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2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專案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幹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範。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採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 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並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後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採取防護、警示措施,並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誌;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範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定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註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絡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後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閒時段要從事安全的遊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並落實家校聯絡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絡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式,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學校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校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採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2.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經驗,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調整和部署。

  (2)及時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臺賬。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自身整改有困難的,必須迅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在隱患徹底消除前,要採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安排專人負責,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專門安全工作預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4)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活動。

  (5)要根據不同學段的安全教育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

  (6)每學期開展學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評估總結工作,檢查各個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及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案。

  3.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各個崗位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每天安排人員巡查校園,學生宿舍要安排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在學生上下課和晚自習等集中出入的時候,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指定專人在關鍵位置進行疏導,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做好請假、銷假工作,如發現學生未到,科任教師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明確其下落。

  (5)做好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工作。

  (6)落實對特異體質、特殊心理和問題行為學生的教育和保護。

  二、如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援

  學校應當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根據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進行科學分類、造冊登記,建立臺賬,並將學校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上報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適時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獲得相關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的配合和協助,形成合力,及時消除校園周邊的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校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方面,學校可以積極主動採取如下措施,取得有關部門和家長的密切配合和支援:

  (1)聯絡公安、建設和交通等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定規範的交通警示標誌,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定交通訊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2)聯絡建設、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重點排查學校校舍、圍牆、擋土牆、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杆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對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與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公共安全環境進行全面評估,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隱患。

  (3)聯絡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4)聯絡公安機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學校周邊治安情況複雜的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聯絡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遊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製售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6)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資源和技術力量,為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務。

  (7)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絡,積極爭取他們的支援和配合,共同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6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雋水派出所,一份報雋水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育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7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遊戲。

  2、不攀爬扶手、欄杆、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鬆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後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腳踏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裝置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裝置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幹,並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幹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9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九、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溼手接觸帶電裝置,不用溼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後開電器開關,用完後應關掉電器開關後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溼手觸控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2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3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絡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絡,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4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並經常檢查管道介面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洩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待檢查後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菸,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裝置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裝置,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裝置完好率100%,並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學校安全預警管理制度 篇15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學期全校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師生如有外出活動,必須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學期末學校集中教育,採取校會形式。平時教育利用校會、週會、晨會、主題班會、黑板報、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4.對學生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腳踏車、乘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行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師生杜絕在校內騎腳踏車,校內機動車限速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學、放學時,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學、放學時,校門口兩側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試車、練車。

  (二)對教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職工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要在校保衛幹部處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學校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教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校園內。

  (三)、對學生週末步行或乘車離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4、未滿十六週歲,不準騎電動車上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學。

  5、選擇乘坐的車輛必須是證件齊全的合格車輛。

  6、所乘的車輛裝載人數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絕乘坐超員、超載車輛。

  7、上下車時一定要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

  8、下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以免被其它車輛撞傷。

  9、聽從值班教師勸阻,安全往返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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