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方式探索論文
非公有制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方式探索論文
目前,國家從宏觀財務管理的角度已經或正在進行著各種探索,擇其要者可包括:對行政和事業單位的會計委派制、對國有大型企業派駐財務總監或監事會、實施政府採購等等。這些做法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均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那麼對於為數不鮮的非公有制企業集團而言,能否從集眾人智慧結晶的國家宏觀財務管理模式中汲取有益的營養,並藉此來提高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水平呢?
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派駐財務總監製度
對由集團投資控股的各子公司實行派駐財務總監的制度,該制度的要點包括如下幾點:
第一、 派駐的財務總監由集團董事長和總會計師雙重認可方能生效。其中,前者負責考核被派駐人員對集團事業的忠誠度,後者負責考核被派駐人員的業務勝任能力。按此方式產生的財務總監,一方面避免了受被投資企業行政管理當局左右,另一方面保證了以較強的責任心和業務能力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有效的財務監督,藉此維護集團作為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 派駐財務總監的工資及相關福利待遇由集團總部解決。此舉從利益機制上切斷了派駐的財務總監與被投資企業之間的聯絡,確保派駐的財務總監從內在的動力上全力維護集團的利益。
第三、 派駐的財務總監作為被投資企業的員工,應全力配合該企業管理當局做好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被投資企業管理層發出的指令。此舉,一方面保證了被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使得財務總監能真正參與到被投資企業的日常活動中去,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將不良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被投資企業實施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制度
實施這項制度,一方面節省了集團設定內部審計機構的人員費用;另一方面提高了審計結論的科學性,避免了設定內部審計機構所可能產生的人際關係緊張或審計結論失真。
在實施這一制度的過程中,由集團總會計師組織必要的人力資源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論進行適當的複核,進而透過相應的委託條款,從機制上督促會計師事務所認真履行審計程式、確保審計結論的科學合理。對於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中所發現的問題採取區別對待、按責論處的原則。
其中,對於收、支不合理的事項,由被投資企業的管理層負主要責任、財務總監負相應責任;對會計憑證和帳務處理程式不合法的事項,由財務總監負全責。年度終了時,將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論作為財務總監全年政績考核的主要依據,並據此由集團給予相應的獎勵或懲罰。
實施由集團行政部進行辦公用品統一採購制度
採用這項制度時,由各被投資公司提出辦公用品採購計劃,按期上報集團行政部,由集團行政部統一安排採購。這樣,一方面由於批次採購可以相應的降低採購成本;另一方面可由集團行政部進行各公司之間的.橫向比較,杜絕不必要的浪費現象,同時有利於制定出各公司辦公性費用的合理限額。
實施被投資公司管理層的激勵機制
為了充分發揮被投資企業管理層的積極性,集團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層實施了有效的激勵機制。該激勵機制規定,集團投資的各控股企業年終實現的淨利潤到達年初確立的目標時,按所實現的淨利潤的10%獎勵各該管理層,並實行上不封頂的原則。如果集團投資控股的企業沒有達到年初確立的目標,各該公司的管理層成員只能得到正常的月份工資,如果年終所實現的淨利潤與年初確立的目標過大,各該管理層則面臨全員“下崗”的危險。由於集團在平時實施了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確保了各被投資公司所實現利潤的準確性,從而真正促使各被投資公司的管理層全心全意煉就“內功”,弄虛作假者根本沒有存在的土壤。當然在實施該機制時,關鍵問題是年初淨利潤目標的制定,對此集團公司以董事或股東的身份,透過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方式與管理層以討價還價的方式經過雙向選擇來確立,並透過承包責任狀的方式予以簽定。責任狀簽定後必須予以堅決執行。
在保證各被投資公司資金需要的前提下,由集團財務部統一排程資金,確保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資金如同企業的血液,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對於大型的企業集團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在保證各公司正常資金需要的前提下,由集團財務部統一排程資金不失為明智之舉。為了發揮創造資金和使用資金兩方面積極性,集團財務部採取了內部模擬記息的方式,對創造剩餘資金的公司予以激勵,對使用資金的公司予以相應的約束,以確保資金真正能發揮效益。與此相配合集團公司將各被投資公司創造現金流量的能力也作為考核管理層業績的依據之一。
據筆者所知,由於某集團採用了上述科學的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體制,並透過合理的具有內部牽制性質的制衡機制做保證,該集團各條戰線全年實現的利潤可達到3億元人民幣。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該公司所採取的財務管理方式與國家目前所試行的各項宏觀財務管理措施有驚人的相似之處,但願非公有制企業集團的老闆們能從中領會出“道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