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通用20篇)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

  一、塔吊使用說明

  小高層100米以下,用QTZ5008,23萬左右, 中高140米以下,用QTZ5013或QTZ5313,27萬至32萬, 高層200米以下,用QTZ6313或QTZ7030,80萬至120萬 以上價格為市場上的中等價位,因生產廠家和配置不同可能會有較大差異。

  塔吊按照力矩進行劃分,大致劃分為QTZ125(力矩1250).QTZ80(力矩800)..QTZ63(力矩630)..QTZ50(力矩500)..QTZ40(力矩400)QTZ31.5,QTZ25型塔式起重機,大部分工程建設使用QTZ63、QTZ50、QTZ40塔吊,QTZ31.5.QTZ25塔吊在大部分省市基本淘汰了。

  二、租賃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稱合同的方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意的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合同區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賃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賃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無須採取書面形式;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下的,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形式。無論採用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都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的,雙方當事人對租賃期限存在爭議的,推定合同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三、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通用20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通用2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

  承租方: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噸吊車,數量:___________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裝置進出場費用元整。

  五、稅後計收費標準___________元/月,沒有滿月按___________元/天計算,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時,承租方在三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帳戶。甲方退場當天結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結清乙方有權不退場,並按月租價的2%收取每天的滯納金,結帳時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甲方負責;

  3、乙方機械在施工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甲方負責。

  六、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負責。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後,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後,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餘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八、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弔”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訊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弔;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弔;

  5、歪拉、斜吊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弔;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弔;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弔。

  九、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返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價款全部結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列印2份(每份2頁),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塔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塔機進出場相關檔案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三、租賃裝置的品名、規格、數量、裝置狀況:

  四、租賃期限:

  從塔式安裝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該工程完成乙方書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機,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塔機臺班費(月租金):80%。

  2、塔機進退場費:

  3、每增加一道附牆安裝按元每月每道計算。

  4、甲方提供塔吊和塔吊司機,司機工資元/月,伙食費補貼/月,每月結算。

  5、塔吊司機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過12小時,超過部分按零星小時加班費計算,20元/小時。

  6、工程施工完成,塔機停止使用時,最後一月未滿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方式為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

  六、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場之時,甲方應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2、從起租日(啟用單日期)起按月計算臺班費,墊資四層,每月結算一次,以此類推至塔機拆除。

  3、塔機進場一週內,乙方付給甲方塔機進退場費元/臺。

  4、因甲方塔機故障原因造成的連續24小時以上塔機無法正常作業的實際天數(以雙方簽字為準)在每月結算時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機或退場如有餘款未付清,甲方有權拒絕拆機或退場,所造成的塔機滯留天數按天向乙方計收租金。

  6、進退場費和臺班費(租金)均不含稅。

  七、租賃機械裝置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裝置進場後,甲方將裝置安裝除錯至正常運轉並提出有資質的合格證檢測報告,該工地如需報安監部門驗收的則由甲方支付安監部門檢測費。塔機原則上必須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後才可使用,特殊情況提前使用則使用之日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2、乙方不再使用此裝置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並將裝置清掃乾淨,辦理書面移交手續,作為租賃日期的結束。

  3、甲方負責裝置使用備案資料的辦理及其費用。

  八、雙方約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機的進場、安裝、除錯、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塔機基礎施工的技術交底,甲方無償提供塔機地腳螺桿等材料,塔機附強安裝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由甲方負責。

  3、乙方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甲乙雙方共同對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4、塔吊司機由甲方提供,塔機司機必須瞭解塔機的全部效能、操作技術較好、身體健康,持有有效的操作證進行日常操作,提供有上崗證的訊號工。如塔吊司機不聽從乙方安排,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司機的要求。

  5、乙方負責塔機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裝置出廠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無法正常出場,乙方應按月租金的70%支付停滯費。

  6、新裝塔機的鋼絲繩必須能正常使用三個月,否則更換新鋼絲繩由甲方負責更換。三個月以後的鋼絲繩損壞由甲方負責購買,甲方負責安裝。

  7、塔機在乙方工地使用期間,乙方必須定期配合甲方維護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如有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必須在1小時內派人到現場處理故障,如果故障原因是乙方造成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期間必須安排有資格的人員指揮,否則在施工期間造成塔機損壞和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時間,由乙方負責塔機及附件的保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必須定期向乙方提供塔機安全檢查表及維修保養記錄。

  9、若乙方拖欠臺班費超過7日則算違約,甲方有權停或提前拆除退場,停機期間計算租金,甲方若選擇退場,乙方需配合並負責退場費,同時押金不退(算違約金)。乙方通知甲方退場必須先付清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退場,停滯時間計算租金直至付清後退場。

  10、搭設塔機附強安裝操作平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11、塔吊的租金和塔吊司機工資在春節放假期間15天不計算費用。

  12、從合同產生法律效力即日起,施工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壹拾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結算完畢後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塔機租賃型號、塔機總價值、工程名稱、地點。

