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生平

王安石的生平

  王安石父親為王益,於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曾考中進士第四名,去縣當知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十九歲前的王安石隨父四處遊歷,接觸社會現實,深深瞭解民間疾苦。嘉祐二年(1057年),任常州(今江蘇省常州縣)太守,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嘉祐三年十月下旬,被召回京。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萬言書針砭時弊、要求改革,“因天下之力以失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嘉祐五年(1060年),為三司度支判官,“聞者莫不喜悅,”。熙寧變法時,王安石提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1]。1069年宋神宗時,王安石任參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法。1070年升任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熙寧五年(1072年)八月,派秦鳳路沿邊安撫使王韶用兵西夏,發動 “熙河戰役”,收復了河(青海省東北部)失土。對外戰爭轉敗為勝。

  由於新法中關於土地改革影響到地主與相關的官僚,變法遭到他們的強烈抵制,在民間由於改革推行難度大,反而對一般民眾的生活產生不利影響,又遭到知識分子的敵視。司馬光去信叫王安石不要一意孤行,停止變法。王安石在回信中說:“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宋史》上說:“於是呂公著、韓維,王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慈聖、宣仁兩太后也在宋神宗前哭說:“王安石亂天下。”使得他在民間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年、1076年兩次被罷免職務。宋神宗死後,原反對派司馬光(曾因與王安石政見相左而被排擠)任宰相,幾乎廢除了所有法案。變法失敗後,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元祐元年,王安石在江寧府的'半山園去世,皇帝趙追贈王安石為太傅,並命中書舍人蘇軾寫《王安石贈太傅》的“制詞”。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裡唯一沒有遭逢貶謫他處命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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