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起訴書(精選7篇)

女方離婚起訴書

  女方離婚起訴書(精選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越來越多的事務會去使用起訴書,起訴書的格式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單位)的基本情況、案由和案件的審查過程、案件事實、證據、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尾部七個部分組成。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起訴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女方離婚起訴書(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女方離婚起訴書1

  原告:____

  被告:____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週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____判歸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元給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____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要特別指出該法定離婚情形:被告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並詳細列明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並無限定,但不宜過於繁瑣。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2

  原告:xxx,女,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電話:xxxxxxx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電話:xxxxxxx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xxx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xx年x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xx月xx日到xx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xx年xx月xx日生下兒子xxx。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一樣,尤其是被告有十分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期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可是,累了,僅有自我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我照顧自我;受了委屈,沒人能夠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景,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悲痛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一樣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xxx一向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向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堅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絡,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3

  原告:xxx,女,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電話:xxxxxxx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電話:xxxxxxx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准予原、被告離婚;

  2、判決婚生子女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存款元;位於的房屋一套;號機動車一輛;

  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原、被告經人介紹開始戀愛自由戀愛,年月日,在民政局辦理登記結婚。年月日,婚生一子女,取名xxx。由於雙方婚前瞭解不夠,婚後因性格不合,她總是不滿足,整天就明白打麻將,(被告有家庭xxxx等行為,原告曾向公安機關報警,並住院治療傷情;雙方分居年個月;被告有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雙方婚後共同財產有:存款元;位於的房屋一套;號機動車一輛。所以,原告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離婚,原告撫養孩子、被告支付撫養費,並分割共同財產,懇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4

  原告: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xxx,聯絡電話:xxxxx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xxx。聯絡電話:xxxxx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經人介紹於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於xx年xx月xx日生育長子xx,於xx年xx月xx日生育次子xx,現都已成年。結婚後,生活中能夠相互扶持,生育了兩個兒子,可以說的上生活美滿,但是最近五、六年開始,被告經常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最嚴重的一次,被告賭博玩到九點,原告囑咐被告回家休息,結果被告就扇原告耳光,甚至還要拿摟勾準備打我,被旁邊一起玩的人攔住了,原告便去市裡面打了一個月工,被告說好話又把原告勸了回去。原告也為了孩子能夠好好學習,便又和被告過了下去。但是到今年,被告更加變本加厲,拿著一大塊水泥磚頭砸到原告後背,還聲稱說最好砸癱瘓了,鄰居都每人敢拉架。原告認為,現在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

  另外,原、被告位於XXX的房屋被依法拆除,共分配了一套房屋,位於XXX苑休息棟休息單元1401號房屋。被告在家還說原告

  想離婚就去起訴,房子也不給原告分。

  原告無奈之下才起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大同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5

  原告:王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XXXXXX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

  被告:李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XXXXXX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請求將雙方婚生女李X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XXXX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3、請求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共計價值XXXX元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4、請求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XXXX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XXXX年初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XXXX年XX月XX日在XX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為"XXXXXXXXX",隨後雙方在父母及親友的操辦下按民間習俗舉行了婚禮,並於XXXX年XX月XX日生育了女兒李X。目前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房子、車子及共同存款共計XXXX元,無共同債務。

  原告與被告結婚以來,由於被告不關心原告甚至毆打原告,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原告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一、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符合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條件

  1、被告的家庭暴力行為深深傷害了原告,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XXXX年XX月XX日,被告在面對原告關於第三者的質問時,竟然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對原告進行毆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傷後,原告在大理醫學院附屬醫院做了鼓膜修補手術(有醫院的病歷證明),之後留下嚴重的後遺症,至今經常會耳內疼痛、聽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發的頭痛,給原告的生活帶來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創傷。