  塔機名稱塔機型號單位數量塔機每月每臺租賃費每臺經出場費及安拆費塔機每加一道附強補助費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機使用共 臺價值為_________萬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稱:_________。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機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塔機每月租金_________元,稅金由 交納。

  3、承租方租賃期限最少不得低於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越 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租金起算日期從塔機進場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起算租金到塔機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止。承租方實際完工結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項及費用,此租賃合同方可終止。

  第三條、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第四條、押金、司機的`工資及工作時間

  1、承租方和出租方簽字租賃合同後,地腳螺絲和底座送到工地時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機進入工地前承租方將進出場費全額支付給出租方。

  2、出租方塔機司機 人,每人每月工資 元,司機工資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負責食宿、工資及勞資關係於甲方無關。塔機司機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員,因司機未盡到法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司機本人或第三人損害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租金支付時間和違約責任

  1、乙方每月5號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資金不到位,雙方協商解決,甲方並有權單方面停機(停機期間繼續計租);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最後退場承租方所欠租賃費時,以實際租賃天數計算費用,租賃期間的電費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塔機退場時承租方必須提供拆卸條件,如因建築物或高壓電網導致無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與相關部門或個人發生經濟糾紛及其它原因導致出租方無法拆卸塔機,塔機租賃仍然按照合同計算租賃費。

  3、在拆除塔機的前一天乙方無條件付清所欠租賃費及所有款項費用,出租方塔機方可退場。否則,仍然按照合同計算租賃費;直到所欠費用結清。

  第六條、相關費用

  1、塔機進、退場、運輸費用由 承擔,安裝和拆卸塔機的汽車吊由 承擔,審驗費用由 承擔。

  2、如因工地選址或設計變更導致無法使用25噸汽車吊作業時,由承租方提供適合安裝、拆除塔機的場地及更大型號的汽車吊,汽車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費使用。如因承租方製作的塔機基礎不均勻下沉導致塔機需要重新安裝,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機械損毀責任歸屬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出租方負責對塔機進場和退場(來回運輸、安裝、拆卸、除錯、附強拆卸和安裝、日常頂升、日常維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強鋼管,如樓房建築於塔機距離超出部分需要加長鋼管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負責對塔機司機的管理及日常的保養,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

  4、出租方對塔機的日常維修,應在承租方休息期間進行,塔機小修一天內完成;大修三天內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當日租金,但對工地造成的損失出租方不予賠償。

  5、塔機司機操作按照塔吊司機“十不準”進行作業。

  二、承租方責任:

  1、承租方負責對安裝、拆卸塔機工作範圍內的電纜、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關管理部門規定支搭防護措施,樹立安全提醒標誌。如果工地周邊有高壓電纜,工地必須在吊鉤下配置絕緣帶,並要求司機進行操作。

  2、承租方必須保證在塔機安裝前,電源設施齊全,配備專職訊號員,電纜線接到塔機前,配置配電箱和150安漏電保護器一個。

  3、在出租方塔機還沒能安裝完畢、現場除錯還不能正常運轉,私自提前使用,塔機所造成的機械損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承租方負責塔機基礎製作,基礎預埋螺栓及地腳。附強所需建築上預留孔、附強預埋鐵件(預埋鐵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負責安排人員預埋)。塔機在退場,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數量及時歸還給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廠方規定的價格理賠給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塔機裝置產權歸出租方所有,未經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動或處理出租方的塔機,更不能抵押或賣與他人。

  6、承租方由於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不按操作所造成機械裝置損壞和損毀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塔機在安裝除錯後所有限位器都處於工作狀態,如承擔方私自調整塔機限位器和故意將線剪掉不使用限位器,發生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7、承租方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因塔機零部件被盜引發的誤工損失;給出組方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承租方按價賠償。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須無條件履行雙方約定的規章制度,若發生訴訟,勝訴一方所聘請的律師費、交通費、運輸費等費用全部由敗訴方支付。

  第八條、停工處理解決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雙方協商解決。正常施工過程中因單方面原因(天氣變化、人為因素及施工方資金困難、開發商手續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麥等)引起的停工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塔機租賃仍然按照每月租賃費計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機時間不計月租金。但停工時間不得超過60天;承租方必須書面或口頭通知出租方。雙方簽定停機時間協議方可生效,否則仍然按照月租金計算租賃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章) 承租方:_________(章)

  簽訂人:_________簽訂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關規定,就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塔部分及其租金:

  甲方出租型號規格為:塔機臺給乙方在使用,標準高度米,臺班單價元/天,臺班以日曆計算,從塔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乙方通知拆除日止收取租金,臺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春節除外)等各種原因而終止,但春節應扣除十五天不計租金。

  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此塔機超高部份的標準節和附著,超高部份標準節租金每節元/天,此租金包含了標準節的安裝、運輸、拆卸等所有費用。超高部分附著一道租金元/天,此租金包含了附著的安裝、運輸、拆卸等所有費用。

