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資料徵集啟事範文

人物資料徵集啟事範文

  現在釋出的徵集資訊都是有獎徵集。如何寫人物資料徵集啟事呢?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人物資料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人物資料徵集啟事範文1

  為了編纂出版《xx市志》,確保志書收錄的人物資料的嚴肅性、完整性與豐富性,xx市地方誌辦公室特向海內外徵集《xx市志 人物篇》相關資料。對徵集到的人物資料,我辦將按志書編纂原則進行取捨再撰編入書。

  一、徵集範圍

  凡xx籍人士(包括居住在xx區域以外的xx人)於19xx—20xx年時限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在徵集之列。

  1、黨政軍界人士要求副處(副團)級以上或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

  2、學術界人士要求副高職稱以上或獲得碩士以上學位者,以及文學藝術類國家級協會會員、體育運動類國家隊隊員和省級以上冠軍獲得者;

  3、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或獲得國家級榮譽獎勵的專家學者;

  4、國家級榮譽稱號獲得者,包括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全國三八紅旗手和其他英模人物;

  5、對xx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工商界人士,包括回鄉投資的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

  6、對xx公益事業有突出貢獻的國內外社會各界知名人士;

  x、獲得國家相關部門授予稱號或予以認定的發明創造者、優秀科技人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和傑出工匠等。

  (凡符合上述之一條件者,無論當事人現今是否健在,其資料資訊均屬徵集範圍)

  二、資料基本要求

  人物資料基本要素包括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屬地(要求具體到鎮場村墟)、出生地與現居住地、出生年月(已故者要註明逝世時間)、學歷與學位、最高行政職務與技術職稱(現任或曾任)、軍銜或警銜(退役者要註明時間),以及主要經歷、學術成果、典型事蹟、獲獎專案的具體名稱及頒獎單位和時間等。

  政界人士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銜級任職證明(要求原件),學歷與學位證書、技術職稱證書須提供證書照片及影印件,獲得榮譽獎勵或授予稱號者須提供相關證書照片及影印件。

  三、資料報送方式與時間要求

  關於《xx市志》人物資料徵集事宜,市政府已於日前向各鎮(場)發出通知開展工作。熱忱歡迎國內外xx籍(裔)各界人士將您或您的家庭成員和其他親屬的有關材料於xx年1月5日前提供給您原籍所在鎮政府或場部,鎮(場)將資料集中後再送來我辦。

  凡要求提供任職證明、證書照件及影印件的一律採用紙質版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函形式郵寄,其他的可採用紙質信函郵寄,亦可透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務請廣大鄉親積極配合,儘量避免志書出版之後有遺珠之憾。若因漏報而致資料空缺,成書後則恕不再補。

  《xx市志》編輯部聯絡電話:xxxxxxxxxxx

  xxxxxxxxxx(兼傳真)

  xx市地方誌辦公室

  20xx年11月16日

  人物資料徵集啟事範文2

  目前,《xxxx合志》編纂工作正有序推進,其中,《人物卷》(包括人物傳記、人物簡介、人物表)資料也正在陸續彙集,人物線索主要由全鎮各單位(部門)等提供。為確保人物資料的完整性和豐富性,xx鎮特向各界人士徵集相關資料。

  一、徵集範圍

  凡在xx-xx年時限內,已故及在世的本籍人士(即籍貫、出生地在xx、xx)或在xx(xx)工作時,對xx(xx)作出重大貢獻的客籍人士,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在徵集之列。對徵集到的人物資料,將按照志書編纂要求,有所取捨後納入編纂範圍,其中部分人物報送區志辦,列入《嘉定區志·人物卷》。

  (一)《人物傳記》收入的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間逝世、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xx(xx)籍革命烈士;

  (2)院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正高職稱獲得者;

  (3)副局(區)級、副師級及以上黨政軍領導;

  (4)本籍離休幹部;

  (5)全國勞模、五一獎章獲得者;

  (6)全國黨代表大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7)著名科學家、發明家、醫學家、實業家、企業家、教育家、科技英模、專家學者(獲省、市及以上資質部門認可);

  (8)著名作家、詩人、書畫家、音樂家、表演藝術家(屬省、市及以上行業協會會員);

  (9)特級教師、特級校長;

  (10)獲世界、國家級獎項或省、市前3名成績的運動員、教練員;

  (11)省、市及以上權威部門認可的,從事一、二、三產業著名人物、能工巧匠,如烹飪大師、園藝專家、養殖能手等;

  (12)在上海市、全國,乃至世界上具有影響的僑胞、港澳臺同胞和海外xx(xx)籍人士;

  (13)具有省市及以上有關單位頒發的獎勵證書或經省市及以上報刊雜誌報道、刊載的捨己救人、見義勇為者;

  (14)在省市及以上地區具有影響的其他社會名人;

  (15)補充前志(《xx志xx—xx》、《xx志xx—xx》)遺漏的上述人員。

  注:《人物傳記》含xx(xx)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間達到上述類似條件的人員;不包括駐鎮單位人員(即駐xx、xx地區,非本鎮管轄的企事業單位人員)。

