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周頌·清廟之什·烈文

詩經·周頌·清廟之什·烈文

  原文:

  烈文闢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子孫保之。無封於爾邦,維王其崇之。

  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譯文

  文德武功兼備的諸侯,以賜福享受助祭殊榮。

  我蒙受你們無邊恩惠,子孫萬代將受用無窮。

  你們治國不要造罪,便會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輩建立的功業,繼承發揚無愧列祖列宗。

  與人無爭與世無爭,四方悅服競相遵從。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諸侯效法蔚然成風。

  牢記先王楷模萬世傳頌。

  註釋

  ⑴烈:光明。文:文德。闢公:諸侯。

  ⑵錫(cì):賜。茲:此。祉(zhǐ):福。

  ⑶封:大。:累,罪惡。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敘”,業。皇:美。

  ⑺競:爭。維:於。

  ⑻訓:導。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辟:眾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鑑賞: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撫與約束之意分為兩層:前四句和後九句。前四句是以讚揚諸侯的赫赫功績來達到安撫的目的。這種讚揚可以說於極至:不僅賜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無窮。助祭的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來助祭本身就是一種殊榮,而祭祀時周王肯定其功績,感謝其為建立、鞏固周政權所作的努力,使諸侯在祭壇前如英雄受勳,榮耀非常,對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後九句的指令、訓戒,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裡所正的君臣名分,與《烈文》所表達的'完全一致。後者雖然沒有點出“君臣”二字,含意卻更加深刻:諸侯的功績再大,也不過是盡臣子的本分而已,並且仍要一如既往這麼做下去;周王的號令諸侯,乃是行君臨天下的威權,並將綿延至子孫萬代。

  《烈文》的巧妙構思可說是天衣無縫:前四句的讚揚,使後九句的訓戒變得樂於接受;後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諸侯已建的功業只不過是效忠周王室的一個開端。如果要尋找行文簡潔、構思巧妙、含義深刻的作品,閱讀《周頌》中《烈文》這樣的短篇,讀者大致不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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