  二、標塔安拆及相應費用:

  塔機安裝、拆卸、運輸、人工費、安全責任及地腳螺栓費用等包乾為元/臺,塔機的安裝、拆卸必須由甲方委託有相應安拆資質的公司及人員操作,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部門的罰款、安全事故責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塔機基礎施工和底盤安裝(按塔機基礎圖進行),甲方應派人協助、指導乙方安裝,並在塔機安裝前做好基礎部分試壓報告、隱蔽資料、防雷地極資料、底盤水平資料和將動力配電箱接至塔機基礎位置。

  在塔機安拆過程中,乙方應派2-3名工人配合甲方作業(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現場場地侷限或因現場塔機定點失誤而造成不能用25T吊車正常安拆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因安裝現場道路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在收到底盤後15天內不能保證塔機安裝驗收,則必須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數的臺班費。

  三、修理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甲方配標塔新鋼絲繩一套,使用過程中更換鋼絲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租用時間超過壹年,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當時塔高所要求的新鋼絲繩一套/臺),超高電纜由甲方負責。

  塔機經驗收交付使用後,如發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在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必須在2小時至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否則扣除當日臺班費。但操作工不按操作規程造成的塔機損壞或現場不能保證所需動力電壓380V±5%造成的電機損壞,由乙方負責其產生的全部維修及換件的費用。

  四、塔機安全責任:甲方在安裝拆卸、維修時,乙方應設立警戒線,禁止與塔機無關的人員進入安裝拆卸、維修工作區域,甲方對安裝、拆卸、維修人員及乙方安排的配合人員的安全負責,塔機在租賃期間若違反操作規程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如塔機自身質量和安裝、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及相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螺栓及其它部件鬆動的調校、加油等由操作工負責完成。

  五、費用結算和支付:

  1、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採用現金或支票,每三個月按乙方財務制度結算一次,工程完工,乙方必須付清所有租金。甲方所收費用必須出具正式有效的稅務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並由甲方承擔相關損失和責任。

  2、甲方與乙方結算租金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結算憑證,即:工單、結賬單、結算明細表、付款憑證及費用報銷單等。《付款憑證》、《費用報銷單》必須經乙方分管領導及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甲方違反上述結算程式,乙方有權拒付相應租金,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到乙方辦理完各項付款審批手續之日為付款起算日。

  3、乙方工作人員對外以乙方名義向甲方所出具的欠據、收據及承諾等,必須經乙方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審批同意,並在5日內到乙方加蓋行政公章方為有效,否則,均視為無效,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六、塔機進場要求:

  簽訂合同後,乙方要求增加塔機或標節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

  七、塔機報停:

  塔機使用結束,乙方以書面及電話通知甲方拆除,甲方承諾72小時內安排人員拆除(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停租日以乙方通知之日為準。

  八、塔機轉移期間20天內不計算租金,超過20天開始計算租金。

  九、甲方負責提供塔機投入使用所必需的'檢驗證明和相關手續,並負責塔機的中間檢驗。因甲方原因未提供上述手續、證明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由甲方承擔,並相應扣減臺班費。手續需交乙方技術部門稽核、認可,若甲方不及時向建委、監理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提供應由甲方提供的手續,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且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執行。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經濟糾紛、事故糾紛等執行合同條款的所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有關塔機效能或質量問題,可提請塔機檢測中心鑑定。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專案施工需用塔機,經與乙方協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本塔機租賃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1、甲方租賃乙方QTZ5013塔機壹臺(配避雷設施),獨立標高36米,標高臺班費每月壹萬壹仟元整,臺班費含日常保養、配件、更換鋼繩及修理費用,不含操作人員工資(人員由乙方配備甲方支付工資),塔機經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報停之日止收取租金。

  2、塔機安裝拆卸及進出場費:塔機安裝、拆卸及人工費用,塔機標定檢測費、地腳螺栓費用共計貳仟元整/臺(含後期增加超高標節安裝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標高塔機進出場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陸萬元由甲方支付。

  3、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乙方負責將塔機底座及預埋螺栓、基礎施工圖送到甲方現場,甲方負責塔機基礎施工(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塔機安裝檢測驗收,甲方在塔機安裝前做好基礎部分試壓報告、隱蔽資料、地質資料、底座水平資料和將動力配電箱接至塔機基礎位置。在塔機安裝拆卸過程中,因場地侷限或因現場塔機定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免費提供安裝拆卸所需的吊車一臺。

  4、塔機安裝完畢,經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乙方開始計費(相關的檢測報告留乙方存檔)。

  5、維修保養:乙方塔機在甲方工地使用過程中,每月累計維修時間不超過二天,否則誤工時間在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負責配件及所發生的維修費用並承諾24小時服務,若因甲方工地現場電壓不足或過高而造成電機損壞由甲方負責。

