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河長制工作彙報

落實河長制工作彙報

  落實河長制工作彙報一:

  根據中共滎經縣委、滎經縣政府印發《滎經縣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滎委發〔2017〕4號)檔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視農業系統的河長制職責,黨組書記、局長牟濤同志親自抓,確定王文剛為責任人,程正美為聯絡人,全面推進監管農業面源、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汙染防治工作,推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依法依規查處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具體工作如下:

  一、認真排查農業推進河長制面臨的問題

  為全面落實好農業系統的河長制職責,我局從職能出發,組織漁政水產、畜牧養殖、農村能源、土肥和農技等業務站股室,在職能範圍內開展了問題排查。梳理出兩個問題:

  1、是兩條主河道(經河、滎河)電魚案件頻發,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

  2、是位於相嶺河飲用水源地三家養殖場(滎經縣順江養殖場,滎經縣安順養殖場,滎經縣安樂兔場)的關停搬遷問題。

  二、對照“問題清單”認真整改落實

  (一)關於電魚案件

  1、是以春季禁漁期為契機,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合的打防工作。自春季禁漁工作開展以來,我局與嚴道派出所、新添派出所、花灘派出所等共同出警10餘次,抓獲非法電魚分子2人,收繳非法電魚器具電瓶、竹竿、電線、鋼筋絲等2套;

  2、是在重點河段與公安聯合安裝固定警示牌10餘個,強化宣傳,嚴厲打擊非法電魚、毒魚、炸魚行為。目前,警示牌已由建明廣告裝飾公司製作,將與河長制公示牌同時安裝。

  (二)關於養殖場的.關停搬遷

  1、對滎經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200米內模養殖場進行核查清理,共 13 家,其中生豬規模養殖場12家,肉羊養殖場1家,長毛兔1家。建立完善臺帳加強監督管理,積極推進整改落實。

  2、是已擬定《滎經縣相嶺河飲用水一級保護區內畜禽養殖場整治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並上報縣委、縣政府。目前,等待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力爭做到在2017年12月底前依法完成關停或搬遷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擬定《滎經縣整治電魚毒魚炸魚工作實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導,各級聯動,部門協同,民眾參與,齊抓共管”的方針,運用法律法規和行政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電魚、毒魚、炸魚行為。

  2、以河長制工作體系為平臺,積極推進村級河道水產資源保護轄區管理責任體制,力爭常態監管、打防同步,保護和增殖天然水域漁業資源,保障捕撈漁業生產安全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漁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3、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做好規模養殖場汙染治理工作,對非禁養區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積極配合縣環保局做好汙染防治設施完善、設施執行、廢棄物綜合利用,達到環保要求,加強進行指導和服務工作。

  4、是全面貫徹國務院《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畜禽養殖汙染、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工作。

  落實河長制工作彙報二: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製度保障,是深入實施“環境立市”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實現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對於建設團結美麗健康幸福新拉薩具有重大意義。我市“河長制”工作自去年5月啟動以來,在自治區水利廳的大力支援和、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前期工作進展順利。

  一、河湖情況

  我市列入市級“河長制”管理的主要江河湖共7個,分別是雅魯藏布江、拉薩河、納木措、澎波河、墨竹瑪曲、當曲河和拉曲河。以上江河湖構成我市實施“河長制”工作的江河湖管理體系。

  二、工作進展

  (一)主要工作

  20**年5月拉薩市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啟動以來,我市及時部署,全面動員,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1、出臺方案。20**年5月,、市政府印發了《拉薩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行動方案》(拉委廳發〔20**〕33號)和《拉薩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拉薩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決定》(拉政發〔20**〕123號)。20**年12月,結合全國、全區及我市推行河長制工作的新要求及我市的實際情況,在上述兩檔案基礎上制定了《拉薩市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方案》,並對該“方案”經多次廣泛徵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形成了現有“方案”,於2017年4月7日經拉薩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務會審議透過,2017年4月20日經中共拉薩常委會審議透過,近期將印發實施。

