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是什麼的優秀論文

語文是什麼的優秀論文

  篇一:語文是什麼

  “語文”是語文教育的一個根本概念。透過對“語文”不同解釋的分析得出一個共識:語文是一個整體,它包含“語”和“文”兩方面。但是這個共識自身有矛盾——語文既然是一個整體,就要把它當作一個整體來認識,而不能再分為“語”和“文”兩部分來認識。

  我認為:語文是作為主體的個人運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的對客觀存在的認知;個人運用漢語言和漢文字表達出來的對客觀存在的認知是漢語文。

  我對語文的定義有這樣幾層含義:第一、語文的本質是個人對客觀存在的認知;第二、語文和其他文化區別的標誌是語言文字;第三、語文就是言語,但又不完全等同於言語;第四、語言文字是社會的,而語文卻是個人的,它具有非常強的個體性。

  關鍵詞:語文漢語文語言文字言語文化

  語文是什麼?這是語文教育的一個根本性的概念問題。中國古代沒有獨立的語文課程;清朝末年,語文課程從多學科的融合中分化出來;1949年前,課程名稱使用過中國文字、國文、國語;直至1949年後,才這正式使用“語文”這個名稱。名稱雖定,但大家對它的理解卻很不一致。請看大家對“語文”的不同解釋。

  1、追根溯源,對“語文”這一概念解釋最權威的當數葉聖陶先生。他曾經做過說明:“什麼叫語文?平常說的話叫口頭語言,寫到紙面上叫書面語言。語就是口頭語言,文就是書面語。把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連在一起說,就叫語文。”“‘語文’一名,始用於1949年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選用中小學課本之時,彼時同人之意,以為口頭為‘語’,書面為‘文’,文字於語,不可偏指,故合言之。??其後有人釋為‘語言’、‘文字’,有人釋為‘語言’、‘文學’,

  皆非立名之原意。第二種解釋與原意近,惟‘文’字含義較文學為廣,緣書面之‘文’不盡屬於文學也。課本中有文學作品,有非文學之各體文章,可以證之。第一種解釋之‘文字’,如理解成成篇之書面語,則亦與原意合矣。”(《葉聖陶語文教育論集》第138頁,第730頁,教育科學出版社,1980年8月版)

  2、所謂語文,應是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和照普通話寫出的語體文。(1950年教育部擬定的《小學語文課程暫行標準·草案》)

  3、“語文”是一個整體,包括“語”(語言)和“文”(文字、文學、文化)兩方面。(《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卷》第153頁)

  4、“語”者,語言,“文”者,文字,“語文”就是語言和文字,這裡似乎沒有什麼問題。不然,第一,“文”也可以指“文學”。??其次,“語言”有廣狹兩義。狹義的“語言”指人們說的話,也就是所謂的“口語”,跟“文字”也就是“書面語”相對應。廣義的“語言”包括口語和書面語??又其次,“文字”也有兩個意思:一、書面語;二、書面語裡使用的符號??(呂叔湘語)(《語言學資料選編》第58頁,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83年10月版)

  5、語文——①書面語言或文章;②語言和文字;③語言和文學。(《漢語大辭典》)

  6、語文——①語言和文字;②語言和文學的簡稱。(《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社,1983年1月版)

  7、儘管現在對“文”已有“文字”“文章”“文學”“文化”四種解釋,且各有道理,但我們可以取“文章”為代表將四者統一起來。因為,文章既是成篇的文字,又可包括文學作品在內,還充當主要載體。把“語文”理解為“話語和文章”是簡明而概括的。(《中學語文教育學》,於亞中、魚浦江主編,第22-23頁,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6月版)

  對於以上種種解釋,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語文是一個整體”,這應是一個共識。葉聖陶認為“口頭為‘語’,書面

  為‘文’,文字於語,不可偏指,故合言之”,這就說明“語文”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語體文”概念的提出更是強化了“語文是一個整體”的判斷。同時,大家又都認為“語文”包含“語”和“文”兩方面,只不過大家對“語”和“文”的含義有著不同的理解。

  “語”指“語言”,似乎沒有爭議,但是大家甚至各種辭書在使用“語言”這一詞語時,卻有著兩種不同的意義。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把“語言”和“言語”作為一對同義詞來使用。在語言學意義上,“語言是一種用於人類交際的音義結合的符號系統”;“言語是個人說的行為和結果”。(《語言學概論》)葉聖陶所說的“什麼叫語文?平常說的話叫口頭語言,寫到紙面上叫書面語言。語就是口頭語言,文就是書面語。把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連在一起說,就叫語文”中的“語言”顯然是指“言語”。《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卷》、《漢語大辭典》、《現代漢語詞典》上對“語文”的解釋中所用的“語言”一詞的含義顯然也是“言語”。至於“所謂語文,應是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和照普通話寫出的語體文”這句話就更奇怪了:“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顯然是指“語言”,而“照普通話寫出的語體文”顯然是指“言語”。