  二、租金的收取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甲方每月向乙方付清當月租金,如不付清租金,乙方有權停機使用。

  2、結算方式:支票結算,乙方開具相應租賃發票。

  三、塔機管理:

  1、塔機操作工兩名由乙方提供,持相應證件上崗並由甲方負責管理、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員保險由乙方購買(保險及操作證影印件留乙方存檔)。若操作工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現場安排、管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每人每月工資貳仟元整,操作人員食宿由甲方免費提供。

  2、甲方應嚴格按照安全管理規定使用塔機,並按“十不弔”的原則,嚴禁違章操作,違章指揮。若因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或因乙方塔機出現機械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則由乙方全部承擔。

  3、塔機進出場配件乙方應派專人看管,因看管不力造成裝置損壞或遺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塔機因甲方施工原因需二次轉運的轉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塔機超高部份:

  1、如甲方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加高塔機,為保證塔機安全使用,由乙方提供超高標準節、連線螺栓及附著裝置。

  2、高度2.8米標準節每天每節單價13.00元,租金至頂升到位並檢測合格之日起計費。附著框架由乙方免費提供安裝、甲方提供相應的附著拉桿,加高標節進出場運輸費用為每車1000.00元/1節,標節到場由乙方負責免費安裝。

  五、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透過成都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6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3、工程結構:___________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___________層,總高___________米。

  第二條 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

  2、型號: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臺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 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後,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 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 元/天。安裝完畢後,由陝西特種裝置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准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後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

  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除錯、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製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並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後,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並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義務

  1、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牆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鑽孔由甲方負責。

  2、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後)。

  3、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負責為所租賃的裝置配備機組人員。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5、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

  6、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裝置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於最佳效能狀態。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週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訊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訊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後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7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__月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_月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8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裝置(以下簡稱租賃裝置或裝置)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裝置情況

  2、裝置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將租賃裝置 交付到位 。

  2.2、裝置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裝置及附屬配件,並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裝置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裝置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後,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裝置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裝置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裝置月租賃費為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

  4.3、裝置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和執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裝置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裝置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裝置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裝置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裝置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裝置正常執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並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裝置發生意外事故後,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裝置交還

  乙方使用裝置完畢,要求歸還裝置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裝置以後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___________承租單位(乙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因乙方施工需要,需租甲方的塔機QTZ50型裝置3臺在乙方工地使用,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乙方工程使用完畢,具體計算租金時間以裝置進場除錯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租金,裝置使用完畢之日結束。但乙方必須在工程結束日提前7日通知甲方拆除裝置。否則出租期按乙方通知甲方拆除裝置之日後向後延遲7日。

  二、合同簽訂後,每臺塔吊租金每月按元計算,開始使用和拆除前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三、乙方租金按二個月支付一次,且租期暫定為四個月如不滿四個月按四個月結帳,如超出四個月,按每月每天為計算依據,拆除塔吊時支付第二次租金。延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使用,直至拆除裝置。

  四、裝置所有權歸屬甲方。在租賃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對裝置進行銷售、抵押、轉借、轉租或採取其它侵犯所有權行為,如發現該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裝置進場後,塔機安裝與拆除費用、塔機裝置維修、保養、檢測費於進退場費用內,進退場費用每臺13000元,此款塔吊安裝除錯完後付清。運輸費用及塔吊進場後須安裝新的鋼絲繩已包含。

  六、甲方提供塔機裝置的合格證與手續,供乙方使用,並保證在使用前的塔機安裝除錯正常執行,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原因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承擔相應費用。

  七、甲方在塔吊安裝、拆除、運輸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承擔相應費用。

  八、塔吊在執行過程中如裝置質量出現故障,甲方必須派專人在三小時內給予維修,若維修不及時導致乙方職工窩工,窩工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在月租金中扣除。

  九、以上協議各條款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以下統稱為裝置)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一、機械裝置概況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專案名稱:

  租賃的裝置權限於在________工程使用。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嚴禁在裝置租賃期間將該裝置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裝置扣除稅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裝置在不足月計算。超出________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裝置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裝置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裝置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裝置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________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裝置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裝置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裝置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裝置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執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造成裝置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裝置的安全生產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1.甲方出租給乙方塔吊機臺、型號安裝高度為(需要增加標準節節、附著,標塔為40米(標準節15節)。

  2.塔吊租金單機,按中冶建工裝置租賃指導價格執行330/天。

  3.超高標準節每節按/天計費,附著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計費,附著為鉸接式每道按22元/天計費。

  4.塔機由甲方負責運輸安、拆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塔機(標塔)一次性進、出場和地腳螺栓及辦理取證等費用為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臺。

  5.塔吊超高標準節及附著一次性進、退場按節進、退場運輸費,安裝、拆出人工費)。

  6.建築物附著預埋件由乙方負責製作安裝,如因乙方所埋預埋件出現問題乙方負責,需要甲方重新加工製作,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附著杆件斜長

