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發展中心制度(精選13篇)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
制度的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精選13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師發展中心制度(精選1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1
1、教育技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教師發展中心作為學校教師發展中心的延伸與補充,透過在中心內部開展入職培訓、崗位培訓、教學改革、研究交流、諮詢服務等活動,達到提升所有教職員工在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能力,促進員工個人和中心整體的協調發展。
2、教師發展中心設主任一名,成員為教育技術中心所有教職員工。
3、現階段教師發展中心擬開展以下活動。
4、政治思想與師德師風教育
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國家與地方各類教育法律法規的要求,把師德師風建設與提高教職員工思想政治素質相結合,積極倡導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的新風尚。
5、崗位培訓與職稱提高
全體教職工需根據自身崗位和職業發展要求,積極主動參加各種校內及校外的在職進修、培訓,教師發展中心將在資訊保安與網路技術、智慧校園與資料管理、網路化教學與微課製作等方面重點予以支援;組織中心內部的資訊科技培訓,並在適當的時候開展全校性的資訊科技培訓;對新入職的員工,教師發展中心應根據其崗位要求,制定相應培訓計劃並指導執行;協助各業務部門組織崗位技能方面的培訓與講座。
6、教研與科研
積極組織中心員工申報、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專案;積極組織員工開展中心自立課題研究;邀請國內外專家為中心全體員工做資訊科技及教育教學等方面的講座。
7、教育技術中心自立課題的組織與申報
申請立項時間為每年8月至10月,教師發展中心對課題進行初審後提交教育技術中心領導小組審批,批准後即為中心立項。中心專案的申報及結題要求參見“教育技術中心立項暫行規定”。
8、校外培訓
支援教師赴校外進行訪問研修,包括學術進修、參觀考察、合作研究、教學培訓、能力拓展等。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教師發展中心確認後報教育技術中心領導,堅持德才兼備、業務突出、學術作風嚴謹的優秀教職員工優先。
9、服務與支援
教師發展中心認真瞭解員工個人發展與其崗位技能的需求,幫助其制定相應職業發展規劃;總結教師發展工作,協調中心資源,為全體員工發展提供理論、政策、經驗等支援。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2
1.中心人員應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活動,準時出席,認真學習,做好必要的記錄。因故不能參加學習的,應事先請假,每次學習做好出缺勤記載。年度彙總,適時公佈。
2.原則上每月固定一天為中心人員政治、業務學習活動日,會議由主任室主持,各室部負責人交流工作或學習體會,分管領導點評。
3.中心人員在參加集體學習的同時,還要利用空餘時間進行自學。寫好學習心得,在一定範圍內分享、交流。
4.中心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由黨支部和辦公室共同負責。要加強對中心人員政治學習的管理,要做到有計劃地進行,科學地安排。要採用多種方式,創新多樣形式,積極開展業務學習活動。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3
1.中心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中心作息制度。
2.上班期間,認真工作,一絲不苟,主動、及時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3.碰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彙報、請示,不要隨意處理。遇有緊急事件,來不及彙報、請示的,應果斷處理,但事後必須要向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彙報。
4.在辦公期間要自覺遵守紀律,不擅自外出,不隨意串崗,注意維護自身的形象及中心的形象。
5.樹立為基層服務的思想,對基層急需解決的問題要抓緊時間,及時解決。
6.樹立艱苦奮鬥的`觀念,厲行節約,勤儉辦公。
7.對群眾來訪應熱情接待,妥善處理。在職權範圍內能解決的就解決,根據政策規定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重大問題或疑難問題報分管副主任、主任,再研究處理的辦法。
8.建立主任接待來訪制度和室部值班制度,原則上保證有一人在崗。
9.上班時間不得從事娛樂活動(如打撲克、下棋或上網玩遊戲、炒股等)。
10.嚴禁用集體財務辦私事。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4
1.中心工作人員要具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認真遵守中心出勤制度,力爭出滿勤。辦公室負責做好每月的出勤統計工作,適時公佈。
2.全體人員要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事假實行事前請假制度。半天以內向部門領導請假,1天以上還須向主任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還須再向局職能科室報備。
4.病假憑醫院證明請假,並需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分管主任或主任。
5.上班期間因事外出,應向辦公室說明去向。部門人員去向事前必須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去向必須向分管副主任報告。主任或副主任外出去向,應告知辦公室。
6.因工作繁忙,遇有特殊情況或臨時突擊工作需加班的,中心人員應無條件服從,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任務。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加班人填寫加班申報表,機關人員簽字確認交辦公室留存。一般情況下,加班地點在辦公室,加班當日到辦公室簽到。辦公室每月統計公佈。
7.外出或下基層回單位已過下午下班時間的,原則上要到單位檢查有無待處理工作。
8.工作日實行部門值班制度,各部門必須保證有一人在辦公室值班,便於接待和及時處理有關問題。每月值班安排表交辦公室彙總、公佈。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5
