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魚類資源的建議書

保護魚類資源的建議書

  幼魚資源是海洋生物種群得以延續的最重要物質基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保護魚類資源的建議書,供大家參考和借鑑!

  保護魚類資源的建議書【一】

  縣政協委員 戈照平

  在本縣,河、湖裡的野生魚,越來越少,越來越小。

  近年來,農閒時,在有野生魚的河邊,總會見到電魚者。特別是冬季,是電魚的高峰季節,每天,尤其是早晚時,電魚者你來我往,前赴後繼的電魚大軍遍及全縣各個角落。有的村民已把電魚作為一種職業。有的水面承包戶每年繳納一定的`承包費,自己想電魚就電,認為在自己承包河內電魚似乎合情合理,其實不然,很多人都知道,電魚造成的危害不僅使被電傷的魚不能生長繁殖,而且小魚和其他水生物也將全部被電死。有些河道已電不到魚,一些野生魚瀕臨滅絕,既影響了河水的清潔,更破壞了生態環境,更為嚴重的是一些電魚者因操作不當,將自己電死,落得家破人亡。人們不禁要問,用什麼方法不可以取魚,真的就到了非電勿取,斷子絕孫的地步。可見,電魚看似小事,實事大,建議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強化執法效能,健全監管制度,禁止生產和經營使用電魚器,政府統一回收電魚工具,漁政管理部門,要真正把保護野生魚類資源列入其議事日程,嚴禁電網觸魚,其管理措施定要落到實處!

  保護魚類資源的建議書【二】

  6月1日是我們東海一年一度的全面休漁期。“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我國自古就有順應魚類“春生、夏養、秋長、冬捕”生長規律的傳統和智慧。

  幼魚資源是海洋生物種群得以延續的最重要物質基礎。“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兩千多年前,孟子曾說,不要用細密的漁網捕撈小魚,就會有更多的魚捕不盡吃不完。而時至今日,我們在漁區卻隨處可見,網具越來越多!網口越來越大!網目越來越小!這種“斷子絕孫”式的生產對海洋生物種群造成不可逆轉的致命打擊。大量“娃娃魚”“子孫魚”“兒童魚”剛剛孵化,來不及長大,就被撈上來加工成飼料、魚粉,實在令人痛惜!

  “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近年來,我省以網具整治為抓手,組織開展“保護幼魚”專項行動,從捕撈、收購、運銷、經營、使用等多個環節入手嚴管實查。“今日不捕魚子孫,明日子孫有魚吃。”保護幼魚資源就是保護“海上糧倉”。為此,我們向全省人民發出倡議:從我做起,保護幼魚,珍愛海洋,攜手共建美麗東海、幸福家園!

  一、從我做起,不捕幼魚

  漁民兄弟是漁場修復振興的直接受益者,保護幼魚就是保障子孫後代有魚可捕、有魚可吃。請堅決遵守國家和省相關漁業法規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禁用漁具規定,嚴格按照許可型別、作業和場所使用合規漁具進行捕撈,自覺執行最小網目尺寸、重點保護品種可捕規格及幼魚比例制度,不購買、不攜帶、不使用“一電四網”(電脈衝驚蝦儀、多層囊網、地籠網、灘塗串網、珊瑚網)禁用漁具,不捕撈、不銷售、不使用幼魚資源。如發現伏休期間偷捕或使用禁用漁具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勸止或向當地漁政管理部門反映,我們的24小時舉報熱線是“967201”。

  二、從我做起,不傷幼魚

  涉漁生產經營者是漁場修復振興的利益相關人,自律守法經營是保護幼魚的最好行動。請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漁具廠商不製造、不銷售、不維修禁用漁具,魚粉廠、飼料廠不收購、不加工幼魚資源,養殖場不使用冰鮮魚投飼,加油點、冷凍廠(船)不為涉嫌違法違規的漁船提供加油、加冰、代凍服務,堅決切斷破壞幼魚資源的“黑色產業鏈”。

  三、從我做起,不食幼魚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保護幼魚和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請您支援我們的倡議,不吃海捕小魚小蝦及相關加工製品。特別是9月16日伏休結束前,請慎重購買和食用海捕魚蝦,您口中的美食很可能是伏休偷捕的抱卵親體或海洋生物幼體。它們還能孕育、長大、繁衍,需要我們共同呵護。

  保護魚類資源的建議書【三】

  眾所周知,我市行政區劃內溝谷密佈,水系發達,有大小河流700餘條,並且天然和人工湖泊、沼澤星羅棋佈。原有豐富的野生魚類資源,種類多、數量大,曾經不亞於北大荒地區“棒打狍子瓢舀魚”,也是我們幾代伊春人引以為豪的地域特色。但後來隨著有的地方修建水庫、堤壩等原因,切斷了魚類必要的生殖洄游路線;有的地方農藥和化肥在流域農業區內大量使用,野生魚類生存環境逐步惡化;尤其是近年來當地人大量用電、毒、網的“絕殺”方式捕魚,使野生魚類數量和種類越來越少。如不加大保護和管理力度,將會出現更加嚴重的後果。因此,建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野生魚類資源保護和管理力度,努力實現“留得住鄉愁”、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目標。

  一、理順管理體制,制定管理細則。各縣(市)區人民的政府和林業局應按照《伊春市人民的政府關於加強鳥類魚類等野生動物保護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指定野生魚類管理部門和協助部門,健全責任制度,形成主管部門牽頭主抓,協助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時,出臺詳細的管理辦法,保證管理人員和捕魚人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科學合理規劃,落實保護措施。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全市各地修建改造水利設施規劃設計的稽核把關,在野生魚類洄游河流建閘、築壩,要責成建設單位設定過魚通道,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保證野生魚類洄游不受阻隔。各縣(市)區人民的政府和林業局應當制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魚類資源的規劃和措施,切實加強對野生魚類資源的保護。

  三、實行專項治理,嚴抓嚴查嚴管。各縣(市)區人民的政府和林業局應成立專項治理工作組,聯合漁政、工商、公安、環保等部門聯合執法,定期檢查、抽查。一是嚴厲打擊用電、毒、爆、網等“絕殺”捕魚方式;二是嚴禁向河流湖泊超標準排放汙水、拋擲農藥瓶具、傾倒有毒有害物;三是嚴厲查處市場上銷售小於規定標準的捕魚工具和餐飲店鋪出售小於標準野生魚類的行為,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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