  7.本合同暫估價為:萬元(標塔部分),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二、租金的結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現金轉賬或支票或銀行轉賬支票。

  2.租金計取時間的確定:塔機從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現場啟用之日開始計算租金,按天(日曆天數)計算租金(手續的完善由甲方辦理專案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塔機使用結束報停,乙方做好塔機拆除的準備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及時核實(若甲方延遲核實,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經雙方簽字認可確定最終的塔機租賃費。

  3.甲方配備滿足標塔使用的新鋼絲繩一付和電纜線,鋼絲繩保證使用3個月,3個月內出現正常使用磨損報廢由甲方負責更換並承擔費用;超過3個月以後鋼絲繩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購買甲方更換。超高塔吊只保證標塔部分鋼絲繩和電纜線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長鋼絲繩和電纜線由乙方自行解決,中途更換乙方購買的鋼絲繩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方每月日前對上月臺班進行結算,乙方並於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塔機租金80%。

  5.塔吊在春節期間扣除停止臺班10天

  三、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基礎圖紙後,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技術資料自行負責

  2.甲方安、拆塔機應編寫施工方案,安、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拆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提供電源到塔機下,配置專用塔機配電箱,並確保電壓380V±5%且三相平衡,否則因用電問題或電壓過低造成的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塔機的基礎定位和安裝方向由乙方負責,塔機在安、拆(維修)過程中,乙方應在現場派人員配合甲方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負責設定地面安全警戒線,並負責安全警戒,禁止與塔機安、拆(維修)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3.若因現場場地侷限、現場塔機定點失誤、塔機安裝方向指定錯誤、或塔機安裝在建築物結構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裝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損失按臺班50%計費,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規安、拆是指吊車能一次性到位,並限用25t汽車吊安、拆,工作時間為兩天,超出25t汽車吊才能安、拆為增加的費用)。

  4.塔機安裝完畢後,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在現場進行安裝驗收並填寫安裝驗收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現場使用時,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未經驗收(檢測)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為便於乙方現場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證專業人員擔任操作工和指揮工,乙方承擔操作工和指揮工管理責任。操作工和指揮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報酬均由乙方負責。

  6.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過程中,因現場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塔機不能使用或停機,收取塔機臺班50%費用,現場每月塔機處於零星使用狀態,應收取正常臺辦費用。

  7.安全責任:甲方負責因塔機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責任,並負責每月組織專業人員對塔機進行一次安全及維修檢查。乙方負責塔機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隨意調整各安全限位裝置,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或通知甲方處理),現場與塔吊無關的人員不得攀爬塔吊,嚴禁無證操作、指揮和違章作業,因乙方操作、指揮不當和違章作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維修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塔吊標準節螺栓、基礎螺栓及裝置執行記錄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組織、監督操作工對螺栓進行日常檢查、緊固和裝置執行記錄的填寫。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簡單故障操作工應及時進行處理,現場無法處理的甲方應及時到場修復,甲方應負責機械結構部分的維修保養,因現場操作失誤造成裝置、配件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收取人工費,自然磨損件由甲方負責。

  9.乙方應保證塔吊基礎周圍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便於雙方對基礎螺栓的檢查和緊固。

  四、合同糾紛解決

  1、經濟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中冶建工集團相關部門

  2.執行合同條款的其他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有關條款處理執行,並賠償壹萬元/臺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塔機租賃期滿,結清一切手續後合同自行作廢。

  七、其他:

  1、塔機在使用期間,結構部分及三大機構若因裝置自身的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因發生機械故障造成停機,在8:00—18:00時間範圍內,超過3小時,扣除半個臺班,超過6小時扣除當日臺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3

  承租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機,使用於甲方承建的工程專案上,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達成下列條款。

  1.所使用機械的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

  1.3結構型別:________

  1.4建築面積:________

  1.5建築高度:________

  2.租用塔式起重機基本資料

  3.租用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甲方書面通知報停為止。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 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機進場或出場的日期。

  4.租金的計算和支付甲乙雙方商定按月租金計算方式收取和以轉賬方式支付租金。

  4.1臺班費按月包乾費 元(包乾費中含租賃發票價),不足月的按日曆日計算,臺班費內含全部修理費、配件費、地腳螺栓、更換起重鋼絲費等費用。

  4.2操作工工資每人每月___________元。

  4.3超高標準節每天___________元(含安裝費)。

  4.4附著每一道包乾費___________元。含方框、起長拉桿,含安裝費。

  4.5塔吊進出場轉運包乾費___________元。含汽車吊費、上下車費,其它輔助費等。

  4.6租金計算的起始時間:機械裝置自完成安裝、檢測合格之次日起計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書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結算

  4.8發生機械故障乙方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每次搶

  修時間不得超過 4 小時,大件維修持續不得超過10 小時,每月累計修理時間不得超過 20 小時,超過部分的時間,甲方可扣減相應時間的租金(按小時計算:日租金除以8小時)。故障維修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暫時停機,停機期間的租賃費按60%計取。

