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交禮儀的禮賓通則

關於外交禮儀的禮賓通則

  概括來說,目前世界流行的接待通則主要有以下:

  維護形象。在交往活動中,每一名相關人員的一言一行,往往代表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地區、一個城市的形象,若是對自我形象毫不修飾,不但難言對交往物件的尊重,而且亦屬失禮行為。所以我們不論是領導幹部還是接待人員在公務活動中,都應時時刻刻注重個人言談舉止、服飾儀容,不可蓬頭垢面、不修邊幅。

  不卑不亢。這是事關國格、人格的'大是大非問題,不卑不亢同等重要,不可偏廢。既不畏懼自卑、低三下四,又不自大狂傲、放肆囂張,而要堂堂正正、坦誠樂觀、豁達開朗、從容不迫、落落大方、一視同仁。

  求同存異。求同就是遵守國際慣例,取得共識、便於溝通、避免周折;存異就是注意“個性”;瞭解具體交往物件的禮儀習俗禁忌,並予以尊重。

  入鄉隨俗。當自己身為東道主時,通常講究“主隨客便”;當自己充當客人時,則又講究“客隨主便”。接待人員必須充分地瞭解交往物件的風俗習慣,無條件地加以尊重,不可少見多怪、妄加非議。

  信守約定。在一切公務接待活動中,都必須認真而嚴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諾,說話務必算數,許諾一定要兌現,約會必須準時。萬一由於難以抗拒的因素而失約,必須儘早向有關各方通報,如實解釋,鄭重致歉,主動承擔損失。

  熱情有度。待人接物熱情友好要注意分寸,過猶不及。比如與人交往的距離就分4種:一是私人距離,又叫“親密距離”,小於0.5米,僅適用於家人、戀人和至交;二是社交距離,又稱“常規距離”,介於0.5米至1.5米之間,適用於一般交際應酬;三是禮儀距離,又稱“敬人距離”,介於1.5米至3米之間,適用於會議、演講、慶典、儀式以及接見;四是公共距離,又叫“有距離的距離”,超過3米開外,適用於在公共場所同陌生人相處。

  不必過謙。在交往活動中涉及自我評價時,雖然不應該自吹自擂、自我標榜、一味抬高自己,但也不要妄自菲薄、自我貶低、自輕自賤、過度謙虛客套。

  不宜先為。在交往活動中,面對自己一時難以應付、舉棋不定,或者不知道到底怎樣做才好時,如有可能,最明智的做法,是儘量不要急於採取行動,尤其不要急於搶先,冒昧行事。

  尊重隱私。凡涉及客人收入支出、年齡大小、戀愛婚姻、身體健康、家庭地址、個人經歷、信仰政見、所忙何事等等,皆屬個人隱私,要避免與對方交談時涉及這些“隱私權”。

  女士優先。在一切社交場合,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義務主動自覺地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去尊重、照顧、體諒、關心、保護婦女,並且還要想方設法,盡心竭力地去為婦女排憂解難。這並不代表女性是弱者,而是象尊重母親一樣尊重女性。

  愛護環境。不可毀損自然環境,不可虐待動物,不可損壞公物,不可亂堆亂掛私人物品。不可亂扔亂丟廢棄物品,不可隨地吐痰,不可到處隨意吸菸,不可任意製造噪聲。

  以右為尊。在各種型別的對外交往中,大到政治磋商、商務往來、文化交流,小到私人接觸、社交應酬,但凡有必要確定並排列主次尊卑時,“以右為尊”都是普遍適用的,以右為上、以左為下,以右為尊、以左為卑,就肯定不會失敬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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