  (二)《人物簡介》收入的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間在世,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院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正高職稱獲得者;

  (2)副局(區)級、副師級及以上職務的黨政軍領導;

  (3)本籍離休幹部;

  (4)全國勞模、五一獎章獲得者;

  (5)全國黨代表大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6)著名科學家、發明家、醫學家、實業家、企業家、教育家、科技英模、專家學者(獲省、市及以上資質部門認可);

  (7)著名作家、詩人、書畫家、音樂家、表演藝術家等(屬省、市及以上行業協會會員);

  (8)特級教師、特級校長;

  (9)獲世界、國家級獎項或省、直轄市級前3名成績的卓著運動員、教練員;

  (10)省市及以上權威部門認可的,從事一、二、三產業的著名人物、能工巧匠,如烹飪大師、園藝專家、養殖能手等;

  (11)在上海市、全國,乃至世界上具有影響的僑胞、港澳臺同胞和海外xx(xx)籍人士;

  (12)具有省市及以上有關單位頒發的獎勵證書或經省市及以上報刊雜誌報道、刊載的捨己救人、見義勇為者;

  (13)在省市及以上地區具有影響的其他社會名人;

  (14)補充前志(《xx志xx—xx》、《xx志xx—xx》)遺漏的上述人員。

  注:《人物簡介》含xx(xx)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間達到上述類似條件的人員;不包括駐鎮單位人員。

  (三)《人物表》收入的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含在世和逝世):

  (1)駐鎮單位院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正高技術職稱獲得者;

  (2)駐鎮單位任職的`副局(區)級、副師級領導幹部;

  (3)上海市勞模、五一獎章獲得者、先進工作者、白玉蘭獎和全國級條線榮譽獲得者(包括工青婦等全國組織或國家各部委等表彰的先進模範人物,如全國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新長征突擊手等);

  (4)歷屆上海市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5)戶口或工作在xx、xx的非本籍離休幹部;

  (6)xx(xx)籍副處(副團)級及以上幹部;

  (7)副高及以上技術職稱獲得者(含工作在xx、xx的非本籍人士);

  (8)xx(xx)籍部隊三等功及以上獲得者;

  (9)xx(xx)籍港、澳、臺及僑居海外人士;

  (10)補充前志(《xx鄉志xx—xx》、《xx志x—x》)遺漏的上述人員。

  注:《人物表》含xx(xx)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間達到上述類似條件的人員。

  二、資料基本要求

  (一)《人物傳記》的基本寫作要素:姓名(字、號、別名、筆名、藝名)、性別、民族、生卒年月、籍貫(本籍和客籍人士寫到省市、區縣)、出生地(本籍人士寫到省市、區縣、鄉鎮、村;客籍人士寫到省市、區縣、鄉鎮)、最高學歷、最高職稱、政治面貌(包括何時參加中國共產黨或其他黨派)、工作主要經歷(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任何職務等)、主要業績、主要學術成果、重要發明創造以及逝世時間等。符合《人物傳記》入選標準的需報送xxx-xx字介紹材料(重點介紹其取得的業績、成果和發明創造的專案名稱、獎項、權威部門的認證以及取得成果時的工作單位、時間等),並附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照片後寫上姓名)。

  (二)《人物簡介》記述基本要素大體與《人物傳記》相同,《簡介》和《傳記》的主要區別在於:《傳記》在突出成就基礎上面面俱到,《簡介》主要寫成果、成就、業績,不必詳寫簡歷,寫明最高學歷、最高職務、最高職稱的名稱和獲得時的年月、單位即可。其中xx年後去世的人物可適當增加篇幅。符合《人物簡介》入選標準的需報送400-500字介紹材料及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照片後寫上姓名)。

  (三)符合《人物表》入選標準的需報送5x字介紹材料,包括姓名、性別、籍貫(本籍和客籍人士寫到省市、區縣)、出生地(本籍人士寫到省市、區縣、鄉鎮、村;客籍人士寫到省市、區縣)、出生年月、獲得的獎項、最高職務、最高職稱、記功等次的名稱及獲得的時間、其時的工作(服役)單位(部隊)等。

  (四)以上人物報送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榮譽、職稱、任職等證書或出版物(地方年鑑、地方誌書、報刊雜誌等)的記載材料以及檔案資料,並標明出版物的名稱,期刊號、發行時間,出版社或檔案資料的存檔單位、卷宗號,檔案標題,發文單位等。

  三、同時收集涉及本籍居民的人物傳略、人物介紹、人物誌、人物照片、家譜、族譜,xxxx-xx年、xx-xx年期間活到1xx歲及以上的老人(包括戶籍在xx、xx地區的客籍老人)及五代同堂等方面的資料。

  熱烈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將符合上述條件的人物資料(或者線索)於2x15年x月前提供給我們,以得青史留名。感謝社會各界大力支援!

  聯 系 人:xxxxxx

  通訊地址:xx鎮x路x弄2號樓xx室、5xx室(《xxxx合志》編寫組)

  郵政編碼:xx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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