  5.組成合同的檔案

  5.1本合同條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間,雙方就租用塔吊進行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時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並承擔租用期間的保修責任和使用安全責任。

  7.甲方向乙方承諾不違章指揮使用塔吊。

  8.雙方的一般權利義務

  8.1出租方義務

  8.1.1乙方應持有並保持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和能力,按合同約定時間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合格的機械裝置,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和數量,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檔案。

  8.1.2乙方在租賃合同簽訂後 2 天內,向甲方提供租賃塔吊安裝方案、基礎圖、技術要求、對基礎地質情況、開挖深度及有關機械安裝的現場要求。

  8.1.3 甲方基礎挖好後,乙方必須派技術人員到現場安裝地腳螺栓並保證材質符合說明書及安裝要求。

  8.1.4乙方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預埋機械附牆裝臵的錨固預埋件。

  8.1.5乙方應對機械進場、出場、安裝、拆卸、升節、和安裝拆除附著裝臵等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每臺塔式起重機在安裝時,人員至少必須配備8人。乙方要對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作周詳安排,確保機械裝置的運輸、安裝、檢測、進出場等工作順利進行。

  8.1.6起重機械安裝除錯完成,先組織人員自查,並做自檢記錄,再由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三方自檢。符合後報當地有資質檢驗檢測單位,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並負責到安監部辦理使用證。

  8.1.7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塔式起重機的鋼結構(螺栓斷裂、焊縫開裂、銷軸斷、不穿開口銷、開口銷與小帶大掉)等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1.8乙方負責租賃機械的操作、保養、維護工作,負責機械本身技術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裝置的管理,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應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或上崗證書。

  8.1.9乙方應提供技術保障服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達修理現場並儘快排除故障,恢復執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提供技術交底。

  8.1.11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體的安全管理。在機械裝置接受安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指令乙方停機整改,隱患未排除,乙方不得執行。

  8.1.12 在塔式起重機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每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機械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填寫“塔式起重機月檢記錄表”(加蓋鮮章),並交甲方備案;乙方裝置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塔式起重機運轉記錄” 。

  8.1.13塔式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每臺至少配備6人(司機2人,指揮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須按《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66號)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8.2承租方義務

  8.2.1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在乙方專業人員指導下,嚴格按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基礎圖紙製作基礎。保證基礎地質地耐力及基礎砼強度符合技術要求。

  8.2.2甲方應對機組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並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費由乙方人員自理)及備品工具存放條件。

  8.2.3施工現場的總體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對裝置進行安全監督,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違章作業,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

  8.2.4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機械裝置。

  8.2.6任何情況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機械(包括附屬裝置、備件)轉賣、抵債或作為與第三方的擔保物(包括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形式)。

  9.事故處理

  9.1機械裝置發生意外事故後,由乙方負責機械裝置及乙方工作人員的善後處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負責配合其他善後處理和支付工作,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承擔。

  9.2對事故的責任,法律法規或本合同有明確規定的,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相應損失;如果責任不明確或有爭議,經相關部門鑑定後,應根據鑑定結果,劃分責任,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各自責任。

  10.安全生產協議

  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另行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以明確各自在遵守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的權力和義務。安全生產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雙方聯絡人

  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

  甲方指定 為本合同聯絡人,聯絡電話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聯絡人,聯絡電話

  12.違反合同義務的責任

  12.1乙方違約責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雖提供機械裝置,但

  型號、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認為不能適用的,構成違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項解除合同權利的,由乙方賠償甲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機械設

  備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損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間無合理理由停止服務致使機械停工達 天以上的,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甲方

  其他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認為應當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機械租賃關係解除的,不影響其他機械的租賃。

  13.爭議解決

  雙方對合同的履行引發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選擇下面第*條解決。

  13.2.1向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裁決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裁決。

  14.補充條款

  1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工作內容完成費用結清後

  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公章) 出租人:___________(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4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塔式起重機(下稱塔吊)租賃,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號為塔吊臺。租賃期從正常運轉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報停)。乙方租賃起算日期為乙方簽名 。

  二、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價格為________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託甲方派具有專業安裝資質的人員安裝,乙方承擔進場費,出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驗收費計每臺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元。上述費用。甲方應具有塔機合法有效的資料,乙方應做好塔吊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路道和電源等。

  五、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提供相應塔吊的基礎圖。由乙方負責購買基腳螺栓(雙螺帽)和塔吊基礎的施工或租賃,並驗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質量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應做好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說明書進行塔吊的操作和保養。乙方應聘用具有特種作業許可證的塔機駕駛員,塔機不得違章和帶故障執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證效能良好。甲方承擔塔吊的正常磨損和日常維修。甲方在此項工程,每臺塔機提供一根新的主鋼絲繩,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八、乙方不得將甲方塔機租賃,轉讓,抵押。租用結束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結算租金。

