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1

  南宋抗金英雄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字,昭示愛國心跡,歷來為人稱道。但是岳飛背部的字究竟是何人所刺,《宋史》沒有詳細記載。

  民間流傳有多種版本,一種說法是岳母刺字,激勵岳飛報效國家。也有人考證說,岳飛背上刺字乃是宋朝兵制使然。岳飛背上的“盡忠報國”究竟從何而來,歷史上仍然是一個未解之謎。

  岳飛背上刺有“盡忠報國”,歷史上確有其事,很有可能源自岳母鼓勵兒子上戰場的意願,但不是岳母親手所刺。

  《宋史·岳飛傳》有記載,當岳飛入獄之初,秦檜等密議讓何鑄審訊。岳飛義正詞嚴,力陳抗金軍功,愛國何罪之有?並當著何鑄面“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裡”。浩然正氣,令何鑄汗顏詞窮。

  岳飛的母親姚氏是一個農家婦女,識字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不可能親手在岳飛背上刺上“盡忠報國”四個字。但極有可能的是,他母親為了鼓勵他放心去戰場打仗,請人在岳飛背上刺的。

  關於岳飛背部刺字還有一種說法,岳飛久懷報國之志,曾三次從軍抗金殺敵。他於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十九歲時第一次應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約是此時所為,因為北宋末年“刺字為兵”的制度仍在貫徹執行。所以岳飛在背部刺上“盡忠報國”四字明志。

  兩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國家正規軍完全靠募兵的時代。漢唐和元明清都是實行徵兵制,所謂徵兵就是一種兵役,只要是國家的公民,都要被強行服兵役。兩宋的募兵制則是國家從老百姓中招募士兵,國家出錢僱傭他們。所以宋朝的軍隊都是國家花錢養的僱傭兵,人員來源比較複雜,遊民、饑民和犯過法的人都可以應募入伍,這就加大了管理的難度。

  從宋太祖趙匡胤開始,為了加強對軍隊的管理和控制,“刺字為兵”就成為了一種規範運作的制度,只要是應募入伍計程車兵,都要刺字作為標記。趙匡胤認為應該把兵和民分開,兵民分開控制,有利於國家的穩定,有利於皇帝的統治。南宋人牛弁《曲洧舊聞》也說:“藝祖(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無賴不逞之人,刺字以為兵。”

  據古書零星記載,一般是取“松煙墨”,入管針(管狀針頭)畫字於身,直刺肌膚,塗以藥酒即成。

  宋朝有兩種軍隊需要刺字,一種是禁軍,就是國家的作戰部隊;一種是廂軍,相當於現在的工程兵,國家的大型公共工程,比如修橋補路等,都是由廂軍來完成。

  禁軍和廂軍都有各自固定的番號,為了便於識別和管理,士兵刺字的內容基本上都是各自所屬部隊的番號,不會是其他的內容。這樣使得士兵不能隨心所欲地流動和逃跑。

  還有牢城兵,比如說水滸傳裡面的林沖,他犯罪之後被髮配到滄州當兵,這種兵是帶有徭役性質的,也會刺上諸如牢城第幾指揮之類的標記。

  從岳飛背部刺字的內容——“盡忠報國”來分析,不可能是他應募當兵的時候刺上去的。而且刺字的'部位也不符合宋朝的規定,宋朝給士兵刺字叫做黥面,最開始刺在臉上,人為地把士兵和社會普通階層分開,這對士兵是一種歧視。

  宋朝是一個重文輕武的社會,武將的社會地位十分低下。文官尤其是進士出生的人,社會地位都很高的,武官都受到嚴重的社會歧視。因為當時就是一個尚文的時代,連軍官都受到歧視,更不用說普通計程車兵了。

  當然也不乏有開明計程車大夫提出自己的看法認為這種歧視士兵的做法並不太好,希望做一些必要的調整。後來有很多刺字就改刺在手臂、手心、手背或者是虎口上了。而且給士兵刺字的目的是防止士兵逃跑或者犯法,便於管理和控制,所以才會選擇刺在臉上和手心手背這些相對明顯的地方。

  如果像岳飛那樣刺在背上,太隱蔽了,根本沒有任何標識作用。所以這也說明岳飛背部的“盡忠報國”不符合“刺字為兵”的募兵制度。

  有一些關於岳飛的史料記載,把“盡忠報國”寫作了“精忠報國”。這很可能和宋高宗有關係。岳飛在對抗金兵入侵的戰鬥中,立下了赫赫戰功,為了表彰岳飛,當時的皇帝宋高宗御賜了“精忠岳飛”四個字給岳飛,並且讓手下人做成了一面寫有“精忠岳飛”的旗幟。