  2、成立機構。我市成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擔任組長,副書記、市長和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擔任常務副組長,市人大、政協相關領導和市政府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市直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縣(區)長為成員。明確了河長,市級河長由拉薩市市長擔任,縣級河長由各副市長及縣(區)長擔任,鄉(鎮)級河長由各鄉(鎮)鄉(鎮)長擔任,主城區段延伸至村一級,由村支部第一書記擔任河長。成立了拉薩市“河長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由常委、常務副市長佔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韓雲拴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

  3、工作部署。2017年4月9日,常委、常務副市長佔堆在市政府六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拉薩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署大會。會上,對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下階段主要工作作了具體安排,要求2017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

  4、河道清理。結合精準扶貧生態脫貧工作,經自治區同意,解決了我市水生態保護和村級水管員、山洪災害設施看管員1275人,工資每年每人3000元,我市積極組織這部分人員,開展了拉薩河及三渠一河河道清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提早部署。在全國和自治區尚未全面開展河長制工作之際,我市已於20**年5月份就啟動了此項工作,做到了早籌劃、早部署、早落實。

  2、迅速行動。自治區“河長制”方案出臺後,我市積極響應,結合全區河長制工作新要求,迅速修改完善了市級“河長制”實施方案,並通過了市政府常務會和常委會審議;同時迅速組織召開了全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署大會。

  3、拓展內容。自治區“河長制”方案未將澎波河、墨竹瑪曲、當曲河和拉曲河納入“河長制”實施範圍,且河長設定至鄉(鎮)級。我市在制定方案時,考慮到以上四河是拉薩河的骨幹支流,為切實保護好拉薩河水環境,我市將以上四河納入“河長制”工作內容,同時,將主城區段河長設定至村級,由村支部第一書記擔任村級河長。

  4、夯實基礎。一是開展拉薩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20**年,我市落實相關人員和經費對拉薩河開展了水環境綜合治理,為“河長制”積累了工作經驗;二是開展了涉河湖違法行為監督檢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汙、設障、採砂、圍墾、侵佔水域岸線等活動,按照市政府關於河道非法採砂整治方案要求,要求所有非法採砂點限期關停。三是完成了拉薩河劃界確權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拉薩河完成了0號-18號樁的劃界確權工作,為編制河長制實施方案的編制打下了基礎。

  三、下步主要工作及相關建議

  (一)下一步主要工作

  圍繞自治區及我市河長制工作要點,緊盯目標考核,立足工作實際,下一步我市河長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市、縣、鄉和各職能部門要利用輿論媒體,加大“河制長”工作宣傳,儘快形成全民參與、部門聯治、社會共治的江河湖水資源保護治理的社會氛圍和工作機制。

  二是明確職責,迅速行動。河長制工作的重點就是江河湖的保護管理和治理,各縣(區)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做到情況明、責任清、心中有數,更要做到措施實、督查嚴、手中有術。各縣(區)要迅速落實組織體系及實施方案,並明確河流水庫巡查員、保潔員、專管員,製作並設立責任公示牌,深入開展河湖保護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圍繞工作職責,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職到位。

  三是綜合整治,突出重點。近年來,我市把水環境綜合整治作為一項重點內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結合河長制工作,建議繼續深入開展水環境綜合治理和涉河湖違法行為監督檢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汙、設障、採砂、圍墾、侵佔水域岸線等活動,堅持標本兼治、深入開展“亂佔亂建、亂圍亂堵、亂採亂挖、亂倒亂排”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二)相關建議

  一是建議儘快落實“河長制”辦公室相關事項。既已明確“河長制”辦公室是常設機構,建議由市編辦牽頭,落實市河長辦機構及人員編制;由市財政局牽頭,落實河長辦每年工作經費;同時,建議開通全市“河長制”熱線電話,專門受理全市江河湖違法行為投訴及河庫管理舉報。

  二是建議加大培訓力度。我市開展河長制工作剛剛起步,摸著石頭過河,無經驗可談,建議對我市河長制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統一培訓,學習河長制工作比較成熟的地區的先進經驗,確保我市河長制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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