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醫療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療計量器具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屬於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專人(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調。

  (二)在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醫院計量室按照《計量法》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工作。

  (三)統一建立全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臺賬、分戶賬、分類賬,保管好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檢定證書。

  (四)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絡,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週期檢定工作。

  (五)隨機地對在用計量器具進行抽檢,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六)對違反計量工作制度產生的後果,報領導作相應的處理。

  醫療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保養制度

  (一)使用計量器具的部門,必須做好計量器具的使用與保養工作,制訂出相應的使用操作規程,由專人負責,並嚴格按照說明書及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所有計量器具都應建立使用記錄和定期維護保養;常用計量器具應每次使用後擦淨保養,不常用者應定期做通電試驗。

  (三)存放計量器具的場所,要求清潔衛生。溫度、溼度要符合檢定規程的規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易變形的計量器具,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嚴禁計量器具與酸、鹼等腐蝕性物質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有計量鑑定證書和合格標記,發現合格證書丟失或超期,要及時查詢原因,辦理補證手續。

  (五)計量器具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計量管理員處理,各使用部門無權擅自修理計量器具。精密貴重儀器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送修,並做好記錄。

  (六)計量器具的外協修理

  本單位不能修理的計量器具,應委託已取得《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並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單位修理,並有被委託方的檢修證書。修理後應開具合格證書。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

  2.超過檢定週期;

  3.無有效合格證書或印鑑;

  4、計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內失準、失靈;

  5.未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

  醫療計量檔案、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一)計量資料檔案由計量管理室兼職計量管理員專人負責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計量器具資料檔案與醫療裝置檔案相配合構成完整的計量檔案。

  (三)計量器具的`檔案內容

  1.如計量器具是固定資產,則按醫療裝置檔案內容建立檔案外,還應有檢定證書等。

  2.如計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則檔案內容應包括申購合同、說明書、合格證、檢定證書等。

  (四)計量器具的臺帳包括:

  1.計量器具管理目錄;

  2.計量器具管理臺帳;

  3.工作計量器具分戶管理臺帳;

  4.計量器具歷史記錄卡;

  5.計量器具週期檢定計劃表。

  (五)按規定的儲存時間保管好計量檔案和技術檔案資料,若銷燬檔案資料須經批准。

  (六)對發生丟失計量檔案的事件,應做好記錄、查清原因再追究責任。

  (七)需要查閱檔案檔案資料,履行借用手續,以防丟失和損壞。

  醫療計量事故管理制度

  在醫療過程中,可以是因醫療計量器具準確度或其他計量問題,而引起的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如發生這種問題,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處理計量糾紛的方式有檢定和調解,首先要查清事實、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促使雙方當事人解決問題。

  (二)計量調解是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計量糾紛雙方進行的調解。根據計量糾紛的特殊情況,計量調解一般應在仲裁檢定以後進行。

  (三)仲裁檢定是指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用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所進行的以仲裁為目的的計量檢定、測試活動。仲裁檢定可以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

  (四)情節嚴重並引起醫療事故,應保護現場,以便有關人員前來找出事故原因並記錄;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處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為因素引起,則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對於管理不善引起的,應分析原因,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以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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