  以後凡是岳飛出征的時候,都會帶上這面寫有“精忠岳飛”的大旗幟。到了明清以後,“盡忠報國”就變成了“精忠報國”,這實際上是明清人的誤解。

  明清時期,把“盡忠報國”變為“精忠報國”,更多的是在宣揚一種帝權,因為“精忠”這兩個字是宋高宗御賜的。想要激勵當時的老百姓在國家危難的時候,發揚這樣一種精忠報國的精神。

  實際上,在元朝的時候,蒙古人佔統治地位,漢人的社會地位相對低下。到了明朝,儘管朱元彰建立起漢人統治的政權,但實際上明朝時期,外患仍然很嚴重,北方的蒙古勢力很強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全體老百姓用這種“精忠報國”的精神來鞏固和捍衛漢人的政權。所以“盡忠報國”就慢慢流傳成了“精忠報國”。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2

  在杭州的夏季時令菜中,荷葉粉蒸肉是杭州傳統名菜。

  岳飛被害後,人們用各種方式祭奠哀弔。老百姓買了老酒和葷素菜餚到岳飛墳上祭祀。

  某日,有人途中用紙包著的熟肉紙包破了,他就順手在西湖裡摘了張新鮮荷葉,將肉包起來,祭畢回家,將肉連荷葉包在一起蒸後食用,啊,奇怪,發現荷葉包著的肉,味道更清香可口,傳來傳去,後來人們都用此法將荷葉包肉供奉岳飛了。

  飯店酒樓知道後,都用新鮮荷葉包肉加上多種佐料,製成了荷葉粉蒸肉。就這樣,相傳了數百年,召集已成為夏令時節杭州的一道傳統名菜。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3

  民族英雄岳飛系我國家喻戶曉、人人崇敬的歷史人物,其愛國的胸懷激勵著一代代青年。歌頌岳飛的英雄事蹟在民間廣為流傳,其中傳頌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極為流行。

  但是岳母刺字的故事,歷史上卻查無依據。宋人的筆記和野史均無記載,包括岳飛的曾孫岳珂所著的《金陀革編》也沒有記錄。

  岳母刺字始見於元人所編的《宋史本傳》,書雲:“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但書中未註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

  至明朝中葉,岳飛的故事開始廣為流傳。成化年間創作的《精忠記》,也僅提及岳飛背脊有“赤心救國”字樣。

  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本的《武穆精忠傳》記有岳飛見湯陰家鄉有人因生活所迫,聚嘯山林,為自勉和勉人,乃去錢請工匠在背上深刺“盡忠報國”四字。

  明末,由李梅草創,馮夢龍改定的《精忠旗傳奇》,內稱:“史言飛背有‘精忠報國’四大字,系飛令張憲所刺”。如若這樣,“精忠報國”是岳飛成為大將後,命部將張憲刺的。

  “岳母刺字”,最早見於清乾隆年間,杭州錢彩評《精忠說岳》,該書第22回,回目“結義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訓子”。

  內容為,岳飛不受楊麼的使者王佐之聘,其母恐日後還有不肖之徒前來勾引岳飛,倘若一時失察受惑,做出不忠之事,英名就會毀於一旦。於是禱告上蒼神靈和祖宗,在岳飛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字。

  該書敘述岳母刺字時,先在飛脊背上,用毛筆書寫,再用繡花針刺就,然後塗以醋墨,使永不褪色。描述得具體而詳細。

  但有些學者認為,紋身刺字是一門特技,有嚴格的操作程式和技巧,絕非一般常人所能。岳母乃家庭婦女,不可能具有這種技藝,顯然是作者按照元、明有些傳記中有岳飛背上刺字的記敘,加以想象發揮,藝術加工構造的。

  因此,岳飛脊背上有否刺字?所刺何字?是誰之手刺的?尚是個難解之謎。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4

  南宋朝廷奸臣弄權,趙構又怕岳飛迎二帝還朝而失去寶座,所以一天之內竟連下十二道金牌,火速催岳飛班師。

  在岳飛返京途中,曾在一古寺停留。方丈見民族英雄到此,送上香茶熱情款待。方丈學問高深,他想:元帥奮戰疆場,屢敗金兵,令人敬佩,此番他回來,定是奸臣陰謀陷害忠良,凶多吉少,他暗示元帥不如造反,或是潛身林野、隱跡江湖,再另選良策。

