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取的意思

注音 ㄒ一ㄥˊ ㄑㄨˇ

拼音 xíng qǔ

基本釋義

⒈  明清時,地方官經推薦保舉後調任京職。

蒯知縣為官清正,行取到京,欽授禮科給事中之職。——《警世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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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修訂本

行取「ㄒ一ㄥˊ ㄑㄨˇ」

⒈  舊時地方州縣官員,若治績良好,才能出眾者,由朝廷行文調職京師,稱為「行取」。

《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六》:「嵇清知縣,也行取做刑科給事中。」
《紅樓夢·第一一四回》:「今遇主上眷念功臣,賜還世職,行取來京陛見。」

引證解釋

⒈  又趨。

《樂府詩集·相和歌辭十三·孤兒行》:“上高堂,行取殿下堂,孤兒淚如雨。”

⒉  明 清 時,地方官經推薦保舉後調任京職。

明 李贄 《答焦漪園》:“潘雪松 聞已行取,《三經解》刻在 金華,當必有相遺。”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六:“稽清 知縣,已行取做刑科給事中。”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未及數月,行取進京,授了給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