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租賃合同
機械裝置租賃合同
機械裝置租賃合同是裝置所有者與裝置使用者之間簽訂的,轉移的是裝置在一定期間的使用權。以下內容就是應屆畢業生網的小編為您整理的兩份機械裝置租賃方面的合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機械裝置租賃合同範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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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名稱│型號規格 │ 機械編號 │ 數量 │ 操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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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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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 │ │ │ │ │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裝置另行安排。
第三條 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3.1 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4.1 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4.2 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4.3 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5.1 租賃價格:本裝置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收取租賃費,以後使用時間,按三十個日曆天數計算壹個月租費,最後使用時間,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賃費。
5.2 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5.2.1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5.2.2 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5.2.3 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3 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為退租之日。
5.4 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 裝置發運之前,承租方須先預付給出租方一個月的租費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及裝置返程運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6.2 以後按每月預付一次租費,每次要在上次預付租金所能租用機械到期前五日預付下一個月租費。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7.1 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1.1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7.1.2 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7.1.3 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7.1.4 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7.2 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2.1 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7.2.2 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7.2.3 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7.2.4 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7.2.5 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7.2.6 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2.7 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8.1 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8.2 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8.2.1 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8.2.2 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 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