  九、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塔機,並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十、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有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5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於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專案建築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_______個月租期的按________________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乙方所委託的安裝公司安裝、除錯完成,並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除錯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後,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託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於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檔案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後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鑑於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於15日曆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後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牆費

  3.3.1、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牆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牆規定長度的附牆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牆規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的附牆費將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範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四、安裝、除錯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託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並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範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除錯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於本合同約定的專案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及省市有關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於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於5米範圍內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引數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範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範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佈置圖、附牆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牆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調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於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範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後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排程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藉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並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引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牆數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裝置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築物特點進行佈置,當附牆距離大於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並出具相應的技術檔案書,以此確定附牆方法及附牆杆件製作,其附牆杆件製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範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誌、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牆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予以回覆(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函件方的預設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於自已範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託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透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後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6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肌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裝置簡介:QTZ63貳臺

  二、裝置使用地點:光谷一路

  三、租賃時間: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10個月。月租29500元(含進出場費、安全、報驗)。甲方原因:(1、腳於架等物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乙方車輛不能進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裝置無法出場,則視同甲方按合同繼續使用乙方裝置,租金連續計算至乙方裝置出場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裝置進場後遲遲不能安裝,則按裝置進場後第七天開始計算租金。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金壹臺每月29500.00元整(貳萬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機工資,租金按月結算。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當日開始計算租金,租金每月結算。停用裝置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認可後租金終止,餘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裝置租用的最後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或甲方匯款憑證為準(以上價格均不含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負責塔機的基礎施工,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報檢。

  1.2租賃期間享受租賃裝置的使用權,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使用。

  1.3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

  1.4維護施工場所正常秩序,保證乙方人員、裝置不受外來侵害,承擔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機損事故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1.5負責操作人員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資。

  1.6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出少量時間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負責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設各所需電源送至裝置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並承擔裝置耗用的電費;

  1.8塔吊安裝、拆除退場時指派一名有經驗人員協調有關事項(並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該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業,附近有高壓線、塔吊位於主幹道上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專家論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協助配合完成資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1向甲方提供裝置基礎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參與裝置基礎定位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應的各種技術資料引數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證。

  2.2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乙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在所租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違約欠款,乙方有權停機,有權提前拆除租賃裝置,並向甲方追索相關經濟損失。

  2.4負責裝置的維護、保養,當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派人修理,2-4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排故。

  2.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並承擔因裝置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的全部責任。

  2.6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7起重裝置進場安裝,拆卸過程中的運輸,吊裝,裝卸人員均由乙方負責,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執行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裝置故障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確保資金支付,否則乙方有權採取各種措施及單方面停機,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須按合同應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滯納金。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報裝、報驗資料。

  七、其他:

  1、裝置租賃期間,甲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計算,可書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機,扣除司機工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裝置轉租給第三方使用。(裝置租賃期跨越春節,乙方減去7天租賃費)。

  2、該專案塔吊報停後.如區安全站要求該塔吊拆本專案腳手架,安全站管理員不在拆卸告知書籤字,則有甲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出現爭議,必須在乙方管轄範圍內的人民法院裁決執行。

  6、各種合同費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場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7

  出租單位:_________(簡稱甲方)

  使用單位: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引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廠編號:_________

  出廠時間:_________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_________起重臂有效長度_________。

  二、塔吊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塔吊僅限於_________市,用於_________工程。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效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文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渭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報裝手續和渭南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有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和批准,並報乙方和監理稽核同意後,並辦理白水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安裝告知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牆預埋件和附牆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5)、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託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並簽訂裝拆、頂升、附牆的公司。

  6)、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效能完好。

  7)、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8)、甲方為該塔吊配備司機(持有證件)6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甲方負責工資,勞資關係與乙方無關。甲方為司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甲方在塔機進場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製作塔機基礎。

  10)、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裝置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渭南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的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影印件,便於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回收。

  12)、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應天數租賃費;若連續3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2倍扣除天數租賃費。

  13)、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並保證裝置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基砼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透過渭南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索和指揮(持證上崗)。並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除等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做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轉、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出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積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裝置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時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並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費用支付

  1、裝置的租賃費按月結算

  2、每月25日前支付租賃費用。

  3、若裝置租賃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結算。

  4、因天雨關係照常計費。

  5、安拆費、進出場費。

  6、塔機檢測費。(甲方負責承擔)

  7、電費由乙方承擔。

  8、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繳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根據有關程式進行裁決。訴訟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各執壹分,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8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六建集團裝置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名稱、型號、技術引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裝置

  名稱裝置型號臂長(米)高度(米)附著次數數月租賃費量配置數量工資

  包乾費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員操作司機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效能依照QTZ5011塔吊效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裝置含附屬部件《安裝拆卸合同》(見附件一)執行。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除錯費用。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及除錯費用按雙方簽訂的《_________》。

  二、租賃裝置用途:

