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食品銷售安全承諾書範文

農貿市場食品銷售安全承諾書範文

  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經營承諾書為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人身健康安全,中心集貿市場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甲方)與農貿市場經營戶(以下簡稱乙方)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必須實踐以下責任:

  負責宣傳、落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確保食品安全的政策規定和要求,制訂商品准入制度,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

  (二)開展經常性的農產品快速檢測,並予以公示。督促乙方對不合格商品進行銷燬、無害化、追回、退貨處理。

  (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及時監督食品經營戶100%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對不能提供合法憑證的產品,堅決做到禁止入場銷售,保證經營的食品安全可靠。

  (四)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或流動經營。保證場內通道暢通,環境整潔。

  二、乙方必須實踐以下責任:

  (一)承擔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執行政府部門和甲方制訂的商品准入制度。

  (二)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和索證索票制度,在進貨時,要向供貨方索取供貨單位和生產加工單位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同時,還要按批次向供貨單位索取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明、食品質量合格證等食品質量合格的相關證明或者影印件。

  (三)建立進貨臺帳,索取每一次進貨發票;所有食品必須符合質量標準。

  (四)積極協助甲方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開展經常性的商品質量快速檢測和抽檢,自覺對不合格商品進行銷燬、無害化、追回、退貨處理。

  (五)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時,主動配合政府部門和甲方做好處置和善後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市場下年度攤位投標資格:

  1、被有關部門處罰、媒體曝光,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

  2、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在一年內被有關部門和甲方發出食品質量安全警示達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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