  假如“語”指“言語”,“文”指語言學意義上的“文字”的話,則“語”不能和“文”並列;“文”若指“成篇之書面語”即“文章”,而“文章既是成篇的文字,又可包括文學作品在內,還充當主要載體”。從本質上來說,“文章”可以看作“個人寫的行為和結果”,它是言語的書面形式。這樣一來,“語文”就是指口頭言語和書面言語了。至於“可以取‘文章’為代表將四者(文字、文學、文章、文化)統一起來”,我是不認同的,因為“文章”不能統一(包含)“文化”,它只是“文化”一種表現形式。雕塑、繪畫、音樂等等都屬於文化範疇,“文章”能統一(包含)它們嗎?顯然不能!故此,“語”若指“語言”,那麼它只能被理解為“一種用於人類交際的音義結合的符號系統”。

  大家對“文”的理解有四種。即文字、文學、文章、文化。葉聖陶認為“文”

  不僅屬於文學,文字若代指“成篇之書面語,則亦與原意合矣”。由此可知,葉聖陶認為“文”指“文章”,只不過他的表述是“成篇之書面語”。於亞中、魚浦江認為“文章”可以將“文字”、“文學”、“文章”、“文化”四者統一起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文字”是“成篇的文字”,其含義是葉聖陶所說的“成篇之書面語”,而非文字之語言學上的.意義。在語言學意義上,文字是“按照一定的方式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系統,是輔助語言並且擴大它的作用的工具”。(《語言學概論》);“文字是人類用來進行交際的約定俗成的可見的符號系統”(《文化學詞典》,覃光廣、馮利、陳樸主編,中國民族學院出版社,1988.北京);它是“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漢語大詞典》普及本),也可以稱之為符號的符號。所以,我們可以把“文字”歸入“語言”。這樣,大家對“文”的理解實際上只有兩種,即“文章”和“文化”。但是,這樣一來,又有問題了。正如前文所述,“文化”和“文章”是真包含關係,即“文章”只是“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文化的範疇大於且包含文章的範疇。

  文化是什麼呢?這個問題也同樣不好回答,其現代含義是廣泛而複雜的。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文化”一詞出現頗早,如漢劉向《說苑·指武》篇雲:“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其實《易經》就已論述了“文化”。《易·賁》卦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唐人孔穎達在《周易正文》中對此解釋道:“聖人觀察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劉向、孔穎達的認識,自漢唐以來一直影響到清代,如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自身而至於家國天下,制之為度數,發之為音容,莫非文也。”這些觀點代表了中國古代人們對“文化”的最通常的認識,其核心意思為:文化就是文治教化。這個含義顯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文化的含義,我不在此討論。

  在眾多對文化下定義的西方學者中,我認為要特別關注康德和泰勒。康德在《判斷力的批判》中給“文化”下的定義是:“有理性的實體為了一定的目的而進行的能力之創造”,這種“創造”就是人類在精神、心靈和肉體上的自然力,從人受自然力統治的“原始狀態”向著人統治自然力的狀態的逐步發展。泰勒

  在他的《原始文化》一書中給文化下了一個著名的定義:“所謂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包括作為社會成員的個人而獲得的其他任何能力、習慣在內的一種綜合體。”(《文化學辭典》覃光廣、馮利、陳樸主編)我們從以上兩個文化定義中可以看出:康德認為文化是一種創造,這種創造是人類自然力的逐步發展,這是以一種縱向的思維,從人類發展的歷時角度給文化下的定義;泰勒認為文化是一種人——整體的人和個體的人的綜合體,這是以一種橫向的思維,從人類所處某一階段的共時角度給文化下的定義。如果把二人的文化定義結合起來看,我們就能對文化有一個比較深刻而全面的認識。從二人的文化定義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判斷:文化只與人有關,並且這裡的“人”不只是生物意義上的概念,還是社會意義上的,它是社會意義與生物意義合一的人的概念;文化就是人化,就是人的本質力量物件化,它體現在生活的一切方面和一切的生活之中,或者說“文化就是生活”(楊東蓴((中國文化史大綱》第1頁)。

  明確了文化的含義之後,我們又有一個新的疑問:文化的範疇大於語文的範疇,如果把語文看作文化,又怎麼能區別語文和文化呢?如果把語文看作是文化的載體,語言學意義上的“語言和文字”也是文化的載體,把語文解釋為(注意,不是定義為)語言和文字也就毫不奇怪了,而混亂也就不奇怪了。