  XXXX年XX月,這次事件發生後不到一個月,被告又動手打過原告一次。婚後幾年間,被告經常找各種藉口與原告吵鬧,有時甚至會深夜兩三點將原告從熟睡中拉起來吵鬧。幾年來,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膽中度過,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原被告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1)XXXX年初原告懷孕之後,因妊娠反應大,身體無法適應,被告讓原告辭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務。孩子出生前一個月,被告不顧原告的反對,對其置之不理,讓原告獨自生活,這期間是原告的母親來陪伴和照顧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後不到一個月時,原告因膽結石病情嚴重住院一週,醫生建議立即手術,因考慮要給孩子餵奶並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雙方商量等孩子三、四歲時再做手術。之後原告經常在深夜發病,發作時疼痛劇烈,嚴重時無法站立,需要有人陪護才能去醫院就診。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說明,不能讓原告一個人留在家中,要是病發時沒人陪我去醫院,可被告根本不理會。這兩年間,原告發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醫院時,被告總是罵罵咧咧,原告只好一個人去醫院就診。

  (3)原告聽從被告的安排,近兩年一直在家帶孩子,做家務,沒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經常罵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們為此經常吵架,孩子出生幾月後至今,原告已經找過好幾份工作,但被告卻百般阻攔。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強行將我留在大理後,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卻回來和我大吵大鬧,並提出要和我離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顧孩子。

  (4)結婚以後,原告提議隔兩年回孃家過次春節,眾所周知,這是探望父母的傳統節日,可結婚以來被告從未陪我回老家過過春節和中秋節,我們因諸類情況也引發多次吵架。

  二、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並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清單附後)

  鑑於被告對原告實行家庭暴力,屬於過錯方,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照顧無過錯方及照顧女方的原則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此外,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

  三、請求將雙方婚生女XXX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XXXX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由於原告具備以下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有利條件,懇請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之規定,將婚生女李X判歸原告撫養,理由如下:

  1、婚生子XXX還未滿兩週歲;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親照看,熟悉她的生活習慣;

  3、原告是大專學歷,被告是小學學歷,原告對孩子有更好的撫養和能力;

  4、被告的工作性質經常出差且經常應酬,沒有時間照顧孩子,而原告的工作則固定在一個城市,有時間照顧孩子;

  5、被告有吸菸、喝酒、賭博的'習慣,並且煙癮及大,每天自己一人要抽兩至三包煙,對孩子的成長極其不利

  關於孩子的撫撫育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X%承擔,即每月XXXX元。

  綜上所述,由於被告的所作所為,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恩已斷、情已絕,已無和好可能。原告無奈,只有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主持公道,判如訴請。

  此呈

XXX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XX

  XXXX年XX月XX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6

  原告:XX,女,19XX年X月XX日生,個體業者,住址:XX市XX街XXX號

  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個體業者,住址:XX市XX街XXX號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財產遼GTXXXX計程車的出賣款總計120000元。

  事實與理由:

  本案原、被告雙方於XXXX年X月XX日結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遼GTXXXX計程車從事經營活動。後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願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佔有使用。原、被告於XXXX年X月XX日離婚後,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解決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並拒絕提供該車的下落。原告對此產生懷疑經多方瞭解,才得知被告在離婚的前一天就私下變賣了該車。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遼XXXX計程車出賣款。故訴於貴院,請支援訴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

  XXXX年X月XX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7

  原告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XX市XXX路XXX號,電話:XXX

  被告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XX市XXX路XXX號,電話:XXX

  訴訟請求:

  1.請依法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XXX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XXX元人民幣。

  3.婚前和婚後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請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給付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XXX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經人介紹相識並戀愛,雙方於X年X月自願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X年X月生一子取名為XXX。但自X年起,被告常常藉口加班或應酬夜不歸宿,後原告從被告的同事XXX處得知被告與其單位的女同事XXX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原告到被告的單位找該女同事XXX核實此情況,XXX當面予以承認。原告對被告進行規勸要求其斷絕與XXX的不正當男女關係,被告不但不聽從勸告,且於XXXX年X月從家裡搬出與XXX同居至今。以上事實有XXX寫給被告的書信、被告的同事XXX的證言、鄰居XXX的證言為證。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人: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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