1.中心全體人員要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使用期較長的全部資產登記入賬。賬簿一式三份,使用人、辦公室、有關科室(管理人員)各執一份。
2.實行使用分級管理責任制。確定專人保管。已在各室部的辦公用資產由各室部保管,並登記造冊。辦公室負責對各室部辦公資產管理的督促檢查。
3.中心資產的更新、添置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和印製各種材料可直接交辦公室辦理;500元以上的裝置添置需請示分管副主任,並辦理經費列支手續後交辦公室辦理,5000元以上的裝置添置由主任提交主任會議研究後辦理經費列支審批手續,由辦公室負責去政府採購中心辦理。
4.本中心資產限於本中心使用,不得外借,必須外借或對外服務時,需經主任批准,辦理借用、歸還、驗收手續,並收取一定費用。勤檢查,勤保養,盡力延長有關裝置資產的使用壽命。加強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切斷相關電源,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正常報損、報廢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由保管科室提出報損報廢申請,說明理由,經主任鑑定、審批,同意報損、報廢的給予銷賬,並妥善處理,不得任意廢棄或不合理低價處理和變相私分。
5.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對本中心公有資產、裝置,一年至少盤點、檢查一次。對保管好的給予表揚、獎勵,對保管差的,特別是因不負責或不遵守操作規程而造成人為損壞和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6.中心工作人員領用時必須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手續私自使用,產生費用由個人承擔,如產生裝置、設施故障、損失,按實賠償。部門專人保管人員變動報辦公室。保管人員變動時,及時辦好資產保管交接手續。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6
1.根據經過批准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分月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定各種會計賬冊,並區別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並彙報本中心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中心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透過對各戶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稽核,及時發現和制止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範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資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中心)資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中心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
5.負責按期編制、彙總和報送本中心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教師發展中心主任室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准,不得對外公佈各種會計資料。
7.易耗、常備物品的添置,由辦公室專人負責採購、分發。各部門提前告知辦公室,填寫申購單,經分管領導批准後購置。
8.堅決執行上級政府、部門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式和經費報銷程式。財務報支實行扎口管理。差旅及其它費用的報支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應由中心分管主任和主任同時簽字,方可報支,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式不規範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後才予報支。
9.根據合規的原始憑證,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0.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餘額控制在規定範圍內,定期核對現金餘額。
11.按規定程式處理並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12.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等。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准程式,辦理領取和登出手續。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7
1.網路教室是現代化教育管理的重要設施,由中心電教部專人負責,嚴格管理。
2..保持網路教室的清潔衛生,做到窗明几淨,地板乾淨,機件整潔。
3.網路教室內固定資產登記入冊。
4.使用後檢查電源,離開電腦,切斷電源,有防火措施,防水、防電、避光,保持室內正常溫度,門窗關好。
5.做好消毒工作,防止病毒侵蝕軟體。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安裝軟體。
6.愛護設施裝置,如有人為損壞,則需原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8
1.研訓室供中心培訓、教學和活動使用,做到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提高使用效率。
2.研訓室所有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裝置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
3.室內佈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序,方便教學。做到定時打掃,保持地面、牆壁、桌凳、器材清潔,環境整潔美觀。
4.使用研訓教室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使用結束後,要將各項器材整理好,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
