關報道心存懷疑,最終傷害的無疑是玉樹的受災同胞。震後的玉樹需要信心,需要救援的力量,更需要事實的真相。在第一時間將真相及時傳遞給公眾,也是將溫暖和信心傳遞給受災的玉樹群眾,玉樹會因此增添信心和力量。玉樹要讓虛假新聞走開,不能讓臆測和謊言取代事實。”

  三、職業構成和行業管理制度的缺陷。新聞記者素質水平良莠不齊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聞事業的快速發展,新創媒體越來越多,媒體日趨規模化、集團化。各路媒體為了更加及時、快捷、大資訊量地獲取新聞,招收了大量新人擴充到記者隊伍中來,他們為我國新聞事業帶來生機和活力的同時,由於新聞行業門檻降低,許多沒有受過嚴格專業訓練的非新聞專業人員也加入記者的行列,其中許多人並不十分了解新聞媒體的各種基本操作規範,有時甚至是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常識性知識的儲備,當然就更談不上具有更高層次的馬克思主義的新聞觀、記者職業素養、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了。另外,目前我國新聞從業者的普遍低齡化、年青化的趨勢日益突顯,也使得龐雜而混亂的新聞記者隊伍職業道德水平整體下滑。

  另外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方面是,現在越來越多的新聞從業人員是沒有編制的招聘工,屬於“流浪記者”,同“在編記者”比起來,他們沒有編制,沒有戶口,沒有職稱,甚至也沒有新聞出版署頒發的記者證,有時他們的權益往往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生存壓力的加大也影響到記者自身職業素質的提升。他們大多數人在現行的管理機制下承擔大量工作任務,其收入與發稿數量直接掛鉤。這些沒有歸屬感、隨時可能下崗的生存危機的“新聞民工”們,每天思考最多的是如何使出渾身解數多出稿、出重大新聞、獨家報道,為了追求最大化的“轟動性”、“可讀性”,不惜犧牲新聞的真實性原則,從而違背了最基本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成為虛假新聞的製造者。

  四、堅守新聞真實性原則的監督和懲戒機制缺失

  十年來,我們一直關注對新聞造假者的問責,但遺憾的是,鮮見媒體老總為之丟烏紗帽,更不用說主動引咎辭職了。而在國外,媒體老總因假新聞而引咎辭職,已成業內慣例。《中國新聞週刊》官方微博2010年12月6日釋出“金庸去世”假新聞,當天深夜,《中國新聞週刊》副總編輯、新媒體總編輯劉新宇即在新浪微博上承認“編輯未作任何核實草率轉發。這暴露了該編輯缺乏應有的新聞素養,也暴露了我們管理上的漏洞”,並“代表週刊新媒體真誠接受大家批評,併力求以。此為戒”。7日上午,劉新字提出辭去《中國新聞週刊》副總編輯、新媒體總編輯職務,當天下午獲准。同時,負有責任的編輯鄧麗虹被解聘,新媒體內容總監湯湧則被罰款、降職,此舉獲得好評:“我們看到了什麼是新聞的職業精神,什麼是對虛假新聞的零容忍、零寬恕。”儘管如此,目前這還是孤例,對虛假新聞的問責能否落到實處,尚需拭目以待。

  誠然,杜絕虛假新聞,既要依賴新聞記者和媒體的職業道德自律、新聞行業從業規範的約束,同時也需要一種他律,即新聞法規。我國快速發展新聞事業在呼喚一部專門的新聞立法,呼喚一部有可操作性的法規來懲處假新聞的製造者,通過立法來進行強制性制約,使中國的新聞事業走上符合新聞傳播規律的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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