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合法性宣告書範文
任職合法性宣告書範文
任職合法性宣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全體股東(投資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董事、監事、經理,茲宣告任職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情形;
(二)《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三)其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企業股東(投資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董事、監事、經理的其他情形。
以上宣告如果與事實不符,宣告人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宣告人簽字或蓋章)
股東(投資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董事:
監事:
經理: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