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周頌·清廟之什·烈文
詩經·周頌·清廟之什·烈文
原文:
烈文闢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子孫保之。無封於爾邦,維王其崇之。
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譯文
文德武功兼備的諸侯,以賜福享受助祭殊榮。
我蒙受你們無邊恩惠,子孫萬代將受用無窮。
你們治國不要造罪,便會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輩建立的功業,繼承發揚無愧列祖列宗。
與人無爭與世無爭,四方悅服競相遵從。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諸侯效法蔚然成風。
牢記先王楷模萬世傳頌。
註釋
⑴烈:光明。文:文德。闢公:諸侯。
⑵錫(cì):賜。茲:此。祉(zhǐ):福。
⑶封:大。:累,罪惡。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敘”,業。皇:美。
⑺競:爭。維:於。
⑻訓:導。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辟:眾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鑑賞: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撫與約束之意分為兩層:前四句和後九句。前四句是以讚揚諸侯的赫赫功績來達到安撫的目的。這種讚揚可以說於極至:不僅賜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無窮。助祭的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來助祭本身就是一種殊榮,而祭祀時周王肯定其功績,感謝其為建立、鞏固周政權所作的努力,使諸侯在祭壇前如英雄受勳,榮耀非常,對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後九句的指令、訓戒,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裡所正的君臣名分,與《烈文》所表達的'完全一致。後者雖然沒有點出“君臣”二字,含意卻更加深刻:諸侯的功績再大,也不過是盡臣子的本分而已,並且仍要一如既往這麼做下去;周王的號令諸侯,乃是行君臨天下的威權,並將綿延至子孫萬代。
《烈文》的巧妙構思可說是天衣無縫:前四句的讚揚,使後九句的訓戒變得樂於接受;後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諸侯已建的功業只不過是效忠周王室的一個開端。如果要尋找行文簡潔、構思巧妙、含義深刻的作品,閱讀《周頌》中《烈文》這樣的短篇,讀者大致不會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