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幼兒園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藝術幼兒園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效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 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 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 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 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 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 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 有條件的幼兒園為幼兒配備保險帶。
8、 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三、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