5.使用後,管理人員必須清查各教學裝置儀器使用情況,填寫臺帳。
6.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黴等措施。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9
1.網路平臺的維護和管理由資訊部、辦公室專人負責,實現定人、定崗負責制。
2.周、月工作安排、相關檔案釋出及最新工作動態、報道新聞等內容,必須經由各部專人審讀後,由網管員統一上傳,維護網站的正常運轉和健康有序。
3.網管員負責網站的日常維護和更新,負責網站的後臺維護,保證網站的正常執行。如出現問題,應在最短時間內將網站恢復至正常狀態。網站運轉中其他操作人員如有問題,請諮詢網站管理員。
4.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網路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網路,情節嚴重者,提交有關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3)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4)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5.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掌握操作規程,按程式要求規範操作。
(1)上班時間嚴禁在計算機上玩遊戲,看電影等。
(2)正確開機和關機。開機時,先開外設(顯示器、印表機等),再開主機;關機時,應先行退出應用系統和關閉作業系統,再關主機和外設。
(3)計算機裝置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包括氣味、冒煙與過燙)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拔掉電源插頭,及時請計算機管理人員檢查或維修。
(4)計算機在操作過程中嚴禁晃動和搬移。不能在計算機上放置物品。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10
1.中心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實行申報制度:憑外出學習考察活動通知或邀請函,填寫申報表呈各部門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後。交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批示(超過一天須報主任同意)。經同意外出的申報表交辦公室留存,填寫外出請假單。工作人員外出前應安排好工作後方可外出。
2.中心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要遵守紀律,保持良好形象。
3.學習考察結束,應及時回到單位辦理銷假手續,辦理相關費用報銷手續
4.凡未經報批私自外出,一律視作曠工,按有關條例嚴肅處理。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11
1.教師發展中心的印鑑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託他人代管、代用,實行管理責任負責制。
2.需要使用印章的經辦人應在部門負責人審閱簽名後,連同需蓋印章的檔案、證書、證明等送主任室審批簽發後,到辦公室由專人加蓋公章。
3.使用印章一般在中心辦公室內,嚴禁攜帶公章出外使用;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文書和空白便條等處加蓋公章。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一律自負。
4.管理人員如遇特殊情況外出,事先必須將印章移交由領導指定人員暫為代管並使用,做好交接手續。臨時保管人員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員的職責。
5.保管的印章有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12
1.中心各類檔案分處室由專人管理。各處室管理的檔案資料必須定期上交中心檔案室,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藉故截留扣壓。
2.中心檔案室管理人員必須按照立卷、歸檔、庫藏的規範要求,及時做好檔案收集整理工作,編制好檔案檢索工具。
3.積極發揮檔案資料作用,查閱檔案須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在指定地點查閱,檔案一般不外借。
4.檔案室必須配備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盜、防蛀等設施。
5.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杜絕洩密、失密事故的發生。
教師發展中心制度13
1.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
(1)不在非保密筆記上記錄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2)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有線、無線通訊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秘密。
(3)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及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
(4)不在私人通訊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講演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5)不在涉外活動和接收記者採訪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2.妥善保管秘密檔案和資料。
(1)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檔案和資料。
(2)不擅自複製、摘抄、銷燬或私自留存秘密檔案和資料。
(3)不攜帶秘密檔案和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活動。
(4)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檔案和資料。
3.做好中心有關資訊保安保密工作。不在不當場所洩露中心有關不宜公開的人事、考試、評比等管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