  語文應該具有區別於文化的獨特性,應該具有區別於語言文字的獨特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中,對“語文”這一概念是這樣表述的:“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解釋中,我們可以看出,文化的外延大於語文的外延。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句話的前半句——“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這裡所說的“語文”顯然是指言語和文字,它們均應該是語言學意義上的概念,不是指言語,即個人說或寫的行為和結果。工具性是語言文字自身的特性。所以,這個解釋實際上就是說:語文就是指語言學意義上的語言和文

  篇二:語文稿紙

  【活動目的】

  調節學生的學習生活,鞏固語文課堂知識,豐富學生的課外知識,訓練對語文學科技能的綜合運用,調動學生對語文學習的興趣,活躍學生的思維角度,提高學生參與第二課堂學習模式的積極性,以營造充滿活力而又團結向上的班風和學風。

  【活動形式】

  以第二課堂模式在班上所有同學之間展開,具體時間和地點可根據活動內容靈活採用。

  【活動原則】

  全班學生參加,活動內容可操作性強,形式豐富多彩,以學生為參加主體,教師發揮旁引作用。

  一、活動前奏

  在第二課堂開始之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

  1、積極與指導老師溝通,就擬好的方案進行商量考慮,可根據具體情況作必要的修改,一旦透過,確定好活動時間;

  2、由同學毛遂自薦或者同學推選或者班主任推薦,選出男女主持人各1名,熟悉整個活動流程;

  3、由生委準備活動過程中所需要的道具和其他用品,如紙牌、獎狀;

  4、全班分為4個組,每組選出1名組長,可以與先引導組群積極準備活動中所需具備的相關內容。

  二、活動主旋律

  1、名句大串燒

  1)這是必答環節,每個小組有4道題,題目內容來自初高中所學名篇及課外積累,答題內容依據為對這些名篇的理解和回顧;

  2)根據主持人提示的具體內容回答,每一道題5分,答題時按順序由各小組的全體成員自由舉手回答。

  2、抗干擾記憶王

  1)此環節也是必答,每個小組最多有4道題,題目內容來自各學科中常見的名詞或術語;

  2)由兩名主持人配合,男主持從準備好的紙箱中每次隨機抽取七張寫有名詞術語的

  卡片,按順序以慢速顯示給挑戰者看,只有一次機會。女主持趁機向挑戰者提出各種小問題進行干擾,挑戰者要一邊答題一邊默記下卡片上的內容,而且對於主持人的問題要知無不言,最後按順序複述;

  3)每道題5分,每次測試都可由小組同學現場自主參加。答對少於4道的按數量相應加分,答錯的不扣分。

  3、字謎猜猜猜

  1)搶答環節,總共9道題,利用一些語文的基本常識和技巧進行猜字;

  2)各小組推選3名代表在前面,為了維持正常的比賽秩序,指定其中1名同學負責舉

  牌搶答。在主持人暗示開始後方可舉起紙牌搶題,違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5分。搶到題後,先由小組的三名代表回答,如若不對,有兩種解決方法:①可向組群求答一次,答對一道5分,若得出答案錯誤並堅持,每道題扣除5分;②則按規定次序給下一組回答,即第一組讓給第二組依次迴圈下去,第四組給第一組,只有一次機會,答對加分,答錯減分。

  4、成語游擊戰

  1)各小組選派1名代表抽籤,抽中卡片上的成語作為本小組的“成語炮彈”;

  2)按小組編號從一到四進行,比如,第一小組將其“成語炮彈”打出,後面的三個小組分別要一次以前一小組的成語中最後一個字或者與這個字讀音完全相同的字為開頭

  “丟擲”一個新的成語,依次迴圈接答,一直延續到某個小組不能接應上或者出現重複為止,這個小組將被扣除5分。

  5、主題接力棒

  1)各小組選派1名代表抽籤,抽中的卡片上寫有一個主題詞,代表將抽到的主題詞寫在黑板上,這個環節圍繞各自的主題詞展開;

  2)主持人宣佈活動開始後,各組員可主動上臺寫出與主題詞相關的資訊,不能重複;

  3)按照由主持人統計到的各小組籌集到的資訊數量從多到少分別加20分、15分、10分和5分。

  三、活動尾篇

  1、工作人員將4個小組在5個環節中所得的分數進行彙總,由主持人宣佈各小組的具體得分,並依據分數的從多到少分別獎勵各小組以“最佳智多星獎”“最佳精神風貌

  獎”“最佳團隊合作獎”“最具潛力獎”;

  2、由班主任對各小組及整個活動進行點評,併為全班同學總結先前的5個環節中順利得分的“秘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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