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音響租賃協議書
燈光音響租賃協議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租賃方:(以下簡稱甲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裝置:
乙方為甲方提供燈光音響租賃服務,此次活動為 天(不含設
備安裝時間)週期,乙方(□提供 /□不提供 )燈光師和調音師,
並服從甲方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支援人。裝置晚間放在甲方提供的房
間內。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乙方所列裝置清單為合同的有效
附件)。
二、租用時間:自月日至
三、租用地點: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於年月日時,將上述裝置(□運送 /□不運送 )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在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裝置過程中,乙方同時(□增派
)技術人員進行後續現場除錯。
2、此次裝置租賃總費用為:(大寫)(不含稅)。
3、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一現金或支票向乙方提前支付設
備租賃訂金¥ 元(大寫) 。
演出結束後甲方3日內將尾款¥ 支付給乙方。
4、以上協議租賃期內如增加場次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解決。
五、責任、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後,甲方退訂,乙方扣留預付款,作為甲方違約金。若雙方交付定金後,乙方不能提供相關器械裝置,甲方有權要求返還1.5倍訂金。
2、如遇甲方認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3、在演出進行中,因停電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活動不能進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足夠聲壓級的專業音響裝置及足夠功率的燈光裝置。‘。
5、甲方負責演出安保,如因人為因素造成的安全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因裝置原因造成演出中斷,乙方將承擔相應責任。
7、若為多天活動,裝置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乙雙方協商裝置保管。(此條款不適用於一天的租賃活動)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租賃方:(簽章)電話:
承租方:(簽章)銀川楚茜廣告慶典有限公司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