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申請書精選範文

司法救助申請書精選範文

  導讀: 司法救助申請書  第一篇:司法救助書範文 十三師黨委政法委: 自2005年以來,我師法院按照黨委政法委和兵團分院的統一部署,先後兩次...

  司法救助申請書  第一篇:司法救助書範文

  十三師黨委政法委:

  自2017年以來,我師法院按照黨委政法委和兵團分院的統一部署,先後兩次積極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執行工作步入良性迴圈軌道。但是,執行難問題並未根本解決,仍有相當一部分案件因多種原因難以執行,特別是在執行標的較大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案件中,遇到被執行人暫無財產或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法院窮盡與案件相適應的執行措施後,只能中止或終結執行。申請人因其合法權益得不到實現對執行產生誤解,遷怒於法院和社會,導致有的申請人四處上訪、告狀。影響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也牽制了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大量的人力、物力,從而給社會帶來了不安定因素。據統計我師兩級三院現有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45件,其中被執行人下落不明21件,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24件。為有效地緩解“執行難”所引發的矛盾,避免生活困難的申請人採取上訪鬧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體現我師黨委親民、利民的執政理念,彰顯執政為民宗旨。根據有關檔案精神和其他一些單位的經驗,設立執行案件特困群體救助

  基金是從機制體制上解決此類問題的有效途徑。我院按照兵團分院要求,在借鑑他人經驗,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向師黨委政法委申請設立執行案件特困群體救助基金。

  農十三師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申請人:某某某

  請求事項:免交訴訟費用

  理由:

  申請人已向貴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但是由於申請人目前屬城市低保人員且生活非常困難,無力支付訴訟費用,特申請貴院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予以免交訴訟費用。

  請予准許為盼。

  此致

  某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某某某

  2017年6月15日附:街道低保及經濟困難一份。

  第三篇:司法救助申請書

  申請人劉保民、男

  、73歲、漢族、原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董事長,現無業無居所。戶藉所在地:湖北省鄂洲市鄂城區。暫寄住祖藉:江西省宜豐縣棠浦鎮南坪村。唐必鳳、女、44歲、漢族、原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股東、總經理助理,現無業無居所。戶藉所在地:廣西北海市海城區。暫寄住江西省宜豐縣棠浦鎮南坪村。

  1994年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被北海市檢察院違法扣押查封滅失400餘萬元商品財產,被北海市公安人員呂維澄等包庇犯罪、挾持會計出納、縱容刀刺、槍擊、打砸搶、侵佔、綁架等嚴重刑事侵害。全體股東員工被光身逐出北海、為維護法人公民合法權益,申清人長期纏於舉債訴訟上訪。十八年了,早己債臺高築,告債無門,生存危機重重。

  2008年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涉法上訪群案,中央向廣西交辦。申請人知其寶美冤假錯案處理,追責阻力大。為維持生存和規避債務矛盾激化等生存危機及社會穩定事故的發生。申請人首要訴求北海市公安機關對寶美公司報案上訪十數年的公安人員挾持會計出納包庇侵佔罪犯、打砸搶盜綁架等嚴重刑事犯罪立案追贓,以解生存債務危困急需。然北海市公安機關等只見雷聲沒有作為。無奈向廣西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50萬元。以解生存、高額債務利息、聽證訴訟律師費等費用急需。

  此呈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

  羅殿龍院長明鑑

  申清人:北海市寶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東員工代表:

  2017年7月1日

  第四篇:司法救助申請書

  申請人:陳邦良男漢族農民戶籍:廣西博白縣雙旺鎮周旺村小江隊

  身份證:452528196804297476電話:13005991137

  申請救助理由:

  我因2008年5月21日被綁架搶劫以後,錢被搶光,不幸患上嚴重的肝病,一直在治療,靠藥物控制病情,維持生命。病情時好時壞,極不穩定,由於支付不起昂貴的醫藥費,只能回家透過農村簡單的中藥治療。醫生建議:只有手術和化療才能達到效果,估計要十多萬元的手術化療及其他費等。這對於一個農村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加之前,我曾到北海市人民醫院、北海市第二人民醫院、廣西醫科大腫瘤醫院、廣西醫科大第一附屬醫院檢查治療,花費了三萬多元,所有親朋好友的`錢都借遍了,己

  是負債累累。為了幫助我治病,我的妻子外出打工,我的小兒子輟學在家,我的長子陳柏志在北海衛生學校就讀,我的女兒陳秋利在北海七中讀高中。

  籤於上述情況,為早日奏足醫藥費進行手術,延續生命。因此,我特向案發地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補助貳萬壹仟元,為解決我的醫藥費,子女讀書和家庭實際生活困難問題。直到至今仍未見結果,因此懇請上級職能部門,深情關注本案,檢查督辦,衷心地感謝你們。

  此致

  各級職能部門

  申請人:陳邦良

  2017年3月7日

  第五篇:司法救助申請書

  因申請人現今傷殘失業沒有收入,茲就人身傷害索賠一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申請司法救助,請人民法院先予核准緩交訴訟費用。

  此致

  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韓某生

  2017年3月29日

  附:鎮政府證明材料一份  申請書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