  裝置用於大曌國際二期7#、8#、9#、10#、11#專案。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裝置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除錯檢驗合格並開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於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於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發票。

  2、租賃裝置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收費標準為月租賃費/30天×租賃天數)。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裝置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裝置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除錯驗收合格並開始使用之日為裝置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裝置之日為租賃裝置返還之日。

  3、租賃裝置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裝置及附屬配件,並製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並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釺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訊號工,需持證上崗(操作證影印件交乙方存檔備查)並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裝置經特種裝置檢測中心和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裝置配備的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證件影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裝置操作人員按乙方裝置管理規定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並做記錄,負責裝置進出場籤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籤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裝置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裝置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執行。在工作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乙方在市區應在2小時、郊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裝置施工技術方案(含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等)。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裝置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裝置安裝(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見附件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裝置維修累計超過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於專案部原因致使裝置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築集團有限公司裝置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19

  出租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區工程,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徵得甲方同意後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除錯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牆、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壹萬壹仟元月(包括附牆、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伍仟元。

  4、塔機檢測合格並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乾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後,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後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後,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貳萬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壹萬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後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後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並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佈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裝置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裝置安裝完畢後,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後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裝置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裝置管理制度,對裝置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做好與裝置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並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於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儘可能利用空閒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於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定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紮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裝置基礎及附牆預埋件的預埋,並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佈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紮牢固,由於綁紮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裝置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裝置。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範執行,並由專人負責指揮及排程,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裝置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牆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後,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_________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並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透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後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租賃合同2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租賃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塔吊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生產廠商:山東日月

  二、型號:QTZ5010型

  三、數量:山東日月兩臺

  四、月租賃費:每臺壹萬貳仟元整

  五、安拆費:叄萬伍仟元整(包括運輸、檢測、基礎底座、安拆等費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合理的磨損或消耗標準是:

  (1)各限位系統、電機非人為損失的情況下,是合理的磨損或消耗,一切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2)塔吊塔繩的正常使用磨損是合理磨損,由甲方負責定期更換,如因甲方更換不及時所造成的任何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七、驗收標準:

  1、甲方進場機械應當與本合同如上所述機械的生產廠商、型號、規格相符一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甲方機械進場。因甲方機械時間過長,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電路零部件老化進行更新,達到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害後果都由甲方承擔。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應當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約定的特種裝置塔吊進場應提供的各種手續及資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機械進場,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裝置購銷,租賃和安裝合同(出租單位與安裝單位不同一家時,應有安裝委託書,安裝合同應有出租、安裝、使用三方共同籤認)。

  (2)出租單位的營業執照。

  (3)裝置安裝使用說明書。

  (4)設備註冊登記資料。

  (5)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及安裝人員的上崗資料。

  (6)現場安裝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書(由安裝單位出具)

  (7)安裝人員進場三級教育單、安全技術交底單。

  (8)甲方負責附牆件零部件、地腳預埋、牆鑽孔、頂升及附牆方案。

  (9)事故應急預案。

  (10)安裝單位的安裝自檢表、裝置月檢表、裝置進場驗收單、裝置安裝機構定

  (11)裝置檢驗檢測報告。

  (12)裝置備案、登記資料。

  以上相關資料應有相關部門的印章、影印件也應蓋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把各限位系統進行載荷試驗,達到說明書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後果。

  4、塔身外觀形象、結構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標準,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後果。

  八、甲方將以上裝置租給乙方在安陽市佳田·未來城一期工程12、13#樓使用,乙方租賃甲方裝置期限為捌個月,超出約定租賃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計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裝置由甲方負責安裝、拆卸、運輸、其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九、拆裝費用是叄萬伍仟元整(含機座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裝置進入乙方施工現場,裝置安裝檢測除錯完畢後乙方支付拆裝費用的60%即倆萬壹仟元整,餘款在乙方報停甲方拆機後半月內付清。

  十、裝置租金計費日期按塔吊安裝除錯完畢,經檢測合格能夠正常使用之日起計算,甲乙雙方簽字開出交接計費單,並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以後每個月15號前支付該月上個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該約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說明情況金額推遲兩個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責任合同條款:

  1、甲方交給乙方的本合同約定的塔吊裝置應保證機械完好,能夠達到乙方的正常使用標準,乙方使用完畢歸還甲方時應保證機械完好,甲方應當負責製作

  2、乙方應在終止租賃裝置報停七天前通知甲方,並在30日結清所有費用,若未結清租金,裝置繼續計費。

  3、在安拆過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負責。

  4、在使用期間,甲方負責維護、維修,保證裝置正常使用。如維修,停機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總成部分維修時間不能超過72小時,超過日期扣減日租金費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誤乙方工期,則後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裝置管理使用期間必須按照建設部提升起重機械使用操作規程《十不準》使用,嚴禁違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塔吊質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因不可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十二、此裝置拆裝租用過程期間,雙方必須按照協議條款執行,加強安全管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相互通融諒解解決,如果該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約定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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