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加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糧食加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糧食加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糧食加工合同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加工承攬方):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為基準,把委託加工單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一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起生效,至結束。

  第二條、交貨期和加工費用

  1、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2、加工費用: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第三條、合同內容

  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合同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2、交貨期、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產品報價單: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4、甲、乙雙方的委託訂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貨。

  第四條、加工專案具體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為按雙方確定的委託訂單的要求進行交貨。

  2、甲方負責加工產品的材料、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和材料,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監督乙方工作人員作業程序、質量抽檢以及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驗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5、乙方所承攬加工的產品,該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以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加工生產,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嚴禁攜帶任何檔案或物料出廠。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檢驗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超標的部分由乙方負責按原價賠償。

  3、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質保期內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者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4、由於乙方加工生產原因造成產品返工或重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若產品不達標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異議、甲方堅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費用。

  第六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的委託加工價格,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產品報價單》為準。

  2、付款方式:

  3、預留報價單總額的5%為質保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完全遵守,違約者應按照本合同或委託加工訂單約定的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違約處罰:違約方應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保密條款(如第四條第4、5項)的約定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八條、其他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資質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等相關資料,在合同期內上述證件除身份證原件外應暫時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託加工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食加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正常的夏糧收購市場秩序,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具體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收購地點、數量

  收購地點:

  收購數量:新產的小麥,以實際收購數量為準。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新產小麥,甲方支付乙方代購費用 元/公斤。

  三、代購費用須在收購結束前按實際收購數量結清下欠手續費。

  四、乙方必須確保甲方委託收購的小麥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的價格,以當地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掛牌收購價格即政府公佈的市場參考價格為準。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所需收購資金貸款,由甲方提供,按具體收購地點,根據收購量提前一星期劃撥到乙方所在地農發行帳戶,作為專項代收購資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給甲方代收的小麥品質必須達到三等以上標準,甲方派員監督化驗全過程,出庫時在乙方代購點檢斤驗質,(調撥化驗單和發貨明細表必須由雙方人員簽字)。

  七、根據收購進度和乙方安排的調出計劃,拉運車輛由甲方自行解決,包裝、裝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在收購期間,由乙方負責收購期間各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在拉運期間甲方應嚴格按規程操作,糧食出庫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根據需要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首先應透過協商友好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依據《合同法》有關條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食加工合同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製,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製,質量標準以甲方要求為準,價格雙方按照同期市場價格為標準。

  第二條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

  2、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質量標準要求。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後驗收貨物。

  4、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設計的生產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5、甲方負責貨物的往來運費。

  第三條1、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加工活動。

  2、按照甲方確定的質量標準進行加工,正常損失不超過1%,非正常損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要求用於其他需求者。

  4、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

  甲方責任乙方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遵守貨到付款,採取銀行結算。

  第五條1、乙方未按照甲方生產質量標準加工的,按同期市場單價賠償甲方。

  2、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物價值30%的違約金。

  3、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限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另補充說明,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食加工合同4

  委託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

  增值稅號碼:______

  (以下稱“委託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郵編:____)

  電話:____

  傳真:____

  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______

  (以下稱“加工方)。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_茶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二、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三、加工費

  (1)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2)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3)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四、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 、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五、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六、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七、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糧食加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幹芝麻葉食品委託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加工產品名稱、

  加工工序範圍和產品規格委託生產產品名稱:

  第二條:付款方式;先付款後提貨,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增值稅發票。

  第三條:雙方應遵守

  3.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代加工產品的生產批准文號的影印件,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影印件,甲方有權在包裝盒上列印委託生產廠家乙方的廠名全稱、生產許可證號。

  3.2為便於甲乙雙方生產的合理安排,甲方進行一批產品加工時,提前5天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計劃,乙方須於收到甲方提出計劃之日起3日內給予回覆並安排生產計劃。

  3.3技術資料的提供與保密: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加工產品的加工工藝、條件等資訊,乙方須對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洩露甲方的工藝、技術等資訊,需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

  3.4生產記錄的填寫與保管:生產記錄與檢驗報告由乙方在交產品時一同提供給甲方,乙方應如實填寫批生產記錄,當批生產結束及時交甲方技術人員進行稽核與保管,如出現生產記錄或物料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況,甲方有權拒絕驗收。

  第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4.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條款,可以補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第五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至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為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最近訪問