  方丈難以直言,只得在送上面條時,故意將大肉藏於面底,請元帥用膳。岳飛見是一碗光面,也只得吃了,方丈用手示意翻一翻,岳飛這才發現碗底裡還有一塊大肉。

  岳飛明白方丈要他翻一翻的用意是要他造反,岳飛想:以身許國,一生立志恢復中原,雪國之恥,盡忠報國。聖上旨意怎好違抗。岳飛與方丈談了自己的想法。方丈見他如此忠心不敢相勸了。

  岳飛離寺返京,不久便屈死在風波亭。訊息傳來,人們談起這個吃麵的故事。就這樣,這種面也流傳開來了。等到岳飛平反昭雪後,人們將大肉放在面的上面,成了經濟實惠的大肉面。幾百年來,現在又改成了大排面、子排面,成為杭州面類中很有特色的一種。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5

  朱仙鎮岳飛廟是中國三大嶽王廟之一,始建於明成化十四年(公元1476年)。

  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岳飛,為抗擊金兵,由其母背剌“精早報國”四字,毅然投身於抗金戰爭中,岳飛智勇雙全,屢建奇功,很快由一名普通士兵晉升為抗金主將。南宋紹興十年(公元1744年)岳飛揮師北伐,在郾城大敗金兵,並取得了著名的朱仙鎮大捷。

  正當岳飛即將收復東京(今河南開封)時,主張賣國的皇帝和秦檜等卻在一日內連下十二道金牌,令其收兵,岳飛扼腕長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後被趙構、秦檜等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父子殺害。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6

  人們在杭州西湖嶽王廟裡的岳飛墓前遊覽、憑弔的時候,在追憶岳飛抗金的壯麗業績的同時,總是要對四個面向嶽墓而跪的鐵鑄四奸像咒罵一番。然而,這四奸像的鑄造簡史是怎樣的呢?

  宋、元時期,岳飛墓前還沒有群奸像,最早出現於明朝中期,是浙江都指揮使李隆在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命令工匠鑄造的。當時鑄造的只是秦檜和其妻王氏及万俟卨三個,也不是鐵鑄的,而是銅鑄的。這三個銅鑄的奸像都赤身裸體、反剪雙手跪在岳墳前。

  由於人們熱愛忠良,憎惡奸佞,銅奸像經常遭到砸擊和敲打,長此經往就破爛不堪了。明萬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浙江按察副使範來,鑑於銅像破不成形,就令人重新鑄造,還增添了迫害岳飛要犯張俊的奸像。

  範來調離浙江以後,浙江巡撫王汝訓將張俊、王氏兩奸像拋沉於西湖中,又把秦檜、万俟卨兩奸像移跪於嶽王廟前。明萬曆三十年(公元1602年),範來再次來浙江任提刑按察使,他發現原來他令人鑄造的岳墳前面的四奸像沒有了,就不惜解囊捐獻,又重新鑄造。這樣,秦檜、王氏、万俟卨、張俊四奸像再度跪在岳飛墓前。

  約在明末清初的時候,岳飛墓前曾經一度出現了五個鐵奸像,新增加的就產參與謀害岳飛的重要罪犯羅汝輯。到了清雍正年間,五奸鐵像又破損,王氏的鐵頭已被打落在地。

  鑑此浙江總督李衛又重鑄了四奸像。乾隆年間四奸像又毀,浙江巡撫熊學鵬又再鑄,現在我們看到的就是乾隆年間鑄的。

  嶽墓前的四奸像給予我們揭示了一條真理:凡是做過有益於人民的事的人,永遠受到人民的敬仰。凡是做過有害於人民的事的人,將永遠受到歷史的審判,被人們唾棄!

與抗金英雄岳飛的歷史典故7

  杭州嶽王廟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畔枉霞嶺下。南宋紹興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孝宗即位,岳飛之冤得以昭雪,改葬遺骸於此。

  宋嘉定十四年(公元1221年)改北山智果院為祠廟,即今之嶽王廟。現存建築為清朝以後陸續建的。岳飛墓通稱岳墳。在嶽王廟中線上。墓前建有墓門,過墓門有甬道至墓前,岳飛墓在正中,左側為岳雲墓。

  1961年岳飛墓被列為首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岳飛墓佔地二十一畝,建築面積近三千平方米。岳飛“宋嶽鄂王墓”左附其長子岳雲墓,墓前列文武石俑、石像生。墓門下有四個鐵鑄人像,反剪雙手,百墓而跪,即陷害岳飛的秦檜、王氏(秦檜妻)、張俊及万俟卨四人。

  跪像背後墓門上有副楹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出墓闕為碑廊。和“盡忠報國”照壁。嶽王廟是嶽王墓的附屬建築,由忠烈祠和啟忠祠組成,現存建築大多為清朝所建。啟忠祠原祀岳飛父母,1984年闢為岳飛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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